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
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13个艺术门类协会以及研究部、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设5个二级预算单位,即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北京纪事杂志社以及东方少年杂志社。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文联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5人,实有人数71人;事业编制93人,实有人数6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639.69万元,比上年增加591.41万元,增长2.9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946.90万元,比上年减少1,184.56万元,下降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5.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42%;事业收入190.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6%;其他收入630.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5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488.68万元,比上年增加1,975.10万元,增长11.96%,其中:基本支出5,739.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04%;项目支出12,749.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9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17.62万元,比上年增加189.6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使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54.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65.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554.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5.87万元,下降24.0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554.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5.87万元,下降24.07%。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精简培训活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17,065.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84.40万元,下降11.81%。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0年度决算17,065.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84.40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了一般性支出,核减了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不再执行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87.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69万元,增长6.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87.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69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经费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25.5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级和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2个所属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5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4.87万元减少207.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2.98万元减少182.98万元。主要原因: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相关出国活动未开展; 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29万元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6.60万元减少1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 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6.60万元减少19.02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车辆使用频次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1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59.38万元,比上年增加55.50万元,增加原因:一方面,新增人员后相关办公费支出增加,另一方面,办公楼防水维护等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1.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3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4台,277.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366.2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纳入2020年北京市文联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计86个。其中,涉密项目1个,本次不进行评价;13个项目按照财政要求予以整体申请核减并且已将预算资金交回财政,本次不进行评价。评价项目7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83.72%,涉及金额10,007.69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29.70万元,项目评价得分86.88分;单位自评项目71个,涉及金额9677.9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100分的20个,评价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44个,评价得分在60分(含)-80分的6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1个。
二、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中国传统皮影和木偶表演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毫无疑问,她们更是中国独特于世界表演艺术的瑰宝,又是我们与世界各国文明与艺术相联系融合的钥匙。在互联网技术推动各种传统行业和产业发展的今天,皮影戏与木偶戏却仍处在举步维艰的阶段,仍然被大多数观众所陌生,更为很多戏剧专业人士所忽略。
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要打造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特色小镇,促进城市副中心可持续发展。
(2)项目内容
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以北京通州区台湖公园为主会场,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同时进行,以中国精神、世界眼光,整合全国与世界影偶艺术资源,搭建国际影偶艺术交流平台,打造具有国际文化影响力的北京文化品牌,为北京文化中心建设做出重要贡献。本届艺术周以“融”为主题,倡导影偶艺术的多元共生,致力于打造一场百“影”齐动、群“偶”共舞的世界影偶盛会。10月30日晚,特邀国内11个剧团,在台湖公园达人广场举办了“台湖明月光”主题晚会;10月1日-7日,滚动演出了户外影偶嘉年华175场、趣味工作坊70场;10月1日-13日线上展演中外优秀影偶作品22部;11位专家进行直播导赏;线上展播了影偶系列片9部;10月14日线上线下举办了4场直播论坛。
(3)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年初申报预算资金330.00万元,经预算评审,审定项目资金329.925万元。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预算的函》(京财科文指〔2020〕86号)相关内容,该项目年初批复财政预算资金329.925万元。2020年09月18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核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经费的函》(京财科文指〔2020〕1651号)相关要求,核减该项目经费0.22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批复资金329.7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29.70万元,资金支出进度达100%。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
2.项目绩效目标
剧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并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定如下:
目标1:传承发扬影偶艺术,全方位推广和普及影偶艺术;
目标2:强调家庭观念倡导亲子活动,构建和谐美满的“家文化”;
目标3:突出传统精神和创新理念,挖掘年轻影偶传承人。
具体指标设定如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衡量和考核 “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在决策、管理和绩效等方面的整体情况并对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做绩效分析。包括对项目资金决策过程的合理性、管理体系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梳理项目决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的要求,对市文联所属单位剧协“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为2020年度该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行业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自身的特点,除了运用财务评价传统的评阅、计算、核对、分析性复核等评价方法外,还运用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和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是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①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市文联办公室和参与考评的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其中,工作组成员7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员5人。
②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首先,绩效评价工作组向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完成情况等;其次,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掌握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收集并提供与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各目标值相关的项目资料,并结合专家评价会上5位专家提出的需要关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资料信息汇总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充分了解项目整体情况基础上,汇总并整理项目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对项目资料逐一核实,并按照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对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为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管理方面和项目绩效方面三大类。装订后制成专家资料手册,供专家审阅评议。
(3)专家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遴选了5名专家(1名财务专家、2名管理专家及2名业务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于2021年5月26日组织召开了市文联剧协“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专家评价会。评价会上,针对关注的问题,专家组与项目单位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后,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价打分,并出具了评价意见,形成了绩效评价专家结论,并汇总后形成专家意见汇总书。
(4)评价报告
中介机构根据专家评价结论、评分情况和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经与剧协项目负责人交换意见,报经市文联审核。收到剧协《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的实施,使更多观众能够关注影偶,走进台湖,搭建观众与演员、台前与幕后、专业与业余的零距离互动平台。“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综合得分86.88分,其中项目决策平均得分7.32分,项目过程平均得分17.96分,项目产出平均得分35.80分,项目效益平均得分25.80分,项目绩效评定为“良好”。
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分析
该项目以《市委宣传部关于台湖演艺小镇重点文化活动的批示》和《市委宣传部关于文联举办台湖影偶艺术周的批示》为立项依据。
评价认为,立项依据不充分。未按照财政要求200万以上项目做可行性研究论证。提供的2018年度可研报告,报告内容不规范,论证专家人数未达到要求;项目单位的中长期规划报告内容不规范。
(2)绩效目标分析
该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从产出指标和绩效指标两方面明确了绩效目标。专家组和工作组从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两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认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目标总体设置较为合理,符合该项目的年度工作任务,产出和效果的对应性较好,能够对实际工作进行明确、有效的指导。但在指标设定上不够细化量化,指标设定仍有提升空间,需进一步加强指标的考核性。
(3)资金投入分析
该项目年初申报预算资金329.925万元,经预算评审,审定项目资金329.925万元。其中,预算资金明细分别是印刷费10.18万元;食宿费38.164万元;租车费3.00万元;劳务费69.82万元;宣传费47.306万元,制作费52.6692万元。
评价认为,受疫情影响,调整后的项目预算已经第三方机构评审,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分析
“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共申请财政资金330.00万元,经预算评审后审定金额为329.925万元。2020年02月04日,北京市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金额329.925万元(京财科文指[2020]86号)。
2020年12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核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的函》(京财科文指〔2020〕1651号)相关要求,核减项目经费0.225万元,核减后金额为329.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29.7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评价认为,该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使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财政法规以及文联内控制度执行。该项目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2)组织实施分析
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喜年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中标服务商,中标金额329.70万元,并签署了《2020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委托服务合同》。
评价认为,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良好。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分析
该项目10月30日晚,特邀国内11个剧团,在台湖公园达人广场举办了“台湖明月光”主题晚会;10月1日-7日,滚动演出了户外影偶嘉年华175场、趣味工作坊70场;10月1日-13日线上展演中外优秀影偶作品22部;11位专家进行直播导赏;线上展播了影偶系列片9部;10月14日线上线下举办了4场直播论坛。
评价认为,该项目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较好,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但数量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明确,绩效成果指标设定应更加直观具体,便于量化和可考核。
(2)产出质量分析
该项目晚会直播观看人次:B站61462人次;优酷79012人次;央视频5202人次;台湖公园影偶嘉年华观看人次:80000 人;“有戏好好说”专家直播导赏直播数据:直播时长52.4小时;观看人次339321;弹幕数369;新增关注383人;“影偶艺术大家谈”直播论坛观看:B站10322人次;央视频1131人次;“我有拿手戏”影偶系列纪录片直播数据:B站端5040人次。以上活动期间,中国艺术报、中国新闻网、文旅中国、凤凰视频、腾讯视频、新浪新闻、北京日报等近几十家媒体争相报道,受到各级领导、业内人士及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和好评。
评价认为,该项目质量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较好,但未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产出质量考核性偏弱。
(3)产出时效分析
截至2020年末,“嘉年华”部分2020年10月1日-10月7日,市内联动演出网络限时展映2020年10月2日-10月14日,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但国际论坛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该部分预算已做调整。
评价认为,该项目基本按照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完成。
(4)产出成本分析
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阶段通过预算评审的方式对成本进行了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一步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
评价认为,该项目依照北京市文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及使用,项目资金支出符合财政资金支出的相关要求,无结余和超支情况,项目预算控制情况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期间,网络活动的有效推广,传播了当代影偶艺术,将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这一文化品牌影响力扩大到全国范围。有效的搭建了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偶艺术交流品台,促进了传统影偶艺术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扩展了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影响力。并挖掘了年轻影偶传承人三位,分别是韩非子剧社韩星、韩非子剧社闫迪和唐山皮影剧团赵伟东。同时,为北京台湖演艺小镇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可持续影响,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2)满意度分析
该项目满意度指标设置包括受众满意度(≥85%)和参与展演人员满意度(≥90%)。
通过微信小程序对参加“台湖影偶艺术周”的观众进行随机调查,共收到调查问卷708份,其中95.10%的受访者对活动表示满意。通过网络了解“台湖影偶艺术周”的观众占37.70%,通过他人推荐了解占比29.30%。在活动版块,45.80%的观众认为影偶剧目展演是他们最感兴趣的部分。经过本次影偶艺术节后,43.80%的观众认为彻底颠覆了自己对影偶艺术的认知,52.30%的观众认为对影偶的印象发生了有趣的转变。91.10%的受访者都认为会想要继续深入了解影偶艺术。
评价认为,该项目获得了服务对象的认可。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该项目利用艺术周搭建影偶文化交流平台,大力弘扬国内、外优秀影偶艺术魅力。自2018年连续举办两届,主要围绕影偶艺术展览展示,邀请国内外优秀影偶艺术家、优秀团队、业内专家学者参与,带来了国内外形式多样的优秀影偶作品,为当代影偶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积累了大量经验。本届活动在充分借鉴往届活动宝贵经验基础上,提高了传统影偶艺术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扩展了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影响力。同时,为北京台湖演艺小镇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决策方面
(1)立项依据不够充分,缺少立项政策文件,以及发展规划的相应法律法规材料。
(2)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明确,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不够具体明确,产出数量指标应明确国内外剧目、演出场次、论坛、沙龙举办次数等,质量指标与数量指标相一致。
2.过程方面
实施方案中无风险预案,缺少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因疫情影响,实施方案发生调整,未签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存在法律风险。
(六)有关建议
1.决策方面
(1)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并完善可研报告及发展规划。
(2)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内容,科学合理的设定绩效目标且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强化指标与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的匹配度及可考量性。
2.过程方面
建议提高各项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强化过程监督;按照内控要求,履行验收程序,保证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安全性。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