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北京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关闭本页] 来源:来源:北京电影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4-04-23

  为进一步推动原创电影剧本的创作,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电影编剧人才,为繁荣和发展首都电影事业和电影产业服务,北京电影家协会于2014年继续举办第五届“北京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

  同时,为更好地配合北京市文联第二届剧本推介会相关工作安排,相关要求同之前文联发布的《北京市文联关于征集北京第二届剧本推介会作品的启事》原则上保持一致,本启事就电影剧本征集及“北京影协杯”评选细则做进一步补充说明。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文联、北京电影家协会

  (下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在北京电影家协会)

  二、征集原则

  剧本作品要反映北京近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变化,体现北京厚重的历史文化和鲜活的百姓生活,体现原创当代北京的创作原则,征集剧本需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创作主旨,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兼顾反映“中国梦”和庆祝建国65周年主题思想的优秀电影剧本。

  三、征集方式和宣传推广

  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范围主要侧重专业编剧这一群体,鼓励青年专业人才,强调剧本的可操作性。亦欢迎制片机构组稿参评,只要剧本尚未拍摄和转让版权,参评剧本与自由投稿作品有同等机会和权益。所征集的剧本由北京电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统一评选,其中比较优秀的剧本经作者同意后,北京电影家协会可以推荐给相应的制版人和电影制作单位,协助剧本投入拍摄,并真正维护和实现编剧的权益。凡是获奖作者将获得北京电影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创作补贴,作为协会的编剧骨干参与北京电影家协会的系列观摩活动,并将被列为系统培训计划对象。在此基础上,建立北京影协剧本库和编剧人才库,同时举办优秀剧本展示推介交易会,搭建好与制作公司的交易平台,推动成果转化。

  四、活动时间

  1、宣传准备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1日

  启动第五届“北京影协杯”剧本征集评选活动。拟写、印刷并发送第五届“北京影协杯”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启事,对此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2、剧本征集阶段:2014年3月28日——2014年10月1日

  在此期间,有意投稿参评的编剧可以充分准备、酝酿,根据电影市场需求和艺术创作追求,精心创作电影剧本。同时,下载《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个人及作品信息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附上创作的电影剧本故事梗概、个人创作简历同剧本一同寄至活动组委会。电子版、纸质版需同时寄送,详细要求见“征集要求”。截稿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时恕不接纳。

  3、剧本评选阶段:2014年10月2日——2014年10月31日

  此阶段北京电影家协会将配合文联第二届剧本征集推介工作安排,组织业内专家评委,对应征的电影剧本进行遴选、初评、终评,确定“北京影协杯”获奖作品,并确定北京第二届推介会入围作品。

  4、推介剧本及公布结果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

  影协组委会在作品评选的基础上,将在北京市文联官方网站北京电影家协会板块上公布结果“北京影协杯”获奖作品名单。同时,按照第二届剧本推介会工作安排,将评选出的入围优秀作品进行推介。

  五、征集要求

  1、剧本提交需电子版、纸制版同时投送,电子版邮件名统一为“作者姓名 剧本名称 手机号码”,内容包括5项:剧本、剧本梗概(200字左右)、《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作品及个人信息表》、个人创作简历(200字以内)。电子版发至北京电影家协会电子信箱:dyjb2014@163.com。纸质版剧本须采用打印稿,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为保证剧本应征的有效性,请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寄送。

  2、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填写在《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作品及个人信息表》中。

  3、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活动组委会。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改变又未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或快递三种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第五届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或“北京第二届剧本征集活动”)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

  六、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知名编剧及知名电影评论家组成。

  七、投稿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大楼410室

  北京电影家协会

  邮编:100031

  联系人及电话: 王冠超 (010)66056410

  电子邮箱:dyjb2014@163.com

  八、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电影剧本以外的其它体裁稿件,均不接受。

  九、特别声明

  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为了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北京电影家协会将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将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十、评选数量

  经评选,将产生一等奖1部,创作补助3万元(税前)。二等奖2部,每部创作补助1.5万元(税前)。三等奖6部,每部创作补助5千元(税前)。另外,还将评出十部入围提名作品,颁发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1、对于剧本评选中的动态信息,我们将不定期在北京市文联官方网站北京电影家协会板块以及《北京日报》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以上媒体。

  2、第五届“北京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解释归北京电影家协会。

  3、附:《“北京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

      《作品及个人信息表》

 

北京电影家协会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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