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电影作品申报说明
根据《第一届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评奖方案》,结合本市优秀电影的创作生产实际,制定本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质
在北京注册的电影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申报主体须为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者,且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和评奖申报权。
(二)项目资质
1.申报项目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院线公开放映。
2.电影应为在北京市电影局完成备案公示或审查的项目。
二、奖项设置
本届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电影专项设置综合奖和单项奖:
(一)综合奖
1.优秀故事片
2.优秀纪录/科教片
3.优秀美术片
4.优秀戏曲片
(二)单项奖
1.优秀编剧
2.优秀导演
3.优秀男主角
4.优秀女主角
5.优秀男配角
6.优秀女配角
7.优秀摄影
8.优秀造型设计
9.优秀音乐
10.优秀录音
11.优秀美术
12.优秀剪辑
13.优秀视效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2.参评影片的全片(要求有龙标无水印, 不超过3GB,MOV或MP4格式储存于U盘内);
3.作品及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需提供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电子版、纸质版)。如申报个人单项奖,需额外填报个人申报表。申报单位必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信息准确性进行审核鉴定,并承担审核和报送责任;
4.高清图片(电子版):包括电影公映许可证照片,影片海报1张以上、剧照3-5张、参评单项者的照片(个人剧照、工作照、艺术照均可)1-2张;
5.简要故事梗概(电子版)(300字以内,doc或docx格式);
6.影片视频、申报表电子版、高清图片、简要故事梗概请使用U盘提交,申报表纸质版请使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均一式2份。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止。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影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11933166。
(三)咨询联系方式
申报机构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230213。
五、违规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项目参评资格,并取消项目申报主体本届所有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项目内容有违公序良俗;
(三)资助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项目申报、评选工作中有行贿行为;
(六)存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漏税等情形,或其他重大违规事项。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第一届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作品申报表(电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