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文艺维权服务职能,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文联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意见》 。要求中国文联及各团体会员按照“保基本、促发展、育人才”的总体工作思路,依法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贴近需求、依法维权,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先行试点、把握规律。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组织机构和维权队伍建设,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完善立法沟通协调、纠纷咨询调解、权益保护协调合作、权益诉求表达处理机制,积极开展维权宣传培训,拓展维权服务手段,加强维权理论研究。
《意见》强调,当前,文艺维权工作要围绕鼓励文艺创作、促进文艺发展,切实保护著作权,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造性,促进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使用和传播;围绕倡导尊重艺术、尊重创造、尊重人才,切实保护名誉权,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人格尊严和公众人物的社会形象;围绕团结、培育更多的文艺人才,协调推动有关方面积极解决文艺工作者面临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促进文艺工作者社会保障权的实现。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文艺维权组织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文艺维权机制,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服务。
《意见》指出,中国文联将加强对文艺维权工作的整体统筹协调,组织团体会员之间的维权合作;加强示范引导,培育文艺维权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文艺维权工作示范基地。各团体会员要把开展文艺维权服务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开拓文艺维权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