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精品剧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关闭本页] 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精品剧目征集公告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搭建的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以支持精品剧目演出、培育多元演艺空间、打造线上演艺品牌为主要内容。精品剧目作为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搭建“大戏好戏”展演展示平台。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精品剧目演出项目:

  一、资助方向

  (一)精品优质剧目

  支持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生活、彰显北京特色的原创新创剧目、经典复排剧目在京展演;鼓励优秀演艺作品全国首演、巡演首站或压轴收官落地北京。

  演出时间在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二)重点主题作品

  鼓励各申报单位围绕2024年重点版块开展申报:

  1.新春戏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剧目展演季

  展演拟定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

  展演主题:以“北京出大戏、在北京看大戏、北京大戏走出去、北京大戏引领风尚”为目标,搭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的展示交流平台。

  2.“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

  展演拟定时间:2024年5月-8月

  展演主题:集中展示经过长期演出实践磨砺、经受时间和观众检验的经典舞台艺术作品,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用具有时代感的优质作品传承经典,展现文艺新气象。

  3.“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季

  展演拟定时间:2024年10月-11月

  展演主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10周年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令人振奋的崭新图景。

  4.“首演首发首秀”优秀剧目展演季

  展演时间:贯穿2024年全年

  展演主题:积极落实《北京市建设“演艺之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关于“首演首发演出剧目”的相关要求,引导演艺文化发展,提高“演艺之都”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国内外精品剧目首演落地北京。

  二、剧目征集要求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1月10日。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演艺生产、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

  2.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失信行为。

  3.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省市来京演出的表演团体或制作单位,可联合北京市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演出经纪机构共同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优秀剧目演出资助的作品应在展演期间,于北京市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剧场安排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鼓励多演多得。

  2.项目每场应设置不少于可售票20%的惠民低票价(票价在100元〔含〕以下)。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资料,包括:(1)精品剧目演出项目申报表;(2)剧本;(3)全场演出视频,未首演剧目提供全场彩排视频。

  (五)申报途径

  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存入网盘,并将网盘视频有效期设置大于六个月,网盘链接请发送至邮箱:yanyifuwupingtai@126.com。

  (六)评审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并对评审入围剧目进行公示。

  (七)资助

  入围剧目将按照《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给予适当补贴。

  三、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牛老师

  联系电话:85157228  18813137325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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