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牢把握中国梦的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首都的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北京的文学艺术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联继续联合开展第六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北京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各区县(局)、产(行)业文联所属协会的会员。各参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一般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三)已获得“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四)北京市文联在职人员不参加评选。
(五)表彰名额:本届表彰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不超过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生产出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首都先进文化建设,甘于无私奉献社会、服务大众,在本行业和社会上树立起文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为首都文化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所在艺术领域中有突出的艺术成就,所创作的作品能够传递社会正能量,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并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由于客观原因,虽未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但为首都文艺事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也可申报。
(四)参评材料要以参评人员近期的德艺表现、突出事迹和主要成就为主。
三、评选办法
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所在单位、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各区县(局)、产(行)业文联负责推荐参评人员。
推荐单位应就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就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意见。
文艺工作者所在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由职业的文艺工作者可以委托推荐单位在其网站进行公示。
(二)初评阶段:推荐上来的参评人员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各文艺家协会、市文联组织联络部负责成立相关初评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初评。
(三)终评阶段:初评结束后,召开组委会会议,组委会决定终评委员会的评委人选。终评委员负责审阅初评入围人选材料,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终评人选名单。终评人选名单确定后,组委会办公室应当在主要媒体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荣获“第六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同志将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联共同签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章和证书,获奖人员事迹及作品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95号 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陈卫东、唐晓辉、唐伟、薛宝明、袁悦、李征
联系电话:66079318、66036143
六、市文联组织联络部和各文艺家协会联系电话
市文联组织联络部:66073307
北京作家协会:66078669
北京戏剧家协会:66067019
北京美术家协会:66035942
北京书法家协会:66412268
北京摄影家协会:66011145
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66079323
北京音乐家协会:66014741
北京舞蹈家协会:66055725
北京曲艺家协会:66036824
北京杂技家协会:66034002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66038683
北京电影家协会: 66036710
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66064806
七、截止时间:
推荐材料要求填报推荐表、一千字左右的事迹、业绩文字材料、2寸免冠证件彩照4张、6寸生活照1张(以上须附电子版)、体现“德”、“艺”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原件、复印件)。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文艺家协会、市文联组织联络部。过后不再参评。
附件:第六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表 点击下载
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