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写作相关的几组概念
文/石一枫
说实在的,我不是很喜欢“创作谈”这个说法,总觉得那有“教人怎么读自己的小说”之嫌,而小说一旦沦落到需要教人怎么读,已经落了下乘,也丧失了这个大众文体的本意。然而小说这门艺术门槛虽低,门道却深,我想我也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进行一下梳理,总归是个自我反思和自我鞭策的过程。
我近些年来的创作,或许是伴随着几组概念或云几组关键词进行的。
第一组概念应该是“故事”和“现实”。假如小说是讲故事,那么现实题材的小说就是讲那些来自现实、与现实高度相关的故事,这是字面上的粗陋理解。有时也会想,故事多了,干嘛一定要讲现实的故事呢?干嘛一定要讲现实中的小人物的故事呢?大人物的故事、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故事不是讲起来更加信马由缰,听起来更加惊心动魄吗?事实上我们古典小说中的故事总是离现实,尤其是离普通人的现实距离很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的是英雄而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我们连淘都不配被淘。但这又涉及意义的问题了: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了,动物也不被允许修炼成精了,恰恰只有现世凡人的生活才是最值得关注和反思的。原来我们就是那淘人的浪。过去学历史,还知道有个年鉴学派,不大看重帝王将相的丰功伟业,而是把贸易规模、交通方式和食谱构成当做决定历史发展的动力,但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历史学多少还是有点儿明确的目的,它想要探究真相。而对写小说的,真相好像也无所谓,关键在于我们认同什么,把什么看做是有价值的。
但又面临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故事是对我们现实生活的恰当反映呢?这也关乎真实,因为故事本身就是对现实的提炼和改编,那么又要怎样提炼和改编才不至于失真呢?另外还有个说法,现实永远比小说精彩,媒介的发达让现实膨胀了,扑面而来,假如突然发现编的都不如真的有意思,你编它干嘛呢?这时候好像就有必要让“现实”跟“主义”发生一点儿联系了。我在《当代》杂志当过一些年的文学编辑,看稿子最怕看到有“现实”没“主义”的,那感觉就跟《舌尖上的中国》里混进一个差劲的厨子似的——天蒙蒙亮,这哥们儿就“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可惜上好的食材会收集不会收拾,干脆来个乱炖吧,多放味精。还是说得粗陋点儿,现实主义需要写作的人对现实有看法,关键不在现实,而在那点儿看法。而在小说里,什么是看法?故事本身就是看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故事写的还真未见得是现实,而是我们对现实的看法。我们总在找寻着一个故事,它能够自我生长,也能够带领我们生长,每一次生长的结果,都让我们眼中的世界不复是它原有的模样了。看法贵在有穿透力,因而故事也贵在有穿透力,只不过获得穿透力的途径又各有不同。对于我目前而言,似乎那些强烈的、有着一定程度戏剧性的故事更能穿透现实的表象,帮助我找到它层层外壳之下的内在机理,或许因为这个原因,我并不排斥那些有着传奇甚至极端色彩的故事。前两年写的《心灵外史》和《借命而生》如此,《漂洋过海来送你》也有这样的特质。故事大量地使用了“无巧不成书”和“说时迟那时快”的演进方法,写的时候我自己也会心虚:这太“过”了吧?然而再一琢磨,为了让我的看法在故事中成立,似乎也只能如此。为了表面的、掩饰出来的圆熟而牺牲故事的力度,在我看来是不值当的。当然得承认,一旦只能如此,也恰恰暴露了我作为作家的火候不到,而继续追寻“那一个”完美的故事,似乎也是我这种职业的本分了。这是令人沮丧的,也是令人振奋的。
以上大约泛泛而论,或许还涉及了“写小说”这件事情的本源意义。我可能属于那种有点儿溯源癖的作家,对小说里的事儿不溯清源流就没法儿写,对写小说这事本身不溯清源流好像也干不下去。也有作家更加本能一些,不用考虑这样的问题也能写作,对人家我只有羡慕的份儿。而此后还想讨论一对概念,就是“熟悉”与“陌生”。
这里的“熟悉”与“陌生”又分成两个层面来说,有浅有深。浅的层面在于你“能写什么”和“写什么才像”。我们说广阔的现实、无边的生活,归根结底都是属于别人的,是属于人类这个群体的,而个人的经历与感受其实很有限。我们看似一群到处乱窜的蟑螂,其实各在各的地盘上蹿,厨房的不去卫生间,卫生间的不去储物间,一不留神还被粘板给粘住了。但写小说和写统计表、写报告、写新闻稿都不一样,它得在一定程度上还原现实,起码让读者“相信它是真的”,所以只有熟悉的东西才能下笔,不熟悉的没准儿写着写着自个儿先吐了。在某些文学理念中,“经历丰富”是创作的先决条件之一,不过随着社会分工对人的固化越来越严重,大部分人经年累月从事的营生也变得越来越有限了。作家协会动不动就组织大家“采风”,“体验生活”,针对的想来也是这个问题。既然我们时代已经不大可能产生海明威那样的作家,那么比来比去,没准儿倒是最不值得羡慕的“作家”或者“文化人”反而值得羡慕——因为他闲,闲的没事儿就会操心人家的事儿,操心来操心去,陌生就变得熟悉起来了。当然,真能做到替别人操心,可能也是一种职业素养。过去听老编辑聊天,说中国的作家大部分属于“自传型”的,所以好多人写着写着也就觉得没意思了,我当然也不觉得“笔耕不辍”是个多大的美德,不过一直避免当个自恋的人,所以心里想,以后写东西得写别人的故事,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而别人的故事,也得从自己熟悉的地方出发,一点儿一点儿地把陌生变成熟悉。
而“熟悉”和“陌生”的第二个层面,在我看来可能是深一点的层面,恐怕仍然和意义有些关系。有时候也想,就算写的都是熟悉的事儿,就算把陌生的也变成熟悉的了,到头来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像从电线杆子上摘下一块口香糖放嘴里,还对人显摆,你看,我从来不挑食。在这个角度上考量写小说这件事情,它固然是个手艺活,语言的铸炼、结构的安排之类都很重要,但终归也是题中应有之意,也是个熟能生巧的功夫。题中没有之意就不是手艺活了,有时越熟越不巧,它需要我们把熟悉的东西再变得陌生。有了陌生,也就有了新知,纯然陌生的新知是学习,熟悉中得来的陌生是发现。当然不止文学如此,很多国家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其他国家就像行为艺术一样。就小说而言,假如一个作品中的场景看似熟得不能再熟,都是从生活中来的,但又总能让读者看出未曾有过的新鲜气象,那就是把熟悉变回陌生了。熟悉和陌生的两个层面,从陌生到熟悉,再从熟悉到陌生,有点儿像前人的看山看云之说,只不过顺序变了,在我这儿是先“看山还是山”,然后才“看山不是山”。
而将熟悉变回陌生,似乎又有两条路径,一是在旧题材上有观念上的突破,二是在新题材上有观念上的发现。我希望能从大家都已熟悉的当下生活中找到一点新的发现,并且我想,我们所经历的“当下”也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延长,开始具有了它独特的历史价值。我是改革开放造就的一代人,而改革开放已经四十多年了,长度上超过了现代文学史,近年的一些作品当然也是在这种兴趣的影响下写出的东西。
此外再说说另一对概念,“复杂”和“单纯”,这好像又与写作的心态有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小说当然是复杂的好,因为现实生活本来就很复杂,如果看不到那些复杂,那么可能不太适合写小说。当然也得恭喜这样的人,因为他没准儿生活得很幸福。但仅仅复杂就够了吗?小说中的人物自然有复杂的,也有单纯的,他们有他们的自我逻辑,然而我们这些身在小说之外又与小说密切关联的人,又应该以怎样的状态去面对小说所呈现、提炼甚至夸张了的生活的复杂?这个问题也关乎我们阅读、写作小说时的底色。作家的本质不同,也许正是在小说中流露出来的底色不同。我所喜爱、佩服的作家,好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能看到生活的复杂,但又不畏惧或屈服于那种复杂,而是能以尽可能单纯的目光去审视复杂。他们泛舟海上却能锚定自身,这近乎一种修为。又当然,那种复杂与单纯的关系似乎也在人类进入现代以后变得越来越复杂了,罗曼·罗兰还能直说“认清生活真相之后还能热爱生活”,我们却要首鼠两端地考虑是否认清,是否热爱。我的作品难免触及道德甚而信仰的问题,虽然体现在人物身上可能是变形的道德和变味的信仰,但在很大的维度上问题还在。既然问题成立,也就没必要回避,答案本身有没有价值另说,但不放弃解答我想还是有价值的。只不过我在找到了故事的内在动力之余,也在怀疑这种动力体现得是否有点儿一厢情愿了?换句话说,可贵的单纯是否伤害了可贵的复杂?和前面的几个概念一样,这对关系也值得我在以后的写作中去认识和深化。
以上拉拉杂杂,是我近来对写小说一点想法。总而言之,可能并未跳脱出前人智慧,尤其是“现实主义”写作的基本原则。原则都在书本上写着,不过不在一时一地的考量与运用就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为北京老舍文学院专业作家)
本文原载于《文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