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9年-2035年)
序 言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有着3000多年建城史、860多年建都史,丰富的历史文化是一张金名片,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中心一直是北京重要的首都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确定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总体框架,大力传承发展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丰富厚重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蓬勃兴起的创新文化,着力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了应有贡献。
党的十九大对文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当前,北京进入从聚集资源求增长到疏解功能谋发展的新阶段,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引擎和增长极,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各种思想文化在首都交流交融交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开启新征程,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高涨;首都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的任务更加繁重。这些都要求我们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在更大历史跨度上科学规划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推出更加务实有效的新举措,不断开创首都文化建设新局面。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我们应当从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高度,增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历史担当,自觉肩负起推动全国文化发展的重任,更好地把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融入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全过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首善之区、模范之地、创新之城,不断朝着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脉标志迈进。
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坚持以首善标准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第一节 战略定位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三节 发展格局
第二章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首都文化建设
第一节 高举思想旗帜,筑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地
第二节 坚持贯穿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善之区
第三节 注重立德树人,构建思想道德建设引领区
第四节 强化实践养成,打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弘扬主流价值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 通过中轴线申遗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
第一节 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强化独特壮美的空间秩序
第二节 保护历史文化底蕴,留住老城乡愁记忆
第三节 弘扬老城文化价值,彰显古都魅力
第四章 依托三条文化带构建历史文脉和生态环境交融的整体空间结构
第一节 传承千年运河,滋养流动的精神家园
第二节 守护万里长城,传承中国精神
第三节 融会一山一水,彰显西山永定河文化魅力
第四节 凸显北京历史文化整体价值,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第五章 铸就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高峰
第一节 勇攀文艺创作高峰
第二节 实现文艺全面繁荣
第三节 打造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环境
第六章 建成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构建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第二节 加强高质量公共文化供给
第三节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含量
第四节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
第七章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意城市
第一节 建设满足群众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的创新创意中心
第二节 构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第三节 推进“文化 ”融合发展
第八章 建成彰显中华文化魅力的世界旅游名城
第一节 构建丰富优质的旅游资源体系
第二节 建设国际化旅游服务设施
第三节 培育高质量旅游产业
第九章 建设面向世界的文明交流互鉴首要窗口
第一节 向世界更好地展示中国
第二节 拓展中华文化走出去途径
第三节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第四节 提升文化贸易质量和水平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加强文化协同创新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四节 推动规划落到基层
第五节 强化规划监督考评
总 则
第1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首善标准,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四个文化”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充分发挥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的重要功能,全力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以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生动实践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9.《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第3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坚持以首善标准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建设全国文化中心,要对标对表中央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目标要求,按照中央对首都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与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增进人民群众文化福祉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繁荣兴盛新时代首都文化。
第一节 战略定位
第4条 发挥凝聚荟萃功能,促进文化传承发展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培育海纳百川、博采众长、兼容并包的文化气象,吸收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引导各种文化要素集聚,推进融合创新,推出标志性文化精品,使北京成为民族文化精华的展示地、各地优秀文化的荟萃地和先进文化潮流的引领地。
第5条 发挥辐射带动功能,推动文化共同繁荣
坚持首善标准,用首都文化发展的生动实践体现价值追求和使命担当,为全国文化建设创造经验、作出表率。当好文化建设的排头兵,推动京津冀三地文化发展实现一体化谋划、联动式合作、协同性发展。加强北京与全国各地的联动,引导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文化人才等各类要素有序流动,推动首都文化建设成果和资源共享,促进全国文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
第6条 发挥创新引领功能,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强化创新对首都文化建设的驱动和赋能,推动首都文化建设各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使首都文化建设呈现整体推进、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各方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催化集成式创新,加强智能化运用,实现立体化呈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意城市。营造崇尚创新、勇于创新的社会氛围,推动文化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第7条 发挥传播交流功能,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立足北京、面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彰显大国文化自信。积极推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以兼收并蓄的态度汲取其他文明养分,借鉴优秀成果,夯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
第8条 发挥服务保障功能,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社会道德风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充分发挥文化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更好地融入和支撑全国政治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把首都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首都发展势能。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更好地满足中央单位文化需求,助力各省区市文化发展和国家对外文化交流,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谱写北京篇章。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充分利用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历史使命,以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大国首都的时代方位,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亲和力,充满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第9条 2025年目标
全国文化中心地位显著增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对全国文化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领全国,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明显提升,首都作为思想高地、价值高地和道德高地的地位更加巩固。
--以“一城三带”为核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古都历史文化风貌和独特城市魅力充分彰显,北京历史文化这张金名片更加光彩夺目。
--代表国家形象、首都水准的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
--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充分发展,设施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高品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高。
--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支柱地位日益巩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10%以上,高精尖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引领全国。
--建成世界优秀文化交流展示的重要平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第10条 2035年目标
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全国文化中心功能更加系统完善,文化建设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更加强劲,大国之都文化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彰显文化自信与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
--人民群众价值追求更加高尚,道德素质、人文素养大幅提升,建成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更加完善,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
--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得到日益满足。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面建成,服务效能整体提升,公共文化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文化消费贡献度显著提升,文化产业创新活力不断迸发,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
--代表国家文化走出去的龙头地位更加巩固,成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首要窗口,彰显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的作用充分发挥。
第11条 展望2050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地位更加巩固,文化名家荟萃云集,文艺高峰之作迭出,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协调发展,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更加彰显。北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城市之林,成为弘扬中华文明和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文脉标志。
第三节 发展格局
按照“四个文化”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思想文化新进步、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社会文明新提升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
第12条 坚持“四个文化”基本格局
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丰富厚重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蓬勃兴起的创新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首都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
--古都文化是北京长期以来作为国家首都和历史文化名城凝聚融汇、传承积淀的文化宝藏,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新时代传承发展古都文化,要坚持城市保护和有机更新相衔接、内涵挖掘和活化利用相统一、保护传统和融入时代相协调,不断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擦亮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
--红色文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过程中培育、形成和凝结而成的,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新时代弘扬红色文化,要以赓续红色基因为主线,以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为重点,以重大时间节点为坐标,挖掘红色内涵,讲好红色故事,推动红色文化薪火相传、与时俱进。
--京味文化是北京地区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风俗习惯、礼仪礼节、道德规范,承载着人民群众的乡愁。新时代传承发展京味文化,要坚持辩证扬弃、开放包容、推陈出新,以保护城市记忆为基点,以培育首善之区市民精气神为带动,着力涵养历史与现代、传统与时尚、质朴与绚丽兼具的城市文化韵味,温润人们的精神世界。
--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首都北京涵养了敢于开拓、奋勇争先的创新氛围,孕育着各得其所、人人出彩的创新机会,塑造出勇于创造、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形成了蓬勃兴起的创新文化。新时代践行创新文化,要坚持创意为先、人才为本、机制为要,让勇于创新成为风尚、支持创新形成氛围。
第13条 坚持“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根基,以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为抓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建设,奋力开创首都文化建设新局面。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牢牢抓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强基固本、凝魂聚气,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促进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以“一城三带”为抓手,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按照“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通过中轴线申遗推进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精心保护北京历史文化这张金名片,构建历史文脉和生态环境交融的整体空间结构,凸显北京历史文化整体价值。
--以“两区”建设为支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加强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供需两端精准对接,着力提升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效能,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高品质、服务性、融合化,加快构建高精尖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意城市。
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中,发挥核心区和中心城区的承载作用,凸显长安街沿线、中轴线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抓好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及城市副中心的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空间布局。
第二章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首都文化建设
核心价值观是文化最深层的内核,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强基固本、凝魂聚气,打造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第一节 高举思想旗帜,筑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地
第14条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加强理论学习培训,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马克思主义读书会等一批理论学习阵地,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办好网络“新时代”频道,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巩固理论宣传主阵地,推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前线》、宣讲家网、北京卫视《档案》栏目等提档升级,打造现象级理论宣传融媒体产品,形成一批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理论传播品牌。充分发挥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和各类宣讲队伍作用,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理论宣讲活动,强化人们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打通基层理论宣讲的“最后一公里”。
第15条 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全力办好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形成一批精品力作,使北京市始终走在学理化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最前列。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马克思主义教学基地、研究高地、思想阵地。建设国际马克思主义研究传播中心,积极推动与国际马克思主义学界深度交流对话,搭建高水平前沿学术交流平台。
第16条 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打造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标识性概念、基础性范畴,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加强学术环境和学风建设,推进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经费保障等改革,完善激发科研活力的体制机制。持续推动首都新型智库建设,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首都新型智库体系。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普及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模式,运用互联网提供多样性、个性化的内容服务,让权威的社科知识丰富网络空间。以理论大众化为抓手,不断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大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提升全社会思想理论素养。
第17条 筑牢首都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防线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网上与网下一体化引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管理,管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和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公共空间艺术品等,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发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第二节 坚持贯穿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善之区
第18条 持久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引导人们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准则,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铸牢首都市民的精神支柱。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
第19条 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高地
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让爱国主义在首都奏响最强音。
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系列庆祝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抓住国庆节这一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悬挂国旗、传唱爱国歌曲、国庆体验旅游、灯光秀展示、网络空间迎国庆等系列主题活动,使国庆期间参加爱国活动成为新民俗,推动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在全民族抗战爆发纪念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期间,精心组织纪念仪式、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引导人们牢记历史、缅怀先烈。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注重运用仪式礼仪和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宣传国旗、国徽、国歌相关知识。
完善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体系。健全考核奖励、动态调整、摘牌退出等机制和制度,到2035年,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数量保持全国领先,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超过200家,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加强教育基地建设,抓好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打造精品陈列,建强讲解队伍,塑造品牌活动,完善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为市民群众参观学习提供更好的服务。统筹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内容资源,建好爱国主义教育网上阵地,通过大数据、云平台打造融媒体传播平台,推动教育基地展陈内容网上传播、线上线下一体服务。
健全首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推进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主题保护,打造红色文化弘扬传承重点品牌。以北大红楼及其周边旧址为重点,形成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主题片区;以卢沟桥和宛平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为重点,形成抗日战争主题片区;以香山革命纪念地和香山革命纪念馆为重点,形成建立新中国主题片区。推动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规范旅游项目、解说词等,形成红色旅游经典品牌,让游客在游览中领略红色传统。建立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完善革命文物数据库,构建“线上北京革命文物展览中心”。
第20条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
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形成有利于弘扬主流价值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制定完善文明条例、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各领域,体现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办学治校等各方面,覆盖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家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中,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首都法治建设中,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使软要求变为硬约束,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
第21条 形成比学赶超、争当先进、榜样辈出的生动局面
不断完善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机制,通过层层举荐、周周上榜、月月公益、全媒宣传,选树和宣传一大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北京榜样,将北京榜样打造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知名品牌。推动北京榜样向各领域各行业覆盖延伸,统筹师德榜样、健康卫士、国企楷模、最美警察、安监之星等榜样子品牌,形成群星闪耀、榜样迭出的生动局面。持续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力、覆盖各个群体的重大典型,力争在时代楷模、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奋斗者评选中全国领先,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广泛开展“学榜样 我行动”活动,大力弘扬首都市民热情开朗、大气开放、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注重立德树人,构建思想道德建设引领区
第22条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世界与中国发展大势,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扎扎实实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广泛开展国情市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通过通俗理论读物、形势政策报告会、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把形势政策讲透彻,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面向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我和我的祖国”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激励首都干部群众建功立业新时代。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23条 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道德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始终保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着力点。推动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市民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市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市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推动践行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鼓励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品行。
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惩戒失德行为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强化全社会诚信意识。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扩大信用红黑名单发布范围,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第24条 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抓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着力加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宣传教育;加强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国情市情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
面向城乡基层、扩大人群覆盖,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成为机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党组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开展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社会各个阶层各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专兼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奖励评价体系,做好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健全完善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选拔评聘机制。
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立校办学、教书育人全过程。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推动高校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抓好思政课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打造一批市级思政课,每年评选一批教书育人“最美课堂”;深入推进思政课教师“1 X”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强化社会实践育人,提高实践教学比重,组织师生积极参加中学生“四个一”活动、大学生文化育人“六个一”计划等实践活动。
第四节 强化实践养成,打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25条 实现精神文明创建走在全国前列
发挥文明城区创建龙头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抓好背街小巷、城中村、棚户区等薄弱环节的整治,增强文明城区创建实效。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主题,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建好用好乡情村史陈列室,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扩大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增强“窗口”意识、树立行业新风。坚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大力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和最美家庭推选。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校园氛围。到2035年,力争主城区全部进入全国文明城区行列,创建全国文明城区10个以上、全国文明村镇170个以上、全国文明单位560个以上、全国文明校园30个以上、全国文明家庭50个以上,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覆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第26条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出台《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标尺,培育时代新风。加大规范文明行为宣传力度,倡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忠于祖国、热爱首都,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安全秩序和社区文明,做到文明出行、文明交往、文明旅游、文明观赏、文明用网、文明就医。发扬首都市民在重大活动中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的良好传统,展现新时代首都市民热情开朗、大气开放、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加强文明行为的组织推动和监督保障,加大对文明行为的表彰奖励、对不文明行为的联合惩戒,有效根除与首都城市形象不相符的陈规陋习,及时纠正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新产生的不文明行为。
第27条 让志愿服务闪亮京城
建立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规范志愿服务平台管理,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创新社会动员机制,统筹首都志愿者、公共文明引导员和“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石景山老街坊”等社会群体力量,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嘉许回馈、保险保障制度,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到2035年实名注册志愿者与常住人口比值达到0.22,“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风尚在京华大地蔚然成风。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弘扬主流价值的良好氛围
第28条 构建弘扬主流价值的现代传播体系
担当履行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以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为职责和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渠道作用。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的生动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首都干部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适应媒体融合趋势,创新方法手段,精心策划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做好正面宣传,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提升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掌握话语权、主导权。加强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回应群众关切,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推动社会凝聚共识。健全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提升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能力。坚持科学、准确、依法、建设性地开展舆论监督,发挥维护和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向作用。
深化市属媒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抢占全媒体技术高地,建设根植北京、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新型主流媒体集群。坚持移动优先战略,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紧跟传播技术发展,加强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打造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统筹市区媒体整体规划发展,以建设“北京云”市级技术平台为龙头,着力打造市级移动平台,建好用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培育若干内容优质、独具特色的“京字号”新媒体原创品牌,不断完善提升新型主流媒体格局,实现全媒体时代多层次、广覆盖、形态新、效果好的传播态势。
完善中央媒体服务对接机制,发挥中央媒体龙头引领作用,开展重大主题宣传策划,总结提炼推介北京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推进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明显成效和成功经验,展示北京发展成就。
第29条 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
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准确把握网络传播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推出优质网络文化内容,提高主旋律内容的到达率、吸引力。加强网上热点话题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
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明确网络是非观念,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主流价值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倡导文明办网,完善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体系,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构建规范严格的内容审核评价机制,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倡导文明上网,深入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推进社会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自律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团结引导网络名人,带动建设优秀网络文化。
创新网上精神文明实践。积极培育互联网公益力量,拓展“互联网 公益”“互联网 慈善”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引导人们随时、随地、随手做公益。整合社会组织、志愿团体、文化机构等资源,组织开展网上志愿服务、文化交流、道德培育等活动,推动网络成为传播文明的重要阵地。
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治理法规体系,加强首都互联网协会、道德委员会等相关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谩骂、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第30条 创新社会宣传
进一步发挥百姓宣讲、演讲论坛、展览展示等社会宣传形式贴近群众、鼓舞群众的优势,用好5G、虚拟现实技术、短视频等最新技术手段,创新传播方式,增强新颖性、互动性,提高吸引力、感染力。突出抓好城市环境布置,在重大活动或节日期间,用好国旗彩旗、灯笼灯饰、标语横幅、公益广告、户外显示屏、立体花坛、容器花卉、夜景照明等载体,按照“适当、准确、庄重、安全”的原则,根据“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布局”的要求,在全市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展现大国首都良好形象。提档升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道、社区等户外宣传阵地,让核心价值观景观更好地融入城市环境、融入百姓生活。完善城市环境布置相关规定,推动全市环境布置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公益广告相关制度,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第31条 用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创新理念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引导市民在广泛参与中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用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丰富厚重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蓬勃兴起的创新文化,不断增强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文化深度和厚度。
第三章 通过中轴线申遗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
老城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加强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要落实好“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更加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与提升城市品质、创造美好生活结合起来,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使老城成为纲维有序、运行高效的国家中枢,古今辉映、礼乐交融的千年古都,疏朗庄重、蓝绿环抱的文化名城,和谐宁静、雅韵东方的宜居城区。
第一节 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强化独特壮美的空间秩序
第32条 做好中轴线整体保护利用
北京中轴线由钟鼓楼贯穿至永定门,约7.8公里。按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要求,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对中轴线遗产的核心构成要素以及发挥烘托、强化作用的城市水系、历史建筑和传统四合院民居等进行整体保护。做好文物和历史建筑腾退保护工作,重点整治对中轴线视廊、对景造成破坏的不协调建筑,综合管控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和屋顶形式,严控缓冲区内建筑高度,逐步恢复历史景观的空间秩序。大力推动中轴线申遗,打造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标杆。
利用中轴线文物腾退空间,优先用于补充公共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使中轴线历史文物和文化资源焕发时代活力。丰富文化体验功能,使人民群众更好感知中轴线遗产、体验中轴线文化。在推进中轴线文物保护、景观恢复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提升沿线区域环境品质。
第33条 展现中轴线历史文化价值
系统开展中轴线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精神价值和时代价值的研究,挖掘中轴线文化内涵。注重对文化遗产背后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阐释,活化展示中轴线内涵,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通过举办丰富的宣传活动,吸引更多公众走近中轴线,营造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使遗产更好地发挥引导社会、教育人民、启迪思想、推动发展的作用,增强文化自信。
第34条 增强中轴线国际影响力
推进遗产保护利用的国际合作,积极申办世界遗产大会,开展交流对话,有效展示传播中轴线文化魅力。面向国际社会讲好中轴线故事,充分论证中轴线“杰出性和普遍性价值”,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国际影响力,更好地向世界传播中国独特的审美理念和人文精神,使中轴线成为国家文化符号。办好中轴线申遗保护等国际学术研讨活动,加强国际学术交流,深入阐释中轴线遗产价值及其蕴含的东方智慧。借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先进经验,提升中轴线整体保护水平,培育优质、特色的国事活动场所,打造国际交往新的承载空间。
第二节 保护历史文化底蕴,留住老城乡愁记忆
第35条 加强老城整体保护
深化拓展历史文化保护内涵,丰富保护类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要素,构建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中轴线及胡同街巷、历史文化街区及老城组成的“点线面”三级保护体系,恢复老城特有风貌。根据分级分类的原则,依法严格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定期评估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加强胡同肌理保护,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促进老城整体保护。
保护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打造沿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充分展示历史人文遗迹和首都风貌,再现世界古都城市规划建设杰作。按照“一街一策”要求,精心打磨每个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打造13片文化精华区 。逐步扩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尊重并保持老城内的街巷胡同格局和空间尺度,原则上不再拓宽老城内现有街道,设置步行街区,营造宁静、温馨的胡同氛围。精细组织街区空间,深入梳理历史文化特色,展示传承历史文化内涵,打造古朴厚重、文化彰显的精品街区。合理设计、精心陈设反映历史格局的重要标志,推动恢复老城内重要河流景观,展现鲜明的城市意象和古都风韵。
精心保护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富有北京特色的历史文化标识。以皇家宫殿、园林、王府、坛庙、衙署等腾退修缮保护为重点,保留古都印记。突出胡同、四合院特色,打造保护传承利用样本,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加强对会馆、名人故居等保护与利用,挖掘展示蕴含其中的文化内涵和独特价值,打造镶嵌在老城中的文化珍珠。
第36条 推动老城有机更新
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制定科学的、体现老城文化特征和艺术审美的技术规范和设计导则。完善责任规划师制度,结合居民意见和腾退空间利用,提升街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精准织补需求。推进腾退平房院落的功能改造,拆除违法搭建,恢复传统院落格局,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更好地满足老城居民现代生活需要。增建一批体现老城文化内涵的社区公园、小微绿地、口袋公园,逐步贯通水系、绿道、街巷脉络,将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融为一体。加强老城公共空间景观建设,涵养历史与现代交融的城市文化气息,赋予生机活力。
第37条 激发老城内生活力
积极探索“共生院”等发展模式,通过对腾退院落改造,既对老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又改善提升居民的居住条件,实现居民共生、建筑共生、文化共生。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打造更多优质文化空间。引导历史文化街区有序发展,防止商业过度。优化老城内文化园区经营模式,提供更多面向社区的智慧文化服务,促进文化园区与城市社区的融合贯通。提升金融、科技、商业、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水平,形成高端、融合、低碳的发展格局,为老城注入新活力。
第三节 弘扬老城文化价值,彰显古都魅力
第38条 挖掘老城文化内涵
实施历史文脉研究整理工程。围绕老城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文化遗产,系统推进老城文化内涵研究,保护好北京城市文化符号,开展老城史志、历史文献、民风民俗、名人轶事等搜集整理,编辑出版老城文化书系,策划推出专栏专刊,举办主题文化活动,传播好老城文化,讲好老城故事。
第39条 打造汇聚老城文化精髓的博物馆群
发挥北京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等“国字号”带动作用,提升首都博物馆、孔庙和国子监等市级博物馆影响力,打造京报馆、京华印书局、湖广会馆、临汾会馆等一批富有老城文化内涵的主题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布局更多“小而美”的特色博物馆。加强联动策划,精心开展丰富多彩的展览展示活动,使老城成为一座处处散发着浓郁文化气息的历史文化博物馆。
第40条 加强老城文化传播的科技支撑
强化高科技对传统文化展示的支撑作用,通过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对历史场景和文物建筑等进行多维呈现,增强文化表现力。充分利用各类新型信息技术,深化“互联网 中华文明”行动,做好文化遗产和典籍资源的数字化工作。
第四章 依托三条文化带构建历史文脉和生态环境交融的整体空间结构
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承载了北京“山水相依、刚柔并济”的自然文化资源和城市发展记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底蕴丰厚,是北京文化脉络乃至中华文明的精华所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度交融的空间载体和文化纽带。要统筹推进三条文化带保护发展,构建历史文化遗产连片、成线的整体保护格局,守住北京千年古都的“城市之魂”,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第一节 传承千年运河,滋养流动的精神家园
第41条 构建“一河两道三区”发展格局
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对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打造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样板区,规划大运河文化主题展示区,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以大运河为轴线,建设全线滨河绿道及重点游船通航河道,结合大运河沿线不同特点,打造大运河文化展示区、大运河生态景观区和疏解整治提升区,构建“一河两道三区”的大运河文化带发展格局,传承大运河文化,激活沿线发展活力,进一步擦亮世界公认的国家文化符号。
第42条 系统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
完善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清单,系统开展大运河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工作。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逐步疏导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设施、项目,统筹做好沿线古桥、古闸、古码头、古仓库等建筑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修缮,聚焦重要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文物展览开放空间。加强路县故城遗址和通州古城整体保护利用,在活态保护中留住漕运古城风貌。推进重点片区的疏解搬迁与整治提升,规划建设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有效恢复历史景观格局。
第43条 营造蓝绿交织生态文化景观
聚焦北运河、通惠河、萧太后河等大运河重要水系,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大运河生态环境,实现沿线污水全处理,河道水体全面还清。加强老城内历史水系保护,研究制定古河道恢复和景观设计方案,串联沿线闸桥古迹,增加人文景观和配套设施,展现古桥纵横、古屋比邻、商铺连绵、水穿街巷的亲水休闲历史风貌。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大运河两岸景观整体规划,精心打理水系,贯通亲水步道,打造高品质生态景观廊道。在大运河沿线构建大尺度绿色开放空间,更好服务群众休闲游憩。
第44条 打造文化旅游魅力走廊
做好“三庙一塔”周边风貌管控,优化提升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品质,积极创建集休闲、度假、体验于一体的北京(通州)大运河国家5A景区。整合大运河水系、城市森林、文化遗产等资源,2021年实现北运河北京段通航,远期推进与天津、河北段通航,打造大运河水上旅游精品线路。统筹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利用,保护张家湾古镇、漷县古镇,精心打造昌平白浮村、朝阳高碑店村、通州皇木厂村等传承大运河历史文化的特色古村落,促进遗产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协调统一。利用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展示好大运河文化,讲好大运河故事。
第45条 编织协同发展文化纽带
加大与天津、河北的工作对接力度,共同加强大运河京津冀段遗产保护,加快梳理大运河历史文脉。协同开发利用区域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休闲产业协同发展。按照统一标准,加强大运河水环境保护,整体塑造大运河沿线风貌,带动大运河周边区域发展。用好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等合作机制,联合大运河沿线八省市共同推动大运河文化传播推广。
第二节 守护万里长城,传承中国精神
第46条 弘扬长城精神
建设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打造国家级标志性工程。深入挖掘长城文化蕴含的精神力量,弘扬中华民族团结统一、众志成城、坚韧不屈、自强不息、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伟大精神。构建长城阐释与展示体系,彰显长城作为中华民族代表性符号的重要价值。支持长城博物馆建设,举办长城文化节、长城国际体育赛事等特色活动,打造长城文化品牌。
第47条 构建“一线五片多点”空间结构
着眼于长城文化带作为首都文化传承与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结合其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禀赋,构建“一线五片多点”的整体保护格局。以长城墙体遗存线为保护主体,打造沿河城组团、居庸路组团、黄花路组团、古北口路组团和马兰路组团等五个文化精华展示核心组团,对长城沿线卫城、所城等指挥中枢及关口、城堡、堡寨延续至今的村镇进行系统保护。促进长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让市民更好体验长城文化,使长城文化带成为北部山区宜居宜业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第48条 加强长城遗产保护
以加强遗产保护为根本立足点,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推进长城抢险加固,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实现长城全线无险情,尽到守护世界遗产的历史责任,将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代代相传。对重要古关口及长城城堡开展考古研究,实施保护性修复工程。加强长城保护区划内的规划控制,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实现长城文化带核心区内无违法建设。推进长城资源档案更新与数字化工程、长城保护区划界桩标定工作,加强长城保护区划管理,建立健全保护员管理体系,完善长城“四有”工作。实施长城遗产监测,制定分类分项监测指标,建立完备的长城监测体系,全方位提升长城安防水平和监管能力。完善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科学打造集中展示长城文化精华的优质景区。从保护角度做好游客分流,缓解开放景区游客压力集中的问题,开发延庆区古长城、水关、九眼楼,怀柔区慕田峪、箭扣、响水湖及密云区古北口、司马台长城等国际精品旅游线。
第49条 打造“生态长城”
加强生态涵养区的保护,开展长城所依附的山川河谷环境生态修复,保障长城文化带的生态环境安全。立足“两山四水十八沟”,大尺度造林绿化,恢复“居庸叠翠”“岔道秋风”等历史文化景观,构建良好的长城沿线彩叶林景观带及绿道体系,营造兼具较高景观价值和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生态景观。串联长城文化带沿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加强统筹保护,凸显长城生态屏障价值。
第三节 融会一山一水,彰显西山永定河文化魅力
第50条 构建“四岭三川一区两脉多组团”山水格局
大力推动北京西山四道山岭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为首都打造靓丽城市风景线,塑造优质城市背景轮廓。保护永定河、大石河、拒马河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推进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加强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将三山五园地区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的典范地区和国际交往活动的重要载体。结合西山、永定河生态环境,构建由重要文化遗产串联的文化脉、生态脉。以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生态资源分布密集区为主体,打造一批有历史底蕴、有绿水青山、有乡愁记忆的生态文化组团,凸显其作为北京文明之源、历史之根的宝贵价值。
第51条 加强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
保护三山五园地区山水格局与传统风貌。突出分区特色,西部以香山、北京植物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八大处公园为基础,提升景观质量,挖掘文化内涵,完善游憩功能,建设生态休闲游憩区;中部以颐和园、圆明园为载体,以文化为主导功能,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示范区;东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为载体,以教育和文化为主导功能,建设教育科研文化区。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整体提升,恢复大尺度绿色空间,逐步恢复历史田园风光、水系格局和景观特色。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保护修缮,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实现区域保护全覆盖。建立完善的文物数据库管理平台,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实施圆明园大宫门历史风貌保护和功德寺景观提升等工程,保护和展现御园宫门、古镇、村落、御道等重要历史节点。办好三山五园研究院、文献馆、数字体验中心和巡展,深入挖掘三山五园地区文化资源。加强数字技术在三山五园地区的应用,虚拟重现难以原址恢复的重要文化遗产,推动三山五园地区进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提高“三山五园”的文化辨识度、生命力和传播力。
第52条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严格落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精心保护好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颐和园两处世界文化遗产。推动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好东胡林人遗址、窦店土城遗址、金陵遗址和潭柘寺、云居寺、南海子等重要文化遗产考古与展示,推动皇家园林、寺庙、传统村落、京西工业遗产等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利用。系统梳理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活态传承。
第53条 修复永定河生态功能
把加强生态涵养区保护与永定河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加大“护山、治水、增绿”力度,构筑京西地区重要生态屏障。重点加强浅山区风貌管控,严禁破坏山体及其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行为,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通过晋蒙京津冀区域联合治理,永定河恢复全线通水,加强沿岸绿化,打造滨水景观,水功能区水质进一步改善,沿河形成溪流-湖泊-湿地连通的绿色生态廊道。坚持生态保育、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并重,推进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建设水源涵养林,完善城市生态湿地网络,着力塑造城市地理标志,提升人文山水景观品质,形成历史环境与绿水青山交融的西山永定河特色景观风貌。
第54条 加强文化生态旅游功能
利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风景资源,打造文化生态休闲游览线路。开发平西地下交通线及京西古商道、古香道、古河道等主题探访线路,注重挖掘文化内涵、完善提升服务设施。加强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发展生态旅游。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修复,加强对现有林地的生态保护,建设京西林场矿山遗址文化公园。整合永定河平原段的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永定河开放式生态文化体验园。举办永定河文化节等特色活动,展现西山永定河文化时代风采。
第四节 凸显北京历史文化整体价值,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第55条 以关键节点增强城市可识别性
发挥北京拥有七处世界文化遗产的整体优势,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持久魅力。梳理北京70万年人类史、3000多年建城史、860多年建都史的历史脉络,挖掘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明清北京城重要文物遗存遗迹,展现厚重历史,突出文化传承,传递古都韵味。鲜明生动地呈现新中国首都建设的重要印记,推动以新首钢为代表的城市老工业基地转型与复兴,强化工业遗存再利用,融入现代元素,重现发展活力。打造以“三城一区”为代表的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建设智慧、生态、宜居的产城融合示范区,为首都发展培育新动能。
第56条 突出两轴骨架作用
中轴线以文化功能为主,是体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的代表地区。传统中轴线注重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完善空间秩序,全面烘托中轴线作为城市骨架的统领作用,充分展示传统文化精髓。中轴线北延线着重强化奥林匹克中心区国际交往、国家体育文化功能,提升国际影响力。中轴线南延线以中轴-南苑、大红门区域为核心,推进功能优化和资源整合,将南五环区域打造成国家文化、国际交往功能区,建设城市南部国际交往新门户。
长安街以国家行政、文化、国际交往功能为主,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重点塑造长安街国家礼仪形象,体现长安街秩序性与人民性,重点管控沿线建筑形态与公共空间,保持严整有序的建筑界面与连续开放的公共空间,展现宏伟庄重的大国首都形象与礼仪姿态。以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地区为重点,优化中央政务环境,高水平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和重大国事外交活动举办。以北京商务中心区、使馆区为重点,提升文化、国际交往功能。建设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景观大道,提升城市东部地区综合功能和环境品质。
第57条 打造城市整体文化景观格局
深入挖掘首都文化内涵,重点建设老城文化景观区域(老城)、三山五园文化景观区域(三山五园地区)、长城文化景观区域(长城北京段)、大运河文化景观区域(中国大运河北京段)、京西文化景观区域(京西古道)、燕山文化景观区域(明十三陵、银山塔林、汤泉行宫等)、房山文化景观区域(房山文化线路)、南苑文化景观区域(南苑及南中轴森林公园地区)、国际文化景观区域(北京商务中心区及三里屯地区)、创意文化景观区域(望京、酒仙桥及定福庄地区)等十片重点景观区域,传承历史文脉、体现时代特征,集中展示国家形象、民族气魄及地域文化多样性。
以北京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为基础,开展“漫步北京”计划,让人们更好地感受北京历史底蕴、山水人文、城市魅力。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以两轴沿线文化景观和历史文化街区为重点,完善绿地体系,丰富文化功能,打造以中轴线为代表的各类历史文化探访路线,串联文化魅力场所和精华地区。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营造宜人的街道空间尺度,精心刻画城市林荫道,打造示范性步行街区。尊重和保护山水格局,构建绿水青山自然生态底色,结合三条文化带建设滨河绿道、森林绿道、郊野绿道等多层次漫步系统,连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迹、公园和城乡居住区,服务群众休闲、旅游、健身等方面需求,更好地体验北京历史文化和自然山水。
第58条 构建非遗保护传承“北京样本”
完善多层次非遗名录体系,规范项目认定和管理制度,强化保护传承效果评估。进一步发掘、整理、保护与传承传统地名、戏曲、音乐、书画、服饰、技艺、医药、饮食、庙会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文化典籍、民俗、口述史的整理、出版、阐释工作,发现保护一批新的非遗项目,推动非遗资源数据库建设。聚焦传承人梯队建设,开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深入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完善名家师承、青年传承、娃娃继承的非遗代际传承发展机制。加大非遗传播的普及力度,让非遗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促进非遗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非遗活态传承、融入生产生活。加大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推进中医药传统技能的传承与发展,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让非遗彰显首都文化特色、展示京味文化风韵、体现人文生活品味。加强老字号原址、原貌保护,推动老字号非遗传承振兴与创新,发掘其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的独特价值,开发北京特色产品与服务,擦亮金字招牌。
第五章 铸就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高峰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文艺发挥着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建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文艺创作、展演、传播中心,原创能力、创新活力持续迸发,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艺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感召力显著增强,始终保持引领全国文艺繁荣发展的大格局、大气象。
第一节 勇攀文艺创作高峰
第59条 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和创作导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用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引领文艺创作,把书写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灌注文艺实践。发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突破创新、潜心创作,坚持崇德尚艺、引领风尚,教育引导首都文艺工作者做培根铸魂的“工程师”,自觉肩负起引领文艺方向导向、风尚思潮的政治责任。
第60条 抓好文艺创作统筹规划
聚焦建党、建军、建国等重大时间节点及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搞好主题创作,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持续推进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制定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爱国主义题材、现实题材、青少年题材、北京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提高文艺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文艺创作生产各环节统筹指导,把科学有效的组织引导与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将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到首都文艺创作生产中来,持续推出“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留得下”的大作力作,确保各文艺门类主题创作有品质、重大题材创作有创新、重要时间节点有精品,不断铸就新时代文艺创作高峰。
第61条 提高文艺品牌影响力
紧紧扭住提高作品质量这一生命线,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推进文化精品工程。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项目“种子库”,实施全程跟踪孵化培育,推动内容和形式相融合、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提高文艺作品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不断推出具有中国气派、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文艺精品,形成全国乃至世界著名的文艺品牌。各艺术门类在“五个一工程”“华表奖”“金鸡百花奖”“飞天奖”“文华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国家级重要文艺评奖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实施文学艺术远航工程,把体现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中国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推向世界舞台,推动重点文艺门类在国际重大文艺竞赛评奖中不断实现新突破。
第二节 实现文艺全面繁荣
第62条 提升文学创作水平
大力实施文学繁荣工程,重点抓好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剧本创作,推动诗歌、散文创作繁荣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时代性、经典性和史诗感的原创文学扛鼎之作、传世佳作。支持办好老舍文学院、十月文学院、各高校文学院和各类文学研究机构,巩固壮大文学类刊物、出版单位,提高十月文学月的影响力,推出一批签约作家和作家居住地,不断拓展文学创作矩阵,把北京打造成原创性写作和文学阅读中心。繁荣大众文学创作,激发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群众文学热情,提高市民文学素养,让市民因文学更有内涵,城市因文学更具气质。
第63条 打造文艺繁荣兴盛的“百花园”
聚合央属、市属单位创作力量,盘活壮大文艺资源,调动激发高等院校、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活力。实施影视高峰铸就工程,戏曲、曲艺、民间文艺振兴工程,美术、书法、摄影品牌工程,音乐、舞蹈、杂技创新工程,打破各文艺门类发展瓶颈,固强补弱,全面提升,推动各艺术门类均衡充分发展,形成各市属文艺院团有经典作品、有新创剧目、有看家曲目的发展格局,促进文艺创作规模、质量、类型在全国占据绝对优势,以优秀丰富的文艺作品提升北京国际大都市文化品位。实施群众文艺绽放工程,组织好舞台艺术展演季,支持行业组织、专业院校、文艺院团、专业文艺工作者通过结对帮扶、互动共创、品牌塑造、驻场演出等形式,丰富群众文艺内容,提升群众文艺品质。办好“歌唱北京”“舞动北京”“艺韵北京”“戏聚北京”“影像北京”“阅读北京”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打造群众文艺品牌,以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和文艺形式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64条 推动网络文艺成为北京文化生活新天地
实施网络文艺品质提升工程,加强网络文艺发展规律研究和创作引导,扶持原创优秀网络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提升网络文学、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质量。不断提高中国网络文学 大会国际影响力,推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推动文艺观念、内容、风格、流派持续创新,增强文艺产品的艺术魅力。实行网上网下一个标准,推动网络文艺从成长到成熟、从低质到高质转型,打造具有时代性的主流网络文艺样式,推出大批引领网络文艺方向的优秀作品,做优做强网络文艺阵地,推动网络文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新兴传播技术即时快捷、覆盖广泛、互联互通的特殊优势,提供优秀文化产品,拓展文艺传播渠道,提高文艺传播效率,让网络文艺成为高品质文化产品供给的重要途径。
第三节 打造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环境
第65条 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倾向
精准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文艺作品质量、品位、风格的期盼,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文化价值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艺术审美底线,坚持真善美的价值追求,正确处理艺术个性和社会道德的关系。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泛娱乐化、泛物质化倾向,坚决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跟风抄袭等问题,规范文艺市场秩序。带头做到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媚俗、庸俗,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时代,以创作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优秀文艺作品回报伟大时代。
第66条 构建有利于出精品的平台机制
推动有关文艺政策的落地落实,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文艺创作生产,用好各类文艺专项资金、基金,对文艺创作基础环节和重点门类、重大项目、重要作品给予精准扶持,营造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政策环境。做强做优做大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舞蹈、曲艺等艺术门类的交流交易平台,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推进剧目运营服务平台、排练中心和各区特色文艺中心建设,调动发挥各区文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校团、校际联动,形成文艺创作合力。建立文艺创作会商机制、论证研判机制、科学评估机制、黑名单机制等监管体系,为文艺创作把脉定向、保驾护航。
第67条 建立科学客观的文艺评论评价体系
发挥文艺评论评价引导文艺创作的风向标作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论评价机制,强化文艺评奖的激励引领功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文艺评论队伍,办好重点文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建立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相统一的评判体系,防止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点击率、唯发行量等错误倾向,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提高创作水平,引领大众分清优劣、明晰善恶、辨别美丑,提高文艺评论评价的引领力、公信力。
第六章 建成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覆盖身边化、服务内容品质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智能化,建成完备、便捷、高效、优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完善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一节 构建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第68条 建设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
围绕城乡、区域均衡发展,聚焦城市副中心、城市南部地区、新首钢地区等重要功能承载区,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国家“文化重器”落户北京,充分发挥中国国家美术馆新馆、国家工艺美术馆等国字号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重点推动城市副中心图书馆、剧院、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北京市文化中心、北京人艺国际戏剧中心、北昆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北京歌剧舞剧院、南部演艺中心、亦庄文化演艺中心等重点项目。依托北京世园会园区、冬奥森林公园等重大赛会活动载体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区级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
第69条 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高标准规划建设区域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惠民文化设施。按照便捷、普惠、实用的原则,全面提升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综合文化设施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居住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指标实施机制,编实织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优化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引导新建大型文化设施向回龙观天通苑等人口密集地区及文化设施薄弱地区布局。到2035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提高到0.45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在全面实现一刻钟文化服务圈基础上,更好实现全地域覆盖。
第70条 统筹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立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统筹调配志愿服务力量,全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提升国有博物馆策展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用好民间博物馆、私人博物馆,打造布局合理、展陈丰富、特色鲜明的博物馆之城。结合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再利用,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多种方式,打造多样化公共文化空间。探索在大型社区引入创意元素、文化力量改善社区治理,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传承展示、知识服务、创意辅导等综合功能提升。依托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增加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供给。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
第二节 加强高质量公共文化供给
第71条 培育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
发挥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优质公共文化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适度增加社会委托运营、民办公助、文化基金、文化消费券、政企补贴合作等供给模式创新,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扶持,发挥行业协会在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第72条 丰富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
统筹用好各类文化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群众文化需求,适时调整提高服务指标。扩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推行夜间开放,为群众免费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构建以公共图书馆、综合书城、特色书店、社区书店等为支撑的十五分钟现代公共阅读服务体系,营造城市阅读氛围,让阅读成为时尚、成为习惯,使北京成为流淌着浓郁人文气息的“书香之城”。充分用好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用,深入挖掘文物及旅游资源文化内涵,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全民艺术普及、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和全民科普活动,办好“首都市民系列文化节”“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中国戏曲文化周”等品牌活动。
第73条 健全高效能公共文化服务对接机制
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总分馆体系,坚持“自下而上、以需定供”,完善公共图书、公益电影、公益演出、文化活动等线下线上一体化配送体系,推动超高清交互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新业务和数字智慧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完善互动式、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开展精准化、个性化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第三节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含量
第74条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开展首都重大历史文化遗迹、博物馆珍贵藏品、古籍善本、城市记忆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数字化工作,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便捷实用的首都特色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加快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综合文化中心(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超高清制播体系建设,扩大地面无线广播电视覆盖,丰富无线、有线、卫星和网络信息服务,加强新型移动通信技术应用,完善智能终端服务网络,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到2035年,实现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各区全覆盖,充分发挥数字文化服务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75条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应用场景
建好用好公共文化服务云系统,提供一站式、集成式、多媒体覆盖的智能化服务。加强网络通信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全方位、全链条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公共文化智慧展现、数字化保护和管理、网络化集成服务等智能化项目,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系统,精准供给文化产品和服务。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能化应用场景,丰富和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资源和服务能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运营好智能化公共文化服务系统。
第四节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
第76条 激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活力
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加强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
第77条 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结合市民群众不断发展的公共文化需求,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目录。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多样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捐赠捐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吸引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采购项目绩效评估,构建群众满意度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
第七章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意城市
加快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大幅提升北京文化产业在设计、影视、演艺、音乐、网络游戏、旅游、艺术品交易、会展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建设市场竞争力强、创新驱动力足、文化辐射力广的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比重,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意城市。
第一节 建设满足群众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的创新创意中心
第78条 建设设计之都
发挥北京文化底蕴深厚、设计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等优势,建设顶级设计团队集聚、高端设计节展赛事汇聚、顶尖设计新品首发活动云集、世界知名时尚产品汇集的设计之都,迈入国际一流设计方阵。吸引集聚设计产业要素,聚焦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建筑设计等优势领域,推动设计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深度融合。壮大设计市场主体,做强做优做大龙头设计企业,支持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设计产业集群,促进设计产业集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搭建设计创新平台,规划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大山子时尚创意产业功能区等,发挥好中国设计交易市场作用,建立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国内设计机构与国际设计组织开展设计项目合作,实施原创设计引领工程、设计成果转化工程、“北京设计”品牌传播工程,不断提升生产、生活价值和品质。加快城市创意设计发展,推进设计产业园区、设计楼宇等空间载体提质增效,高品质拓展设计产业新空间,吸引众多设计产业头部企业、设计大师汇聚。鼓励和扶持自主设计的服装、服饰、配饰,以及珠宝、化妆品、家居、数字电子产品等高端时尚产业发展。培育时尚设计、时尚消费、时尚休闲、时尚会展、时尚商圈等新业态,延长时尚产业链,构建时尚产业生态圈。运用时尚设计创意激活老字号品牌,开发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北京元素的原创设计。充分发挥设计在城市空间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再生、城市存量空间再造、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特殊作用,赋能城市创新,打造人居体验好、文化氛围浓、创新载体优、时尚理念新的城市环境。办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北京峰会”“中国设计红星奖”“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时装周”等国际品牌活动,引领国际设计发展,不断提升北京作为设计之都的国际影响力。
第79条 建设影视之都
发挥北京在影视创意策划、创作生产、宣传发行、传播交流等方面的优势,建成影视工业体系发达、人才云集、精品荟萃、技术领先的影视之都。增强优秀原创影视作品孵化能力,为影视剧在京孵化提供全方位、高标准配套服务,吸引优秀影视资源汇聚北京,通过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纪实影像周、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中国国际视听大会、北京媒体融合发展大会等品牌活动,加大对北京优秀原创影视剧目宣传推介力度,促成国际重大影视合作项目落户北京。吸引集聚影视产业要素,加快完善影视投资、创意、生产、发行、放映、传播、衍生品开发高度集成的产业链,规划建设国际影视标志性场所,推动北京电影学院新校区、电影小镇等项目建设,加快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影视译制基地转型升级,发挥中国电影博物馆等国家级博物馆资源集群优势,打造影视特色文化休闲区。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影视作品在京首映首发,让更多的优秀影视作品从北京走向世界。提升影视后期制作实力,主动接轨国际数字影视后期制作前沿,加大对剪辑、调色、特效、声音、音乐等核心技术研发应用,创作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巨制,使北京成为国际影视后期制作首选地。推动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新视频产业发展,打造高新视频产业集群,强化技术自主研发应用,做强做优产业生态。推动视听内容创新创优,规划建设视听产业走廊、北京视听小镇,打造国际领先的内容集成分发交易平台、播出平台和传输网络,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增添新动能。
第80条 建设演艺之都
推动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等原创戏剧策划创作,延伸演艺产业链,推出沉浸式、互动式等演艺业态,形成经典剧目荟萃、国际演艺节展汇集、国际知名大师云集的演艺发展格局,建设演艺之都。加大演艺精品创作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文艺院团、演艺经营主体做好重大题材选题规划,形成重基础、排经典、抓原创、推精品的创作格局,推出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剧目,丰富驻场演出、实景演出、主题公园演出等不同形态的高品质演艺产品。做优做强演艺运营,鼓励国际国内知名院团和艺术家将优秀演艺作品的全球首演、国内首演放在北京,发挥大戏看北京的风向标作用。吸引国际著名剧团来京巡演,国际知名演艺集团和演艺经纪机构落户北京,提升演艺经营国际化水平。支持演艺产业的专业化、院线化、联盟化、品牌化发展,鼓励行业机构组建演艺联合体,实现长安街演艺区、王府井演艺区、天桥演艺区、中关村演艺区、西部演艺区、南部演艺区、台湖演艺小镇等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水准的演艺空间。集聚演艺产业高端要素,坚持市区联手、区域联动、社会参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鼓励商业综合体、文化街区、文创产业园区引进演艺项目,打造一批文化演艺与商业、旅游深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推动业态模式创新。实施惠民低价票补贴政策,搭建技术兼容、服务贯通、便捷高效的演艺资讯票务平台。将中国(北京)演艺博览会等打造为国际一流演艺品牌活动,促进演艺行业交流发展。
第81条 建设音乐之都
持续发挥北京在音乐创作、编辑制作、视听传播、版权交易、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优势,构建国际领先的现代音乐产业体系和传播体系,汇聚一批国际一流音乐家,不断推陈出新,创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原创作品,让音乐浸润心田、启迪人心,让世界人民通过优美音乐认知中国、感知中国,将北京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音乐之都和华语音乐全球中心。大力推动原创音乐创作,加大对词曲创作、项目孵化、演出展示、宣传推广等环节的扶持奖励力度,激发社会力量支持原创音乐的积极性。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工程,推动优秀民族音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优化音乐产业环境,完善音乐产业体系,加快中国乐谷等音乐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打造集创作、表演、录制、发行、消费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音乐产业园,支持互联网音乐产业核心技术和大数据研发,推动音乐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打造音乐产业品牌,着力培育有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市场竞争力的品牌音乐企业、原创音乐榜、音乐节、乐队、音乐人等。办好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新年音乐会、北京新春音乐会、中国音乐产业大会、长阳音乐节、平谷桃花音乐节和“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等品牌活动。实施“音乐 ”城市文化工程,建设富有特色的高水平音乐展演空间。鼓励创建“北京音乐角”,为市民提供免费音乐表演服务,让城市充满音乐律动和艺术品味。
第82条 建设网络游戏之都
坚持以网络游戏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内容建设、技术创新、社会应用、理论研究、品牌培育为抓手,以网络游戏精品研发中心、新技术应用中心、游戏社会化推进中心、游戏理论研究中心、电子竞技产业品牌中心为支撑,加快建成产业体系健全、要素市场完善、营商环境一流、产业链条完备的网络游戏之都。在研发、出版、发行各环节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引导网络游戏健康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力的龙头企业,吸引一批国际知名的创意人才和优秀原创游戏团队扎根北京,建设一批在内容研发、发行推广、科技应用、消费体验、电竞赛事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主题园区,形成布局科学合理,引领力、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力显著增强的新态势。举办北京国际电竞创新发展大会、电竞品牌赛事和国际网络游戏节展活动,搭建集成果展示、行业交流、互动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
第83条 建设世界旅游名城
统筹保护利用好北京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融入旅游产业全要素、全链条、全生态,提升文化品质感、体验感和获得感,建设世界旅游名城。提高旅游产业运营能力,完善国际化的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规划一批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和特色文化空间,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新业态,提高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例,增加旅游业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积极推进大型旅游娱乐、旅游演艺、休闲度假区、大型主题公园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办好北京国际旅游商品及旅游装备博览会、北京国际旅游节、北京长城文化节等活动,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业治理效能。实施智慧旅游建设工程,着力打造智慧景区、智慧休闲区、智慧度假区,提供世界一流的智能化、便利化、精准化的旅游公共服务。
第84条 建设艺术品交易中心
完善艺术品市场体系,提升交易平台功能,加快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宋庄艺术小镇和艺术品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制度健全、功能完备、交易活跃的艺术品交易中心。促进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发挥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优势,培育艺术品登记、鉴定、评估、拍卖、展示、保险等全产业链,鼓励嘉德、保利、瀚海等一批拍卖企业做强做大。支持燕京八绝等非遗项目传承创新和北京工美集团、荣宝斋等老字号提质升级,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加快现代艺术品交易转型升级,推动国际艺术品网上交易平台等重大项目建设,吸引国际一流艺术品交易机构在京发展。创新艺术品保税交易模式,培育艺术品交易专业化技术人才和经营团队。吸引国际艺术资源集聚,完善艺术品物流、租赁、仓储、保险、保税等配套服务。办好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等品牌活动,扩大艺术品消费。
第85条 建设会展中心
完善产业链条,集聚产业资源,云集品牌活动,将北京打造成为市场竞争力强、策划策展水平高、产业带动面广的会展中心。提升国际会议会展承载力,合理规划会展产业布局,提升雁栖湖国际会都、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国家会议中心等大型会展场馆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顺义新国展二期、三期建设,吸引会展服务、文化创意、商务金融等企业入驻,打造商务会展活动聚集区。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南五环地区规划建设新的会展设施,拓展发展空间。推动会展服务业与消费品工业、信息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领域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会展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科技含量。发挥广告对会展经济的拉动提升作用,做大做强优势广告业品牌,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广告企业,形成一批大型综合性广告媒体,扶持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发展,吸引国际知名广告活动在京举办,实现会展业和广告业双促进双提升。
第二节 构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第86条 培育一批实力强劲富有活力的文化企业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健全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做大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央地合作模式,借助中央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实力雄厚的优势,带动北京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民营文化企业,促进民营文化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文化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持续实施“十百千”文化企业培育工程,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和最强阵营。引导中小微民营文化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研究制定精准扶持政策,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企业集群。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吸引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总部、文化科技研发中心等机构在京发展,增强全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
第87条 引领文化消费新风尚
加快实施“文化商圈”计划,推动前门大栅栏、王府井、西单、五棵松、蓝色港湾、三里屯、隆福寺等商业街品质化发展,加快培育建设新兴商业街区,植入高品质文化设施、文化景观、文化项目、文化业态,吸引国际知名品牌、原创自主品牌在京首发,打造具有全球知名度的文化商业新地标。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新首钢地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新建一批集艺术表演、互动体验、时尚消费于一体的文化休闲空间。策划推出“夜京城”文化休闲活动品牌,精心挖掘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精品走入商业街区、走近消费人群,打造夜间文化消费业态。办好惠民文化消费季、文创市集等惠民文化消费活动,培养文化消费理念,提升文化消费能力。
第88条 加强版权保护利用
落实首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挥首都版权资源优势,实施严格的版权保护,不断提升版权开发、使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发挥著作权登记管理、监测保护等网络信息平台作用,鼓励版权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做大做强,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版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吸引版权要素集聚,培育版权运营龙头企业,打造以版权保护和孵化运营为核心的示范产业园,形成版权保护高地。推动版权开发运营,推广企业版权资产管理标准体系,推进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创新基地等平台建设,形成以文化资产评估、确权、担保、交易、流转、结算、监管、投融资为重点的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实施版权护航工程和科技维权提升工程,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严重侵权企业“黑名单”公示等制度,构建包括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在内的版权保护工作格局,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发挥区块链等技术在电子存证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上的维权确权作用,不断强化版权监管、科技维权水平。加强国际版权保护合作,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沟通渠道,实施海外维权援助。
第89条 优化文化市场环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放宽文化市场准入,优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大数据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和北京诚信等示范工程,保持营商环境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持续增加文化行业发展动能和市场竞争力。坚持扩开放与强监管相统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强化文化市场监管。
第90条 推动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构建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园区、特色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等多层次、立体化的文化产业空间体系。重点支持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体育、新媒体产业、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影视产业、创意设计服务、会展服务、出版发行和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等功能区建设,不断增强产业带动能力。结合各区文化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形成差异互补、专业集聚的文化产业发展良好态势。扎实推进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传承城市文化记忆,丰富文化产业空间载体。核心区重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天桥演艺区、琉璃厂、南锣鼓巷等区域发展品质,展现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中心城区重点发展文化科技融合的现代文化产业,打造高精尖文化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中关村地区、新首钢地区、首都商务新区等建设。城市副中心重点发展演艺、设计、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各类特色小镇建设。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地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打造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文化产业新空间和辐射带动京津冀的视听产业走廊。生态涵养区重点发展旅游、体育、休闲等产业,利用好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大型赛会,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第三节 推进“文化 ”融合发展
第91条 发展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
依托首都丰富的文化科技资源优势,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5G 8K、人工智能、激光放映、虚拟现实、光学捕捉、柔性显示屏、3D打印设备、无人机、同轴宽带接入等高端文化装备和技术自主研发。探索文化单位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百度、腾讯等合作创新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发展,强化科技对智慧型文化新业态的支撑功能。创建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在文化领域的示范应用。建设若干智慧技术应用场景,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虚拟化制作、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智能化集成。推动清华科技园、中关村软件园、东升科技园、中关村数字电视产业园、中关村数字文化产业园等发展,新建一批智慧文化业态孵化器、加速器,加快形成实力强劲的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工作。
第92条 提高金融对文化的支撑作用
健全首都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突破产业投融资瓶颈,建设首都文化金融生态圈。研究制定风险补偿、信用风险分担等政策,完善文化产业信用体系和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促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建设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开展国有文化资本投融资平台试点。优化“投贷奖”政策,推动设立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放大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首都文化产业发展。深化与“一行两会”在京派出机构的合作,推动打造“文创板”,设立北京文创银行,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开展文创专营业务。做大做强北京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培育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推出一批金融创新产品和便利服务。
第93条 彰显“双奥城市”品牌魅力
统筹协调冬奥会赛事与首都城市规划建设、冬奥文化与城市景观、冰雪运动与文化传承等关系,抓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转播、文化交流、国际传播和冰雪运动普及等工作,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发展。做优做响“双奥城市”品牌,加强奥运遗产的综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高北京马拉松、中国网球公开赛等国际一流体育赛事策划组织、赛事运营、市场推广等专业能力,积极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级体育赛事落户北京,打造国际体育赛事集聚地。依托新首钢地区,加快建设集专业体育竞技、世界时尚运动精品体验与高端服务业于一体的国家文化体育旅游产业示范区。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和资源整合,共建京张文化体育旅游带。
第94条 推进文化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
深入实施“文化 ”融合发展战略,不断推动融合新业态发展。推动文化与教育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在线教育、研学游学等文教融合业态,打造一批服务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在线文化教育品牌机构和教育研学实践基地。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深化文化与农业相融合,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支持发展创意农业、都市休闲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影视、出版、演艺、游戏、会展产业与科幻产业深度融合,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激发创新潜力和市场活力,助推科幻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与高端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信息业等领域融合发展,打造“北京创造”品牌。
第95条 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贯通发展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事业滋养产业,用产业反哺事业,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贯通发展。以文化事业雄厚基础支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延时开放和错时开放相关支持政策。拓展文创产品开发平台,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反哺文化事业的良性机制,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重要公共文化项目的建设,以机制创新激活文博非遗、传统老字号等优秀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影视、音乐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创新创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第八章 建成彰显中华文化魅力的世界旅游名城
旅游业是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在促进消费、拉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际交往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立足首都深厚的文脉底蕴和资源优势,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资源体系、服务设施体系和产业体系,实现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将北京建设成为彰显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成世界旅游名城。
第一节 构建丰富优质的旅游资源体系
第96条 传承发展古都文化旅游资源
古都文化是广受国内外游客青睐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资源。要深度挖掘、系统梳理古都文化旅游资源,向国内外游客展示好中轴线独一无二的壮美空间秩序,两轴与四重城廓、棋盘路网与六海八水的老城空间格局。依托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好大运河、长城两个国家文化公园,用好世界文化遗产及寺庙园林、名人故居、胡同会馆、名镇名村、古桥古闸、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精心打造一批国际精品旅游路线,培育北京旅游新亮点。
第97条 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旅游资源
健全首都红色文化旅游体系,建设一批红色旅游胜地,加强对原平西、平北等红色遗迹的发掘整理。围绕以北大红楼及其周边旧址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主题片区文化资源,以卢沟桥和宛平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为代表的抗战主题片区文化资源,以香山革命纪念地为代表的新中国成立主题片区文化资源等红色资源,策划设计红色旅游精品路线。
第98条 挖掘提升京味文化旅游资源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京剧、北京曲剧、京韵大鼓等艺术发展,加强京味文学素材的挖掘和转化,展示京味文化精髓。丰富春节、元宵、端午等传统文化节庆旅游产品。鼓励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新形态,增强广大游客的文化体验感。加强地理要素与文化内涵的关联表达,让游客感受到浓郁的京城文化气息。鼓励时尚文化活动和艺术区建设,打造特色小镇,引导礼仪、饮食、休闲等各类文化健康发展,彰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文化魅力。
第99条 用好创新文化旅游资源
围绕高校和科研院所聚集区、科技创新企业聚集区、文化创新业态聚集区,精心设计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用好科技手段,引导影视拍摄、动漫游戏、时尚购物与旅游相结合,开发数字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利用好老旧厂房改造的文创空间、文创聚集区,打造一批创新创意旅游展示空间,推出一批科普、研学、体验等科技旅游精品线路。
第二节 建设国际化旅游服务设施
第100条 推动旅游住宿设施精品化
聚焦千年古都,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旅游目的地,促进旅游住宿业迈向国际化、精品化、品牌化。引导住宿设施提升品质、增加文化内涵。在核心区打造一批精致的特色民宿和四合院酒店。在中心城区推动中档酒店及经济型酒店提升文化吸引力。在平原新城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地标性的特色酒店。在生态涵养区鼓励发展与地域风貌、文化特质相吻合的创意酒店和精品民宿,有序发展房车营地、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
第101条 实现旅游交通设施便捷化
顺应国际旅游发展大势和国家全域旅游发展趋势,优化交通体系,健全交通网络,提高旅游交通通达度。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为依托,建成服务全球游客的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加强机场与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线路衔接,实现便捷换乘。促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与城市有机融合,改善游客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等车站交通换乘环境。利用市域现有铁路线路,推出旅游专列。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在高速公路等主要道路沿线设立3A级及以上景区标识,完善乡村旅游点标识设置。大力推进旅游步道、自行车休闲绿道、水上游船线路等旅游交通休闲设施建设。
第102条 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环境国际化
发挥北京旅游作为对外展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美好形象重要窗口的作用,加快建设国际化的公共服务环境。完善多语种旅游指南、交通地图、旅游应用软件、城市中英文标识标牌,在酒店和餐厅推行多语种菜单,实现公共交通英语报站全覆盖。实施旅游咨询及服务国际化提升工程,完善医疗保障、旅游投诉、紧急救援、外币兑换等多语种服务。提升旅游厕所品质,优化旅游场所无障碍设施。着力打造智慧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和智慧乡村旅游,开发推广“一键游北京”移动应用端,满足游客全场景、全过程旅游服务需求。
第三节 培育高质量旅游产业
第103条 打造首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深化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旅游产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打造更多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旅游经济平台,培育一批有广泛知名度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培育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旅游企业。顺应消费升级变化,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科技水平、绿色含量,打造精细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切实提升游客的体验度和满意度。到2035年,旅游消费占全市总消费比重超过30%,北京入境游客数量达到1000万人次左右,其中国际政务、商务和会议游客占比不低于50%。
第104条 成为全球旅游新理念新业态的倡导者引领者
利用旅游业规模大、发展快、关联广的综合性优势,大力实施“旅游 ”战略,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开发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好项目好产品,发挥旅游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国家交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作用。立足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服务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标准规范,健全服务保障重大国际活动常态化机制,提供更优的“北京服务”。充分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作用,推进旅游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在京制定,形成更多的“北京宣言”。肩负国家重要使命,坚持文化引领,积极践行全域旅游的体制观、资源观、产品观、业态观和发展观,推出体现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全域旅游发展“北京方案”。
第105条 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文化旅游圈
坚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围绕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推动京津冀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构建规划合理、特色鲜明、资源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世界级文化旅游圈。深化京津冀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区域旅游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精心打造京张、京承、京唐秦、大运河、京西、京雄等六条文化旅游带。加快培育京东休闲旅游区、京北冬奥冰雪旅游区、京西南山水休闲旅游区、京冀长城文化旅游区、“通武廊”大运河文化旅游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京津冀旅游集散区等六大跨区域特色旅游协作区。建立健全京津冀旅游市场开发体系、旅游宣传体系和旅游秩序治理体系。
第九章 建设面向世界的文明交流互鉴首要窗口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对外发展战略,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对接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北京故事,把阐释推介当代中国价值贯穿于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的方方面面,把北京建设成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首要窗口,展示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良好形象。
第一节 向世界更好地展示中国
第106条 阐释好中国道路的世界意义
大力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和当代中华文化创新成果。把对外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突出展示中国发展的世界意义,积极宣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倡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贯穿于文化传播、文化交流、文明互鉴活动各领域全过程,展示好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和当代中国人的精彩生活,阐释好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第107条 向世界人民讲好中国故事
大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创新对外话语体系,提升国际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讲好中国梦的故事,讲好中国人的故事,讲好中华优秀文化的故事,讲好中国和平发展的故事,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北京形成生动实践的故事。
第108条 展示大国首都良好国际形象
增强国家意识,坚持国家站位,树立全球视野,承担国家使命,引导国际社会更好地认识中国、认识北京。把塑造良好国家形象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展示中国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团结、山河秀美的东方大国形象,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人类作出贡献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把塑造北京良好城市形象作为重点工作,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定位,展示北京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魅力。
第二节 拓展中华文化走出去途径
第109条 构建讲好中国故事的全球平台
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围绕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公开演讲、重要会见、接受采访中提出的议题话题,持续深入解读。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对外活动,举办有影响有分量的配套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国家年、文化年、旅游年和“感知中国”“文化中国”“欢乐春节”“四海同春”等国家级大型文化交流活动,让更多国外受众感受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用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展赛事平台。抓住主办承办和服务保障国家级重要会议、重大纪念活动、重要国际会议、国际论坛等主场外交外宣活动契机,精益求精做好主场外宣。利用贸易博览会、文化博览会和艺术节、国际图书节展、国际影视节展等平台,精心策划高水平文化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北京改革开放新进展和美丽中国新形象。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举办为契机,发挥北京“双奥之城”优势,加大对外推广中华文化力度。
深化政府间和民间文化交流。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国家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构建“一带一路” “友好城市”模式,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首都市长论坛”“城市发展论坛”等常态化活动载体,不断深化文化、旅游、媒体、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对外展示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成果。完善对外文化交流机制,发挥友好城市、友好商协会、友好区等平台的独特作用,推动市区两级与更多国际知名城市及城区建立友好城市、友好城区关系,延伸对外合作的国际网络。鼓励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扩大与各国青少年的文化交流,举办好国际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周等品牌活动。
用好海外文化展示平台。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运行好雅典中国文化中心。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用好“中国馆”“中国之窗”,开展学术交流和文化交流活动。参与“中国书架”项目,推动外文图书和音像产品展销展示。加强同我国驻外机构和与我友好合作机构的沟通合作。发挥海外华文学校语言教学推广和文化传播作用,挖掘侨团侨社、餐馆行业协会、地区同乡会、文艺文化剧社的文化传播潜力。
用好高端智库和国际组织交流渠道。发挥北京各大科研院所、智库和媒体的学术优势,探索以学术推动“中国话语”“中国智慧”“中国经验”的国际研究传播;打造中外智库高端对话交流和人文社科学术交流平台,推动中外智库合作研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科学计划,深入参与全球治理研究和政策规划。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对接,充分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全球音乐教育联盟、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作用,推动成立世界剧院北京联盟、北京友好城市交响乐团联盟,加强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110条 打造文化传播精品
强化对外文化交流品牌。用好传统节日载体,深耕“欢乐中国年”等海外春节文化活动品牌,拓展中国传统节日在世界各地的影响,注重传播、放大效应,促进中华文化与当地文化的交流交融、互学互鉴。创新北京周、北京日、魅力北京、北京之夜、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品牌文化交流活动的内容形式手段,打造一批文化交流知名品牌。发挥国家级文化展示平台的重要作用,搭建国内外优秀艺术院团的高端交流机制,汇聚全球优秀文化,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创新对外文化传播载体。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多语种译本推广工作,帮助国际社会更好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中国发展理念和发展道路。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提高海外传播影响在文艺评奖评级指标中的权重,提升有国际影响力的文艺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积极参与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丝绸之路影视桥、“纪录中国”等国家对外传播工程,整合实施中华文化海外推广、对外影视合作传播、国际合作出版等项目,推出一批精品出版物和影视译配作品,推动北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学影视等优秀作品在海外展示展映展播。支持音乐、美术、舞台艺术、杂技等名家精品参与国际节展赛事。扶持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文化产品的对外推广,支持电商平台、综合商业网站面向海外推送文化精品。
第三节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第111条 构建多层次多形态的国际传播格局
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活动,讲好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故事。充分发挥北京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统筹资源聚合放大传播效应。支持全市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属地社会网站发挥自身优势,创造具有国际元素的新媒体产品,展示北京国际形象。与中央媒体密切合作,助力其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出北京专题定制报道,借力展示北京大国首都形象。
提升市属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鼓励市属主要媒体办好外语节目、海外专版、海外节目中心。鼓励、支持市属主要媒体深化与境外主流媒体、海外华文媒体及相关机构的内容和渠道合作,通过节目互换、人员互访、联合制作、联合报道等形式,推动外语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多语种报刊等在境外落地传播,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展和评奖活动,扩大新闻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海外社交媒体北京内容和渠道建设,鼓励市属媒体、企事业单位开设账号,用好海外社交平台开展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传播。
培育中外媒体高端对话交流传播平台。积极组织境外媒体访华团在京参观采访,主动邀请境外主流媒体、华文媒体的名笔、名嘴、名主编、名评论员、网络名人来访,持续打造丝路大V北京行、国际城市媒体北京论坛等媒体合作交流平台。用好“北京快讯”发布平台,为驻京境外媒体提供北京权威信息。组织常驻京境外媒体集体采访、专访、专题通气会、记者沙龙、中华文化体验活动,生动宣介北京特色文化。推动国际知名智库专家在外媒刊发文章、接受专访、出席媒体论坛,客观准确地介绍中国、介绍北京。
第112条 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和水平
围绕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重大主题、重大主场外交活动以及热点敏感问题设置议题,提高舆论引导实效,响亮发出中国声音。培养一批政治可靠、业务精湛和媒体素养好的新闻发言人,提高政策解读和媒体沟通水平。建设合作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跨文化交流的中外媒体交流合作人才队伍。加强新闻发言人、国际新闻评论员、专家学者、文化交流使者和出境人员“五支队伍”建设。精心选拔优秀编辑记者、评论员、主持人、专栏作者担任国际新闻评论员,培育熟悉国际化运作方式的各类专业人才、复合人才,造就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高端领军人物,在国际热点新闻评论和各种涉外场合更好发出中国声音。
第四节 提升文化贸易质量和水平
第113条 优化对外文化贸易布局
加快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建设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代表我国优秀文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重点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影视、出版、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版权出口。推动市属艺术团体开展优秀剧目境外商演,鼓励影视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参与政府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拓展文化产业资本运营渠道,发展文化市场多元化服务模式,提升文化服务核心竞争力。增加核心文化产品出口比重,把更多富含思想价值的文化产品推向国际。把握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持续推出具有中国特色、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大力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不断丰富文化出口产品形态,进一步融入全球文化产品体系。推动各种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网上运营、网上服务、网上结算,实现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收入稳步增长。
第114条 增强文化走出去企业竞争力
扶持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海外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尽快成长为大型跨国文化企业集团,鼓励海外本土化运营,把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输送到世界各地。建立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库和项目库,加大对提升国际传播力有关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组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联盟,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对外文化贸易网络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文化数据。
激励走出去企业增强展形象的主动性自觉性,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通过建筑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工业企业生产优质产品、商贸企业开展品牌营销,服务当地百姓。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和传播,积极参与对象国公众文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文化融合机制,积极主动传播中国的发展理念、发展道路、发展经验。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建立文化协同创新机制,凝聚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强大力量。建立完善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打通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落地“最后一公里”,落实好监测考评制度,为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一节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第115条 发挥好各级党组织作用
加强党对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好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共同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第116条 强化组织保障
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工作机制,健全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切实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央属单位积极参与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加强工作会商,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分工合作、协同联动,确保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第117条 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一流文化人才涵养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大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持续开展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发现和培养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完善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平台建设等人才支撑服务体系,集聚培养涵盖思想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产业、国际传播等领域的文化名家、领军人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积极推进央地、特别是京津冀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协同发展,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推动人才资源共享共用。加大海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力度。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综合运用引进人才、绩效管理、高层次人才激励等政策,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118条 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文联、社科联等文化界人民团体作用。积极引导文艺院团、文化企业、文化名人名家、广大文化工作者投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畅通参与渠道,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高校积极参与,调动广大市民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二节 加强文化协同创新
第119条 推进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
促进京津冀文化资源共享,建立文化建设交流机制,开发和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拓展公共文化资源空间。深化京津冀文化旅游合作,推动建立统一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市场监管、营销推广等工作机制。加强京津冀文化产业协作对接,构建以重要城市为支点、以交通干线和高速公路为辐射带、文化要素有序流动的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第120条 推动全国文化联动发展
推动国家“文化重器”落户北京,积极为国家级重大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紧紧围绕新时代国家文化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中国国家美术馆新馆、国家工艺美术馆等国字号设施综合功能,加强与国家文化单位的对接互动。打造多种类型、不同层级的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吸引全国各地优秀文化在首都集中展示、交流互动。利用保护修缮好的各类会馆、名人故居等载体,为各地文化精品进京提供展示展演空间。积极推动文化扶贫工作,支持革命老区、对口扶贫地区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121条 健全法治保障
强化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加强文明行为、公共文化、文化产业、网络视听等领域立法,出台一批法规规章。完善规划决策、执行、评估的法规基础,提升规划目标任务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推进规划实施法治化。
第122条 细化实施计划
将规划明确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实施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确保规划有序落实。按照量化、细化、具体化、项目化要求,形成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第123条 深化改革创新
建立文化融入机制。强化文化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中的作用,建立文化专业指导委员会和重大政策文化评估机制,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实施项目时提出专业性意见。强化文化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中的作用,加强重要功能区、重要城市空间、街区空间改造的文化设计,逐步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的艺术品位,切实提高城市文化品质。
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搭建规划实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工作台账,加强规划落实的动态监测、节点管理、协调调度、进度评估,保障规划有序高效实施。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改革创新,释放体制机制活力,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文化发展氛围。
第124条 强化政策保障
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开展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加强政策储备。加大已有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实施效果。修订、整合、细化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做好与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衔接。
第125条 增强要素保障
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文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资源分配科学性、合理性,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支出。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投资投向规划重点领域。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切实保障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配置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创新创造活力。
第四节 推动规划落到基层
第126条 推进“三个中心”贯通融合
全面深化区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快移动客户端建设,紧盯新技术新应用,积极开展融媒体内容生产,不断提升区级融媒体中心传播力影响力。对接党政部门技术平台,实现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的载体功能,面向基层干部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聚焦群众需求、突出效果导向,着力完善中心、所、站三级组织体系。整合现有基层各类文化资源,建立文化服务平台,畅通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文化活动,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路径模式,以基层的创造力激发文明实践的生命力。统筹志愿服务力量,构建“点单派单”精准化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的贯通发展。实现基层阵地资源、活动载体、便民服务、传播渠道、技术平台等有机融合,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动收集群众需求,通过融媒体中心开展网络问政,将媒体监督与群众投诉有机结合。增强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127条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完善基层文化队伍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文化志愿者等民间文化人才,鼓励和扶持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发挥作用。健全基层文化组织员、社区文化讲师队伍,发挥其在文化设施管理、文化活动组织、文艺人才培养和文物保护中的作用。明确乡镇(街道)负责宣传工作的党委(党工委)委员,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宣传员和基层文化服务机构专职人员的配备。
第五节 强化规划监督考评
第128条 加强考核评价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参考。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对各责任部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督工作体制机制。
第129条 完善监测评估
建立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建立一年一评估、三年一体检的常态化机制。坚持规划实施部门自评估和第三方综合评估相结合,定期对社会公布规划实施的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