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共筑中国梦”
2013北京合唱节
一、活动名称“同心共筑中国梦”2013北京合唱节
二、主办、协办单位及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音乐家协会
北京音乐台
协办单位:北京合唱协会
中音在线
组委会主任:陈启刚(市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艺术总监:金铁霖(北京市文联主席)
音乐总监:谭利华(北京音乐家协会主席)
常务副主任:王德新(市文联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王瑞璞(北京音乐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郑 阳(北京音乐台副台长)
组委会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王瑞璞(北京音乐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赵金波(北京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
郑 阳(北京音乐台副台长)
赵其沛(北京合唱协会艺委会主任)
熊亚光(北京合唱协会副理事长)
郑淑杰(北京合唱协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王瑞璞(兼)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赵金波(兼)
3月下旬将正式成立组委会。各主办单位领导将担任组委会领导职务,并组成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直接协调各项活动。活动筹备及运作期间,各主办单位须指派专人参加例行工作会议,参与指导。
三、活动背景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以倡导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著称。2005年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京发[2005]16号批复同意举办北京合唱节,周期为每两年一次。2005年合唱节的主题为“珍爱世界和平,建设人文奥运,构建和谐社会”,2007年合唱节的主题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构建和谐社会”,2009北京合唱节被市委宣传部列入北京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22项系列文化活动之一,主题是“为伟大祖国骄傲”,2011年合唱节的主题是“唱响心中的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四届合唱节的成功举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合唱,以其形式简便、费用低廉、易于普及、群众基础好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喜欢,数以千计的合唱团活跃在机关单位和社区的群众之中,大家以歌会友、陶冶情操、提升艺术修养,在合唱中享受快乐。
2013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办单位将加大力度,以深入挖掘、扩大普及面和打造艺术精品为出发点,精心组织涉及2013年北京合唱节的各项系列活动。
合唱节即将于2013年4月拉开帷幕,拟举行开幕式、合唱比赛、专家指导、音乐会、合唱团交流、优秀合唱进农村、社区、部队、大学展演、闭幕式等。预计将有约100余支群众合唱团参加本届合唱节。
四、活动概况
主办单位在筹划本届合唱节的过程中,部分环节借鉴国际艺术节通行惯例,同时结合我国大型艺术节特色,力求提高其艺术水准,将北京合唱节打造成为大型合唱艺术节的知名品牌。
本次活动是北京市第五次举办的大规模、多形式的群众合唱艺术活动,活动主体是来自全北京市各群众合唱团体,所有演出及展示团队均由业余音乐爱好者组成。
本次活动是以群众合唱团体的汇演、比赛为主线,辅以相关系列活动穿插进行的方式,历时一个多月,全程由多场活动组成。
结合主题活动的汇演及专家现场指导、举办合唱讲座,提高群众业合唱艺术的水准。
1.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3年3月23,由合唱节组委会在北京市文联剧场召开发布会,届时将邀请本次合唱节的媒体支持单位以及在京的部分群众合唱团、指挥参加。发布会上将发布有关此次合唱节相关信息、赛事日程及规则等。随后将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布较为详细的合唱节信息,公布报名电话等。
2.举办合唱辅导讲座
合唱节期间,合唱节组委会将到基层合唱团进行合唱讲座。
3.组委会中设立专门宣传机构,负责与媒体沟通,通报赛事进程
此机构由组委会直接领导。专门负责与媒体沟通,提供宣传主题、根据各分项活动内容及时撰写宣传稿件,并负责发稿。同时负责合唱团体与媒体之间的联系。
4.2013北京合唱节开幕式
2013年4月18日,在北京市少年宫举办开幕式,邀请宣传部领导、主办单位的领导出席并致辞,合唱团体代表、评委代表讲话。并由出席活动的最高领导宣布本次活动开幕。
开幕式以大合唱开始,多支合唱团队在舞台上或依次或同唱以歌颂党、赞美幸福生活为内容的歌曲。相关领导以合唱团为背景依次致辞。开幕式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5.2013北京合唱节合唱比赛
由主、承办单位共同发出倡议,邀请全市各合唱团体参加本次活动。本项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由合唱节组委会统一领导,并在合唱节开始前,邀请音乐界专家组成合唱比赛评委会,设定比赛规则并参与活动进程,进行本届合唱节比赛的筹备工作。
1)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设合唱老年组\合唱成年组\小合唱组
2)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预赛和决赛的方式进行
3)比赛地点
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4)比赛时间
初赛2013年6月15、16日,决赛6月22日
具体比赛章程及细则见《2013北京合唱节活动日程安排》、《2013北京合唱节比赛实施细则》
6. 合唱展演活动
合唱节期间,组织多支优秀合唱团深入农村、社区、部队、大学,多场次、多地点进行展演活动。
7.闭幕式暨合唱音乐会
2013年6月28日在中山音乐堂举办《2013北京合唱节颁奖音乐会暨闭幕式》。邀请主办单位、特别支持单位的领导出席并致辞。由评委会宣布本次合唱比赛的评选结果,并由相关领导和专家为获奖团体颁奖。
颁奖仪式上同时穿插合唱展演,由此次合唱节中涌现出的优秀合唱团演唱获奖的作品。
最后,由主办单位领导宣布本次合唱节圆满闭幕。
五、合唱比赛报名地点
1.北京音乐家协会
地 址:前门西大街95号文联大楼509室
电 话:66014741
联系人:赵先生 李先生
2.北京合唱协会
联系地址: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1儿童成长天地A8号
联系电话:88895961转209
联 系 人:熊老师 张老师
注: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2013北京合唱节比赛章程》
六、组委会办公机构
组委会办公机构设在北京音乐家协会
地 址:前门西大街95号文联大楼509室
电 话:66014741
“同心共筑中国梦”
2013北京合唱节
合唱比赛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北京音乐家协会
北京音乐台
协办单位:北京合唱协会
中音在线
2、比赛的组织工作在“北京合唱节”组委会的领导之下进行。组委会下设比赛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工作人员若干。比赛办公室负责处理比赛期间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机构设在北京音乐家协会。北京音乐家协会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95号;电话:66014741;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
二、评委机构
1、比赛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在京的音乐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词曲作家、指挥家、理论家、歌唱家、学者、音乐编辑、多年从事群众音乐文化工作的领(指)导者、优秀合唱团队的团员等;
2、评委的年龄结构以老、中、青结合为原则,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最低不低于30周岁,平均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初赛评委会:主任1人,委员6人;
4、决赛评委会:主任1人,委员6人;
5、评委工作守则:
1)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评委职业道德,保持评委的良好的社会形象;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团体负责,对合唱事业负责;
3)按照由组委会比赛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评判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见“评判标准”);
三、参赛范围
1.参赛团体为北京市的企事业单位、乡镇团体、街道社区、学校、驻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外地务工人员、各地村镇社区、在京工作的外国友人等各类群众性业余合唱团均可报名参赛;
2.职业合唱团体、专业文艺团体声乐演员、艺术院校声乐专业的学生等谢绝参赛。
四、比赛内容
1、参赛作品应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北京、美好生活的内容,题材新颖富于时代感,旋律优美健康向上;
2、参赛队伍演唱两首作品,一首为中国作品;
3、为推动新的合唱作品的普及,繁荣中国合唱作品的创作,凡是演唱近五年创作或者改编的合唱作品,在初赛时加0.05分。
五、评判标准
评委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参赛团队的现场演唱情况进行打分:
a.健康向上,精神饱满;
b.音色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
c.音准、节奏准确;
d.对演唱作品的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e.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能力;
f.对作品进行了生动的艺术处理。
六、评判规则
1.多位评委同时打分,去掉该合唱团的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剩余评委的得分相加并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演唱得分,演唱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2、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3、初赛时演唱评分最低不低于8.00,最高不高于9.50;决赛时演唱评分最低不低于8.50,最高不高于9.90;
4、各组别得分成绩前若干名的合唱团进入决赛,若有并列,同时进入决赛。
5、若决赛最终得分相同,取决赛演唱平均分确定名次;若决赛演唱得分仍相同,取演唱平均分小数点第三位。
七、比赛分组
北京合唱节比赛将分为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分别是大合唱老年组、大合唱成年组、小合唱组。
1、大合唱老年组:参赛团队的个人年龄为女50岁、男55岁以上(含50岁和55岁);
2、大合唱成年组:参赛团队的个人年龄为18岁以上,年龄上限不做设定;
3、小合唱组:不分年龄,不分混声或童声,可混合编组进行比赛。
4、各合唱团只限报一个组别。
八、比赛要求
1、参赛大合唱老年组、成年组的合唱团人数限定在40—60人(指挥、伴奏除外),参加小合唱组比赛的合唱团人数限定在8—30人(指挥、伴奏除外);
2、报名参加大合唱老年组、成年组比赛的合唱团只能以同一个团队名称报名参赛,不得更换名称重复参赛;
3、演唱曲目必须是二声部以上的歌曲;
4、比赛时均需背谱演唱;
5、每支合唱团参赛演唱的时间限10分钟以内(指歌曲前奏开始到伴奏结束);
6、老年合唱团参赛时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抽查;
7、伴奏形式为钢琴或手风琴伴奏,不允许用磁带、CD、电声乐队伴奏;
8、提倡无伴奏演唱,小合唱组允许无指挥。
九、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初赛、决赛;
2、进入决赛的团队不少于全部参赛团队的三分之一;
3、初赛、决赛顺序按照抽签方式进行;
4、比赛将采用现场打分不亮分的办法,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布参赛团队的分数;
5、初赛全部结束后随即宣布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并另安排时间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十、奖项设置
1、各组别将设立演唱金、银、铜奖及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获得演唱金、银、铜奖,未进入决赛的团队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可获得优秀奖。
2、设立优秀新作品奖三首;
3、设立优秀组织奖五个团队;
4、设立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的评选;(在职专业人士除外)
5、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情况设立其他单项奖及特别奖;
6、组委会将在颁奖仪式上向获奖合唱团体及个人颁发证书、奖杯和奖牌。
十一、比赛地点、时间
1、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3年6月15日—6月16日
决赛时间:2013年6月 22日
具体的比赛时间将根据报名团队的数量作必要的调整;
2、比赛地点:
初赛: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决赛: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十二、合唱节开幕式、闭幕式
1、开幕式:
时间:2013年4月18日14点至16点
地点:北京市少年宫
2、闭幕式:
时间:2013年6月28日 19点30分
地点:中山音乐堂
十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日—4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北京音乐家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大楼509室
联系电话:66014741
联 系 人:赵老师,李老师
北京合唱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1儿童成长天地A8号
联系电话:88895961转209
联 系 人:郑老师,熊老师
十四、监督举报
1、组委会设立群众监督电话,并在比赛宣传品、报刊等媒体上公示,由群众对比赛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2、实行“谁举报,谁举证”的举报原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责任人及参赛团队的评判及比赛资格。
3、组委会举报电话:66014741
十五、其它
1、组委会有权安排比赛团队参加合唱节的展演活动,相关团队应尽力配合。
2、本细则的所有内容对参赛团队具有约束力,需认真遵守执行,若有违反将取消比赛资格。
3、“2013北京合唱节”组委会具有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2013北京合唱节组委会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