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和平颂》2015北京合唱节
二、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及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音乐家协会
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北京音乐台
承办单位:
北京合唱协会
协办单位: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北京职工艺术团
中音在线(www.5ikeke.com)
支持单位:
圆明园公园管理处
西城区文化活动中心
柏斯琴行
组委会主任:
张和平(北京市文联主席)
陈启刚(市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常务副主任:
刚 杰(市文联党组副书记)
音乐总监:
谭利华(北京音乐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赵金波(北京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
明子琪(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副主任)
郑 阳(北京音乐台副台长)
王瑞璞(北京合唱协会理事长)
组委会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赵金波(北京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
郑 阳(北京音乐台副台长)
明子琪(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副主任)
王瑞璞(北京合唱协会理事长)
修 俊(北京合唱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李 颖(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副主任)
熊亚光(北京合唱协会副理事长)
郑淑杰(北京合唱协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赵金波(兼)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田野、王宣德、郭建欣、孙兢兢、杨幼崑、刘婕、郑贤兰、郑淑杰、周玉岭、郑来恩、张 勇
各主办单位领导将担任组委会领导职务,并组成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直接协调各项活动。活动筹备及运作期间,各主办单位须指派专人参加例行工作会议,参与指导。
三、活动背景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自古以来,以倡导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著称。2005年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京发[2005]16号批复同意举办北京合唱节,每两年一届。2005年合唱节的主题为“珍爱世界和平,建设人文奥运,构建和谐社会”,2007年合唱节的主题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构建和谐社会”,2009北京合唱节被市委宣传部列入北京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22项系列文化活动之一,主题是“为伟大祖国骄傲”,2011年合唱节的主题是“唱响心中的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2013年合唱节的主题—“同心共筑中国梦”,五届合唱节的成功举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如今合唱这种艺术形式,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喜欢,数以千计的合唱团活跃在各基层单位群众之中,大家以歌会友、陶冶情操、提升艺术修养,从合唱中享受快乐。
今年主办单位将围绕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纪念活动。以宣传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出发点,加大力度,深入挖掘、扩大普及面和打造合唱艺术精品,精心组织涉及2015年北京合唱节的各项系列活动。
本届合唱节于2015年5月拉开帷幕,拟举行开幕式、合唱比赛、专家指导、音乐会、合唱交流、基层普及演出、闭幕式等。
四、活动概况
北京合唱节是首都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知名品牌。主办单位在筹划本届合唱节的过程中,部分环节借鉴国际艺术节通行惯例,同时结合我国大型艺术节特色,力求提高其艺术水准。
1.召开新闻发布会
由合唱节组委会在北京市文联剧场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本次合唱节的媒体支持单位以及在京的部分群众合唱团代表、指挥家、音乐家出席。并发布有关此次合唱节信息。
2.举办合唱辅导讲座
本届合唱节期间,组委会将组织指挥家、音乐家到基层合唱团进行辅导讲座。
3.组委会设立专门宣传机构
本届合唱节组委会设立宣传机构,负责通报赛事进程并对合唱节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4.印制《和平颂》2015北京合唱节合唱歌曲集
5月2日合唱节开幕式现场,参加合唱节的团队领取3本合唱歌集。
5.2015北京合唱节开幕式
2015年5月2日,在圆明园举办开幕式,邀请市委宣传部、主办单位领导出席并致辞,合唱团体代表发言,并由出席活动的领导宣布合唱节开幕。
开幕式以全场同唱本届合唱节主题歌《和平颂》开场,多支合唱团队先后演唱歌颂党、歌颂祖国、及反法西斯和抗战经典歌曲。
6.2015北京合唱节合唱比赛
由主、承办单位共同发出倡议,邀请全市各合唱团体参加本次活动。本项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由合唱节组委会统一领导,并在合唱节开始前,邀请音乐界专家组成合唱比赛评委会,设定比赛规则并参与活动进程,进行本届合唱节比赛的筹备工作。
1)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设大合唱老年组\大合唱成年组\小合唱组
2)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初赛和决赛的方式进行
3)比赛地点
西城区文化活动中心 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4)比赛时间
初赛2015年6月9、10、11日,决赛7月1日
具体比赛章程及细则见《2015北京合唱节活动日程安排》、《2015北京合唱节比赛实施细则》
7. 合唱展演活动
合唱节期间将组织优秀合唱团深入基层进行展演普及活动。
8.闭幕式暨合唱音乐会
2015年7月6日举办《2015北京合唱节闭幕式暨合唱音乐会》。邀请主办单位、特别支持单位的领导出席并致辞。由评委会宣布本次合唱比赛的评选结果,并由相关领导和专家为获奖团体及个人颁奖。
颁奖仪式后,由主办单位领导宣布本次合唱节圆满闭幕
随后举办《黄河大合唱》交响音乐会。
五、合唱比赛报名地点
北京音乐家协会
地 址:前门西大街95号文联大楼四层
电 话:66014741
联系人:赵先生 郑女士
注: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2015北京合唱节比赛细则》
八、组委会办公机构
组委会办公机构设在北京音乐家协会。
北京音乐家协会
地 址:前门西大街95号文联大楼四层
电 话:6601474
点击下载:2015北京合唱节比赛报名表
《和平颂》
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
2015北京合唱节
合唱比赛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北京音乐家协会
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北京音乐台
承办单位:
北京合唱协会
协办单位: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北京职工艺术团
中音在线
支持单位:
圆明园公园管理处
西城区文化活动中心
柏斯琴行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音乐家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电话:66014741;联系人:赵老师,郑老师,办公室负责安排处理比赛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评委机构
1、比赛设立评委委员会,由在京的音乐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词曲作家、指挥家、音乐理论家、歌唱家等。
2、初赛评委会:主任1人,委员6人,监审1人。
3、决赛评委会:主任1人,委员6人,监审1人。
4、评委工作守则:
1)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职业道德;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参赛范围
参赛团体为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乡镇团体、街道社区、学校、驻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外地务工人员、各地村镇社区、在京工作的外国友人等各类群众性业余合唱团均可报名参赛。
四、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体现宣传中国梦,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北京及反法西斯战争和抗战经典歌曲;
2、参赛团队初赛演唱1首作品,决赛演唱2首作品(其中1首为开幕式时发放新歌集里作品);
3、大合唱参赛人数限定在40—60人(指挥、伴奏除外),小合唱组人数限定在8—30人(指挥、伴奏除外);
4、参赛合唱团只能以同一种表演形式报名,不得重复参赛:
5、演唱曲目必须是多声部作品,必须背谱演唱;
6、每支合唱团参赛演唱的时间限初赛6分钟以内,决赛10分钟以内(指歌曲前奏开始到伴奏结束);
7、老年合唱团参赛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抽查;
8、伴奏形式为钢琴或手风琴及少量特色乐器,不允许用伴奏带、CD、乐队伴奏。
五、评判标准
评委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参赛团队的现场演唱情况进行打分:
1、音准、节奏准确;
2、音色统一、音质纯净、声音声部和谐;
3、对演唱作品的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六、评判规则
1、评判采用10分制,初赛时演唱评分为8.50至9.50分,决赛时演唱评分为9.00,至9.90;
2、每支团队的最后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的平均分;
3、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4、各组别按成绩排名,取三分之一进入决赛。
七、比赛分组
比赛将分为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分别是大合唱老年组、大合唱成年组、小合唱组。
1、 大合唱老年组:参赛团队的个人年龄为女50岁(含50岁)、男55岁(含55岁)以上;
2、大合唱成年组:参赛团队的个人年龄为18岁以上,年龄上限不做设定;
3、小合唱组:不分年龄参赛。
八、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初赛、决赛;
2、进入决赛的团队不少于全部参赛团队的三分之一;
3、初赛、决赛顺序按照抽签方式进行;
4、初赛采用现场打分不亮分的办法,决赛采用现场打分亮分的办法,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布参赛团队的分数;
5、初赛全部结束后随即宣布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并另安排时间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十、奖项设置
1、各组别将设金、银、铜奖及优秀奖,根据参赛团队数量确定各奖项名额,未进入决赛的团队平均分在9.00分以上的可获得优秀奖;
2、设立优秀组织奖五个团队;
3、设立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
4、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情况设立其他单项奖及特别奖;
5、组委会将在颁奖仪式上向获奖合唱团体及个人颁发证书、奖杯和奖牌。
十一、比赛地点、时间
1、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5年6月9日—6月11日
决赛时间:2015年7月 1日
具体的比赛时间将根据报名团队的数量和情况作必要的调整。
2、比赛地点:
初赛:西城区文化活动中心
决赛: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十二、合唱节开幕式、闭幕式
1、开幕式:
时间:2015年5月2日15点至16:30
地点:圆明园
2、闭幕式:
时间:2015年7月6日 19点30分
地点:待定
十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 4月16日-- 4月24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北京音乐家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大楼四层
联系电话:66014741
联系人:赵老师 郑老师
十四、监督举报
1、组委会设立群众监督电话:66014741
2、实行“谁举报,谁举证”的举报原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责任人及参赛团队的评判及比赛资格。
十五、其它。
1、本细则的所有内容对参赛团队具有约束力,需认真遵守执行;
2、本届合唱节的策划方案、实施细则、报名表在北京市文联网、中音在线、北京合唱协会吧、北京音协微信平台(bjyyjxh)公布;
3、“2015北京合唱节”组委会具有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2015北京合唱节比赛报名表
2015北京合唱节组委会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