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6〕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
目录
序言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发展格局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四)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首都思想理论建设的引领导向作用
(二)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善之区
(三)营造文明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四)构建互联网时代下的现代传播体系
(五)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
(六)攀登文学艺术高峰
(七)提供更高质量、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服务
(八)激发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造活力
(九)提升国际文化交流水平
(十)形成文化人才荟萃的生动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三)完善资金投入方式
(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
(五)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七)强化服务功能
(八)努力形成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强大合力
附:名词解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序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加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举措。“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秉持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奋力开创了首都文化建设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人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持续形成热潮,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扎实推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效提升,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机制不断完善,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巩固发展;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更趋合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更加活跃,精品力作大量涌现;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已经形成。文化繁荣发展成为首都科学发展的鲜明特色,全国文化中心的风向标和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彰显,为推动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首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利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发展质量不断优化提升,文化中心建设物质基础更加坚实;首都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中心建设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文化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文化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文化中心建设创新动力更为强劲;对外文化交往日益广泛深入,文化中心建设国际舞台更加宽广;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全国各地和社会各界支持首都文化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文化中心建设的环境氛围更加优化。
同时也要看到,首都文化建设也面临不少挑战,服务国家和全市中心工作、凝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任务更加艰巨;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趋势日益明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的任务更加艰巨;特大型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提高首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任务更加艰巨;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发展引导、科学管理新媒体的任务更加艰巨;世界范围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扩大,维护首都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文化建设自身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市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旗舰媒体和骨干文化企业尚未形成,体现首都水准和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力作还不够多,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效能发挥还不充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还不够强,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未完全破除。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战略意义,进一步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提升文化建设整体水平、增强首都文化软实力上大有作为,在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大有作为,在发挥文化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上大有作为。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发展格局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坚持首善标准,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开辟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境界,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围绕更好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到2020年,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亲和力,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推动北京朝着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文脉标志的宏伟目标迈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阐释传播深化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领全国,在思想理论、文学艺术、新闻传播等各领域,推出更多代表国家形象、首都形象的优秀成果,全市人民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首都作为思想引领高地、价值观高地和道德高地的地位巩固发展。
——处理好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做到城市保护和有机更新相衔接,形成“两轴、两核、三带、多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格局①,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展现古都北京的历史文化风貌和独特城市魅力,让中华文明的这张“金名片”焕发更加夺目的光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文化工作方向和导向更加鲜明,文艺创作活力持续迸发,文艺精品大量涌现,公共文化服务首善之区的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柱地位日益巩固,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城市建设文化品位进一步提升。
——现代传播体系健全完备,新型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显著增强,文化开放格局更加完善,国际文化交流展示平台作用日益凸显,首都文化的世界影响持续扩大,成为展示中华文化的重要窗口和文化走出去的桥梁纽带。
——文化人才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吸纳培养人才的渠道不断拓宽,文化名家大师和领军人物作用日益彰显,年轻人才、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不断集聚,社会各方面、文化各领域人才投身首都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广泛调动。
(三)基本原则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把服务群众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让市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的关系,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确保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文化创新发展。把创新放在文化改革发展的核心位置,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让文化插上科技的翅膀,让文化创新在首都蔚然成风。
——坚持区域协同发展。着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三地文化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推动全国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坚持开放合作。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深化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四)发展格局
着眼建设世界级文化中心城市,立足构建现代化的新型首都圈和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由近及远、圈层结合的文化中心新型发展格局。
——文化中心功能核心层。涵盖北京各区,是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功能的主要承载区,是推动国家文化创新发展的策源地。立足优化首都核心功能,聚焦北京城市副中心②建设,推动文化中心核心层建设一体化发展。促进文化资源合理流动和配置,重点支持远郊区和大型新建社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建设均衡发展,使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始终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建设“高精尖”③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实施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扩大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影响力。
依托各区资源禀赋和发展特色,重点支持东城区做强“文化东城”④品牌,西城区加强“四个西城”⑤建设,朝阳区加快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海淀区保护和利用好“三山五园”地区⑥历史文脉,丰台区发展戏曲文化,石景山区打造数字娱乐产业集群,房山区发展祖源文化,通州区挖掘开发运河文化,顺义区培育会展品牌,昌平区建设未来文化城,大兴区建设“中国设计瑰谷”,平谷区建设“中国乐谷”,怀柔区发展影视文化,延庆区发展冰雪文化,门头沟区、密云区借助良好生态环境及丰富的文物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文化智谷”,推动全市文化建设形成百花齐放、交相辉映的发展局面。
——文化中心功能拓展层。涵盖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是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功能的主要拓展区,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主要支撑区。发挥京津冀地域相近、文脉相亲的地缘优势,统筹推动长城文化带、运河文化带、西山文化带建设,实现历史文化遗产连片、成线整体保护;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带动提升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和区域分工协作,构建以重要城市为支点、以交通干线和高速公路为辐射带、文化要素有序流动的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格局;推动建立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协作机制,形成京津冀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文化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
——文化中心功能辐射层。坚持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汇聚各地优秀文化资源,推出更多主旋律作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构筑文化人才支撑,在正确导向把握、精品创作推广、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持保障等方面为全国提供经验借鉴,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贡献;立足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讲好北京故事、中国故事,传播古都历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首都时尚文化魅力和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提升北京的国际形象,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首都思想理论建设的引领导向作用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凝聚共识。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教育人民,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人们对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的重中之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宣传教育和理论阐释,推动自觉践行,增强人们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结合当代中国实际与时俱进,大力宣传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理论回答中国问题,用中国话语解读中国道路。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升首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宣传水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深入开展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宣传阐释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加强思想理论领域问题的辨析引导。实施社科名刊名网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理论宣传品牌。建强网上理论宣传阵地,形成网上理论传播强势,拓展理论宣传网络空间。优化资源,加快推进首都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联通融合,形成理论宣传的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组织开展对象化、互动化、分众化宣讲,提升“理论家走基层”“周末社区大讲堂”“社科普及周”等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回答好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人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高标准高水平建设首都新型高端智库。围绕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实施首都加强智库建设办法,建设一批服务决策能力强、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影响广泛的高端智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智库参与制度,搭建决策部门与智库经常性沟通平台,通过项目招标、直接委托、课题合作、决策评估等方式,引导智库开展公共政策研究,实现智库研究与政府决策有效对接。加大政府采购智力服务力度,将首都新型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快推进经费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运行特点及规律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智库成果评价和反馈机制。组建首都新型智库联盟,积极促进智库成果的转化和传播。
——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立足当代中国和首都实践,大力推进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工程,着力提升学术原创能力,推出更多有全国和世界影响的学术成果。充分发挥中央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聚焦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建立完善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参与实施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积极发挥北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作用,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支持建设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协同创新研究中心,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高地。加强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促进各学科门类繁荣发展,建立健全支撑首都功能定位的学科体系。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强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导向功能,推进科研经费资助、社科人才评价、职称评定改革。加强学术环境和学风建设,探索建立学术道德委员会,营造讲科学精神、讲学术道德、讲科研诚信的浓厚氛围。深化城市建设相关学科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梳理,提炼升华文化中心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当代最新文明成果。
表1:“十三五”期间首都重大思想理论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善之区
——持久深入推广普及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持续叫响“三个倡导”24个字,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人们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层面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层面价值准则。加强理论阐释,运用理论文章、通俗理论读物等,把“三个倡导”基本内容讲清楚、讲透彻。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到全媒体全栏目全方位覆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推出一批深刻阐释核心价值观内涵、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化精品力作。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网络文化建设水平,引导群众在参与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采取故事化表达、形象化展示的方法,组织开展百姓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小故事阐发大道理。推出一批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的公益广告,在各种载体上持续刊播。按照“巩固、提升、创新、拓展”的思路,推进核心价值观户外宣传的提档升级,建设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道、社区,将核心价值观宣传植入城市环境、融入百姓生活。
——强化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凝聚全市人民精神力量,筑牢全市人民信仰支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人们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做深做实学雷锋志愿服务、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等公民层面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平安中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重点活动,引导人们自觉践行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利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组织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和有庄严感的典礼仪式,举办重大主题教育和重要主题展览,弘扬中华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倡导科学精神,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疏解非首都功能、城乡结合部改造等进程中不同群体的思想状况和利益诉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把党和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讲明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培育好家风家教,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大力传承中华孝道,促进家庭和睦,让核心价值观融入亲情、引领家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网络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公众人物“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及党员干部“三严三实”教育,抓好重点人群的示范带动。
——加强“北京榜样”的示范引领。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把“北京榜样”作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标志品牌,不断健全完善典型宣传和模范人物评选机制,形成各类典型统一从“北京榜样”中产生的工作模式。坚持选树好人和宣传好事相结合,完善规范“北京榜样”举荐榜,弘扬凡人善举,传颂美德善行。通过层层举荐、周周上榜、全媒传播,树立更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北京榜样”。认真组织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力争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模范人物。利用多种载体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北京榜样”工作团队、志愿团队,开展“学榜样我行动”活动。
——推动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核心价值观建设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同部署推进、一同督促检查,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做到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重视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探索建立道德模范关爱帮扶机制,对有实际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帮扶救助,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规范,完善修订《首都市民文明公约》。推动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落实高校、中小学校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好“一十百千工程”,把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办学治校等各个方面,传承优良校风校训,使核心价值观教育成为国民教育的鲜明主线。
(三)营造文明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点、线、面结合,大力开展文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提高创建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首都文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管理办法,提升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层次。增强文明区创建实效,突出抓好城中村、棚户区、背街小巷等薄弱环节的整治工作。持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延伸。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切实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文明家庭典型。
——拓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加大公交地铁站台、重点路口、学校、公园景点等重点场所的公共文明引导力度,开展“自觉排队示范站点”挂牌、“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文明引导水平。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引导活动,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适度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服务文明引导行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行为规范。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引导行动,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推动网络文明传播常态化。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蓝天行动”,广泛开展“微承诺、微行动、微志愿”系列活动,评选绿色生活好市民,引导市民群众争当“三绿色一志愿”⑦践行者。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倡导文明出行、文明停车,提倡有序观赛、文明观赛,开展“依法控烟、爱在身边”主题宣传引导和社会劝导监督活动。
——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推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探索实施“红黑榜”发布制度,对守信者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使失信者在注册登记、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就业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诚信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诚信建设主题活动,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宣传百年老店、诚信“常青树”企业,推出一批诚信榜样,以有力舆论声势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坚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力争2020年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全市常住人口的20%。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为重点,以专业志愿服务为主导,充分发挥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在大型赛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中的作用;实施“志愿家庭”行动计划,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加强“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志愿者实名注册、服务记录和星级认定制度。加强志愿服务联合会建设,完善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组织体系,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建设,实现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小微志愿服务项目计划等形式支持志愿服务项目发展和创新。探索建立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为服务达到一定时长的志愿者提供社区便民服务优惠。突出弘扬善举善念,加大对慈善捐赠的政策扶持、宣传、表彰奖励力度,激发全社会慈善公益热情。
表2:“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项目一览表
(四)构建互联网时代下的现代传播体系
——增强舆论引导实效和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集中宣传党和国家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宣传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等重大战略,深入回答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环境治理等问题,着力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坚持对内对外一体化引导、网上网下同步引导,把舆论引导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重要决策和重大政策出台的整体谋划和工作部署,形成宣传部门、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实现舆论引导由被动应对媒体到主动应用媒体的深刻转变。统筹推进主流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建设,加强社区报、社区网建设,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办政务微博微信,发挥好主流媒体在全媒体环境下正确引导舆论的示范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积极推进与首都高校共建新闻学院。积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规范开展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建设性监督。
——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媒体信息内容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专业、权威报道满足用户信息需求,多生产精准短小、鲜活快捷、吸引力强的信息,以内容优势赢得发展优势。加快建设融媒体中心,以新技术新应用引领和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挥新一代网络技术优势,把传统媒体的内容原创、权威报道、深度解读等优势通过网络、手机报、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各类传播形态和终端广泛延伸,做到新闻信息内容一次性采集、多媒体呈现、多渠道发布,建设“内容 平台 终端”的新型传播体系。探索在新闻出版传媒领域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统一导向要求和管理标准,确保媒体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培育新型媒体集团。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推动建成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以一个平台为重点支撑,以特色媒体求多点突破,建设好北京新媒体集团,通过市场化、公司化转型,打造搭载各类新媒体的总平台和用户综合服务入口,使之具有技术孵化和循环发展能力,为首都新媒体提供搭载服务,构建一个平台、多个终端,整体推送、分层发布的传播矩阵。同时,鼓励和推动市属媒体单位与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合作,巩固和发展各自特色,培育出一批特点突出、受众欢迎、成长性好的新媒体,形成特色不同的板块或方阵,锁定不同受众群,遵循新媒体微传播、快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广泛吸引用户,打造新媒体传播主阵地,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
——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精品内容建设工程,丰富网络文化内涵,建设优质网络文化内容,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加强对属地重点新闻网站、政务网站的支持,强化对属地商业网站的引导,充分发挥重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对网络出版的引导扶持力度,推出优秀网络原创文化作品,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内容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在网络上积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积极推进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文化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推介、评选表彰等方式,支持网络文化从业者及网络文化机构制作适合网络传播的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满足群众多样化网络文化需求。深入推进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加强对网络名人的团结引导,通过其传播力影响力,带动更多网民建设优秀网络文化,使互联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新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空间。着力打通优秀文化内容的新媒体传播渠道,激发广大新媒体和网民的文化创造潜力,推动形成传统文化机构和新媒体、网民共同参与文化建设的生动局面。
——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坚持统筹联动,构建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首都互联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格局,积极维护网上传播秩序,让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认真贯彻互联网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网络实名制管理,探索制定移动互联网管理法规,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探索互联网新媒体资本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加大投入,实施网络安全发展战略,组织开展涉及网络安全的基础技术、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建立覆盖首都的网络安全数据接口和网络安全监测、管理平台,有效提升首都网络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加大网上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强化网络执法,清理各种不良信息,坚决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网站主体责任,将网站作为管理的第一道“闸门”,督促网站健全内控机制、总编辑责任制、自律专员机制,完善网络社区公约,强化网络社区自治,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强化驻网站联络室和党建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规范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加强网络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首都互联网协会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依托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义务监督员、举报热线和北京地区网络联合辟谣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建设与管理。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上网”“文明办网”。
表3:“十三五”期间北京市促进新媒体发展重点项目一览表
(五)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
——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弘扬文物蕴含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协调,让古都风貌创造性地融入现代社会。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开展主题性文物修缮,加强统计普查,做好科学规划,抢修一批同类型的重要文物,同时进行史料整理,精心策划推广,增强文物修缮的整体效果。重点实施好“两线三区四带”工程,加强对中轴线、朝阜路沿线文物修缮和环境的整治力度,推进六大遗址片区、古城垣保护区、传统村落保护区中的文物保护及整体风貌保护和展示,推进长城文化带、西山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京西近代工业遗产带的保护利用。做好历史文化名园腾退工作,统筹古建筑保护与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推进衍生产品和旅游项目的综合开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旧城保护和名人故居、坛庙、胡同、四合院、会馆、历史宗教建筑、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修缮保护与合理利用。优化财政资金投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文物保护、修缮、利用的综合政策支撑体系。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从传统文化中提炼符合当今时代需要的思想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赋予新意、创新形式,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实施中华典籍整理工程,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做好古籍整理、经典出版、义理阐释、社会普及。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挖掘和展示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推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整合博物馆资源,重点在城郊新建综合功能区及人口密集区域建设大型博物馆及博物馆群,在条件具备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加大乡村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力度,推动智慧型博物馆建设,完善全市博物馆布局。加强预防性保护,全面提高文化保护科技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文物标准化工作,促进文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加强红色文化、革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推进抗战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方式,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监督检查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生产创作设计水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产生活。丰富民间民俗文化活动载体,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等遗产项目的抢救,建设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扶持一批乡村民间传统文艺团体。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加强京津冀三地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利用,形成共同保护机制,培育具有京津冀特色的文化品牌。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通过举办北京文化庙会·台北之旅、品读北京等人文活动,共同传承中华文化优秀传统,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充分挖掘和展示北京历史文脉。推进首都文化、皇城文化、京味文化、运河文化等的研究阐释和挖掘利用。加大北京历史街区的保护力度,制定有关保护条例,强化管理,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原有街巷、胡同肌理和历史建筑物,提升历史街区的文化影响力。加强对具有历史性、纪念性、标志性的道路、建筑等公共设施的梳理,充分展示其人文历史内涵和文化元素。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文物搬迁、腾退、修缮力度,扩大文物开放数量,实现不可移动文物的百项修缮、百项合理利用、百项开放。制定出台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优秀剧种传承保护,支持特色剧目创作生产,开展京昆艺术的教育、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各地优秀传统戏曲在京展示和交流。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民间手工艺等具有北京特色的传统技艺传承和保护力度。深入挖掘老字号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加强北京地方史、志的研究、编纂和出版。加强北京文化符号研究,推出代表北京文化形象的旅游产品。借助远郊区的古镇、古村落、古商道等乡土文化遗产,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大力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使之成为居民留住乡愁的精神和物质载体。
表4:“十三五”期间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攀登文学艺术高峰
——推出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精品力作。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尊重文艺创作规律,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作为精品创作生产标准,创作更多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重大主题精品力作,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突破。科学把握时代主题和创作导向,抓住重大题材和重要节点,做好文艺创作规划,形成全国文艺创作的晴雨表。重点支持文学、影视剧、戏剧、音乐、美术等创作,在文艺各领域推出一批优秀文化作品,在“五个一工程”⑧“华表奖”“飞天奖”“文华奖”“茅盾文学奖”等国家重大文艺奖项评选中获得更多荣誉。组织实施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用生动的艺术形象展现中国精神的丰富内涵。结合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建军90周年、国庆7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节庆日加强爱国主义题材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组织现实题材创作,聚焦文艺作品思想高度、艺术品质和呈现效果,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的大作力作。加大对文学、剧本、词曲、作品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力度,注重富有个性化的创造,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成立老舍文学院,引导创作更多反映北京风土人情的优秀文学作品。广泛深入开展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动员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文艺演出下基层、艺术实践采风、文化慰问活动。大力推动北京人艺、北京京剧院、北京交响乐团等市属文艺院团建设,积极促进和有效引导民营文艺院团发展。按照“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大力发展网络文艺,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
——创新文化产品生产机制。提高文艺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打通从创作前端到刊播推广终端的渠道,推动“两端”前后呼应、高效衔接,建立健全覆盖文学原创、出版发行、演出播映、宣传推介、奖励扶持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体系。以重大题材、现当代题材为重点,组织开展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评选,对纳入文化精品工程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办好剧本交易推介会、北京文学艺术品展示会,加强网上剧本超市建设。运用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剧场、院团、优秀剧目资源的有效对接。推广剧节目选题库、专家委员会等方式,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统筹布局影视剧、舞台剧、出版物传播终端资源,把重要频道、黄金档期、重点栏目、优质出版渠道等留给主旋律作品。建立健全反映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把社会效益和艺术水准细化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把票房收入、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与专家评价和群众认可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形式,把更多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优秀作品推广出去,使之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充分发挥中央、军队在京艺术院校院团、市属各艺术院校的理论研究和人才优势,推动文艺重点项目征集向艺术院校延伸,精选创作选题,纳入全市创作选题规划并给予积极扶持引导。全面落实京津冀三地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深化演艺领域合作,推动“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建设集创作、排练、演出于一体的演艺小镇等基地,培育富有京津冀区域文化特色的演艺品牌。
——营造良好的文艺生态环境。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艺术创作氛围。积极利用党报党刊和都市报等宣传阵地,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引导创作、提高审美、引领风尚,为精品创作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始终把握正确评论导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思潮,旗帜鲜明地表达党的文艺立场、文艺方针,开展严肃的文艺批评,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推动成立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重点办好北京日报“艺绽”、北京青年报“艺评”、新京报“书评周刊”等文艺评论品牌,坚持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褒优贬劣,激浊扬清。扩大优秀文艺评论家影响,培养优秀青年评论人才。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树立文艺行业新风,抵制庸俗低俗媚俗,营造良好的文艺生态环境。
(七)提供更高质量、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服务
——推动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1 3”公共文化政策⑨,着力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积极推动北京文化艺术中心、北方昆曲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北京非遗展览展示交流中心等工程项目建设。立足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需求,科学规划,加强统筹,提前布局,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通州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室面积设施达标,以步行15分钟为服务半径,完善文化设施配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和《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阵地,提供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体育锻炼、业务培训等标准化文化服务,根据地区发展实际和群众文化需求,推行菜单式服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和产品。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大幅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室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城乡联建“结对子”“种文化”,加强文艺志愿服务,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引导城市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增强农村基层文化活力。开展“流动”的文化服务,做好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
——加强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加强央地文化合作共建,充分利用中央单位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加强京津冀文化合作共享,确定和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更好发挥三地文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拓展公共文化资源空间。建设公共文化资源库,加强中央和地方资源的联动,创新京津冀三地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方式,通过在津冀地区举办文化巡展等方式,引导设施资源和服务功能向津冀地区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统筹,根据统筹规划、对接需求、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统筹全市文化资源,高水平办好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统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广播电视网等,综合实施全市数字化图书馆、数字文化社区、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点项目,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云系统和云平台,构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群,实现网上网下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提高文化综合服务效能。按照方便群众、经济适用、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资源和力量更多地投向现有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和使用。健全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三大服务配送体系,以群众实际文化需求为导向,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民阅读工程、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区广播电视节目扶持工程、万场演出下基层工程等,加强对实体书店的扶持,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按需制单、百姓点单”模式,适时调整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结构,选取灵活多样的配送渠道,更好地实现供需对接。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实区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等工作队伍,加快配齐配强镇村两级宣传文化单位工作人员,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3至4名文化专职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等方式为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群众文化组织员。发展文化志愿服务,鼓励各方面优秀人才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向基层一线流动,为基层文化建设做贡献。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骨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着眼于提高市民文化水平和综合素养,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教育功能,引导市民在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育健康向上的人文精神。
——创新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引导城乡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北京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和指导性目录,吸引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各类文化机构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积极培育文化领域非营利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合理利用历史街区、民宅村落、闲置厂房兴办公共文化项目,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长期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多样化平台。发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推动公共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表5:“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
(八)激发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造活力
——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禁止或限制污染大、能耗高、效率低、用工多的低端产业和生产环节,重点推动渗透性、关联性强,有助于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的“高精尖”领域及环节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业态创新,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着力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手段深度融合,促进产品内容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扶持原创、精品的生产及推广,不断提升产业原创能力,积极拓展优秀作品受众范围。加快推进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等行业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创新,通过政策扶持、平台建设、主体培育等手段,汇聚各类创新要素,推动市场活力迸发,助力文化内涵提升。
——完善产业空间布局。落实《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各行业发展现状及区域分布特点,推进产业资源优化整合与引导疏解,提升中心城区向远郊区和津冀地区的资源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形成分工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发展格局。按照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以东城区、西城区为主要空间载体,着力加强古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传统历史街区风貌、各类老字号品牌的传承复兴,大力培育首都文化要素市场,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向“高精尖”发展。依托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等区文化科技资源,积极推动动漫网游、新媒体、数字出版、设计服务等行业发展。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部分远郊区加快布局一批产业特色鲜明、配套服务完善、管理运营规范、综合效益显著、示范作用较强的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其以“主园 分园”、园区共建等方式,输出先进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增强示范园区在津冀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发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等国家级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机制,合理开发管理和利用区域文化资源,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和文化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着力完善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框架下,坚持放开搞活、有序规范,提高文化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激发文化市场活力。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传统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品市场,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加快建设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北京文创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剧本推介交易平台等。繁荣文化资本市场,加快完善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发挥市文投集团投融资功能,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领域、文化创意新兴业态的投资力度,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为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促进国内外优质文化资源在首都文化市场汇聚和展示,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走向更为广阔的市场。
——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探索国有文化企业分类监管,支持公益类文化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职责,鼓励竞争类文化企业⑩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努力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在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内容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化内容把关。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计划,支持个人工作室等中小创意企业成长,形成大而强、小而优的文化企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传统行业的科技应用与升级,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最新科技成果,发展和培育动漫游戏、3D打印、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绿色印刷、虚拟会展、艺术品网络交易等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开发文化科技融合衍生产品和服务。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积极引入中关村系列创新政策,支持文化科技园、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推动一批文化科技融合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完善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活动”认定范围,引导文化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科技研发投入,抢占文化科技制高点。
——推动文化业态创新。以时尚引领为目标,紧紧围绕“互联网 ”“文化 ”,加快建设“创意北京”,促进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着力提升产业文化内涵,使北京成为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时尚创意之都。依托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优势,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与消费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文化消费金融,推动文化金融业态创新,丰富文化信贷产品,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依托北京设计之都的企业、人才资源优势和雄厚的工业设计基础,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高端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联动发展,进一步巩固北京在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创意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塑造“北京设计”“北京创造”品牌。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影视、演出、设计等行业服务。充分挖掘首都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开发利用体育设施,为举办展会、演出、赛事等提供支撑,促进文化体育服务和产品创新。推动文化与商务全面对接,积极培育首都现代文化商贸服务新体系。提高农业创意和设计水平,推动创意农业、都市休闲农业发展。
表6:“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一览表
(九)提升国际文化交流水平
——加强对外文化传播。深入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以筹办2022年冬奥会、2019年男篮世界杯等重大活动为契机,积极运用国外主流社交平台,开辟宣传北京的新窗口。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等国际组织作用,推动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北京与更多国际知名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建成并运行雅典中国文化中心,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文化外宣活动,不断拓展对外宣传新平台。加强对外话语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发声。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策划重大外宣议题,把讲好中国故事作为对外宣传的基本方法,进一步传播好中华文化。开展经典剧目和优秀剧目境外巡演活动,搭建国内外优秀艺术院团的高端交流平台,推动艺术精品“走出去”“请进来”。拓展互联网外宣阵地,打造立体化的对外传播平台,建好用好“北京微博微信发布厅”,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境外媒体工作,做好在京境外媒体和外国主流媒体的采访服务,推动市属媒体与海外华文媒体紧密联系合作。加大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统筹力度,形成北京声音的本土化表达,更加精准地定位传播产品和传播对象。
——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和《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制定落实市级层面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营为主要方式,推动建立内容、渠道、平台、企业四位一体的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新模式。支持代表我国优秀文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版权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重点扶持具有中国特色的影视、出版、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版权出口,加快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知名企业和产品品牌,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产业集聚、政策集成的优势,积极争取设立国家文化艺术口岸,大力发展跨境文化电子商务,推动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对外专项出版权试点,加快推进国家版权输出基地、中国影视译制基地建设。加强文化贸易渠道建设,鼓励重点文化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具有较高成长性的文化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组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联盟,提升首都文化企业和品牌的国际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积极推动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促进三地文化贸易合作及文化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提升京津冀区域对外文化贸易整体协作能力和便利化水平。
——办好重大文化品牌活动。完善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图书节、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国际音乐节、相约北京联欢活动、北京国际戏剧·舞蹈演出季、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北京国际书法双年展、北京国际青年戏剧节、世界魔术大会、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水立方杯”中文歌曲大赛等重大文化节事活动和专业交易平台的举办运营机制,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交易,不断扩大北京文化品牌活动的国际影响力。认真组织参与北京文化周、魅力北京、北京之夜、欢乐春节等境外人文交流活动,让更多外国受众感受到北京文化、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着力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知名机构的联系对接,积极承办和参与国际知名文化节事活动及相关文化节会,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交往与商业合作。
(十)形成文化人才荟萃的生动局面
——重点培育文化名家和领军人才。以全球视野和国际标准,谋划和推动高端文化人才开发培养,进一步吸引集聚高端文化人才。深入实施“四个一批”和“百人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精心组织“海聚工程”“高创计划”文化人才项目申报,加大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文化名家和领军人才。充分发挥文化名家和领军人才在首都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建立首都高端文化人才数据库和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鼓励文化名家创办“工作室”“事务所”,扶持组建创新团队,加大高端文化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密切联系服务高端文化人才,进一步完善薪酬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配套政策,形成全方位、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支撑体系。
——统筹推进首都文化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创新机制、以用为本、高端引领,统筹推进各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巩固首都社科理论研究人才、文艺人才、新闻出版人才优势地位,加大外宣人才、全媒体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网络人才、文艺理论评论人才和特殊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首都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库建设,重视开发社会文化人才,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首都文化人才队伍。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和形式,围绕重大文化项目、重点文化工程、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等,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特聘专家、技术合作、合作经营和兼职、咨询等多种方式,广纳海内外文化英才。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社科联、记协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延伸联系手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组织方式,在项目申报、教育培训、展演展示、评比奖励等方面创造条件,在会员发展、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便利,团结引导新的文化组织和文化群体为首都文化建设贡献力量。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搭建文化人才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京津冀文化人才合理流动。
——充分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破除人才发展障碍,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形成良好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发挥政策、资金、项目的导向作用,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骨干人才参与主持重大课题、承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团结引导广大文化人才积极投身首都文化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发展平台,加快推动文化创新创意基地发展,探索“项目 人才”的培养模式,为人才施展才干提供广阔舞台。积极借鉴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经验,探索成果转化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同创新机制,支持用人单位探索股权、期权等多种方式增强人才创新激励。重视做好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的管理服务。加强职业道德与作风建设,推典型、树榜样,引导文化人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并推动解决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大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作为评价区域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不断推动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围绕文化建设重大问题开展立法、民主监督、建言献策。要统筹各级各类资源,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建强队伍,不断夯实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根基。
(二)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深化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更好地履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发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依法、科学、高效的网络管理体制。坚持文化例外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创新文化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推动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完善宣传部门有效监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完善资金投入方式。发挥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支出方式,推动由“统钱”“分钱”向“统事”“谋事”转变,提高部门预算和重大项目统筹管理水平,为首都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文化事业方面,坚持向列入国家和本市重大文化项目的作品倾斜、向优秀原创作品倾斜的原则,借鉴国家艺术基金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分门类的公益性文化基金,重点扶持社科理论、新闻出版、舞台艺术、影视、文学等领域弘扬主旋律的作品和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和集体决策机制,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进行竞争性配置,推动形成“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在文化产业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更多采用股权投资、基金、担保、贴息等间接方式,支持国家和本市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文化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对以股权、基金投入方式形成的权益类资产,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文化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首都文化建设。
(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市场和互联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适应文化立法需求,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工作,研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健全完善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营造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文化法治教育,强化依法管理阵地。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维护文化安全。
(五)健全政策支撑体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文化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注重央地、市区等不同层级政策的协同衔接,在重大理论研究、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闻舆论引导、文化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研究制定突出市场积极作用、体现文化例外要求、展示首都文化特色的配套支持政策,构建系统、立体、完备的文化政策支撑体系。用足用好中央政策,积极争取金融、土地、贸易、社保和文化领域外资进入等方面政策的先行先试。完善文化产业沙龙等决策支撑机制,搭建产业智库平台,针对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及突出问题,及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经济政策平台建设,为文化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基层基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支持基层工作的各项政策,引导资源和力量向基层倾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基层文化工作在人员配备、设施布局、工作手段、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创新基层工作方法,探索运用政府购买、市场机制、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逐步增加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文化资源总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群众及村(社区)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科学评估工作效果,推动各项工作做到基层、落到实处。
(七)强化服务功能。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为在京中央文化单位和企业、全国在京文化展示、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提供更好服务。搭建全方位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提供剧场、人才等多层面的支撑。充分发挥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央属文化企事业单位、首都高校的资源优势,推动形成央地共建全国文化中心的生动局面。
(八)努力形成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强大合力。发挥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作用,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担负起主力军职责。发挥发展改革、财政税收、国土规划等部门作用,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保障。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界人士和人民团体作用,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添砖加瓦。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汇聚全市干部群众文化创新创造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全国文化中心由人民共建、由人民共享。
附
名词解释
1.“两轴、两核、三带、多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格局:“两轴”指进一步提升北京城市传统中轴线(南北轴线)和长安街沿线(东西轴线)在统领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上的重要地位;“两核”指进一步强化以老城、三山五园两大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为核心的文化名城建设;“三带”指加强对北部长城文化带、东部运河文化带、西部永定河-西山-大房山文化带等跨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梳理和有机整合;“多点”指发掘和弘扬其他具有北京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包括古城、古镇和传统村落、考古遗址公园及其他重要文化景观、国家级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
2.北京城市副中心: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有序推动北京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向副中心转移。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老城重组,未来聚焦通州,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
3.高精尖:指高级、精密、尖端,处于时代领先地位的技术或产品。当前,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适宜产业布局津冀,成为新时期北京经济发展的新主题,未来将通过构建“高精尖”结构,发挥创新创业的强劲驱动力,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首都优势产业,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4.文化东城:实施“文化强区”战略,重点发展戏剧演艺、全媒体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旅游四大优势产业。
5.四个西城:记忆西城、书香西城、艺术西城和时尚西城。
6.“三山五园”地区:是北京西郊一带皇家行宫苑囿的总称,始建于清康熙时期,兴盛于乾隆时期,大多在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焚毁。三山指万寿山、香山和玉泉山;五园指清漪园(颐和园)、静宜园、静明园和附近的畅春园、圆明园。
7.三绿色一志愿:为响应《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自2013年10月起,首都文明办联合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团市委等八部门,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清洁空气蓝天行动”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活动大力倡导“三绿色一志愿”环保理念,即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公益,积极参加绿色环保志愿服务,提出了包括“3510”绿色出行、响应光盘行动、绿化美化社区庭院、节水护水、分类投放垃圾、争做绿色环保志愿者等20项环保主张。
8.五个一工程:是由中宣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活动,始办于1992年,评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央部委以及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精神产品中的精品佳作,目前为五年评选两次。“五个一工程”评选已经进行了13届,第十三届评选活动于2014年9月在京举行,评选范围包括: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等,共有186部作品获得“优秀作品奖”。
9.“1 3”公共文化政策:“1”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5〕28号);“3”分别是指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印发的《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市文化局印发的《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
10.公益类文化企业、竞争类文化企业:在首都文化建设中承担重要社会责任、具有突出社会效益和公共功能的国有文化企业为公益类文化企业;所属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市场属性、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国有文化企业为竞争类文化企业。
11.众创空间:是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要求,把握互联网环境下创新创业特点及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进一步提出要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12.四个一批:为推进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2003年8月,中宣部会同中组部、原人事部印发《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培养造就一批全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人民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一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家,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简称“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后又将宣传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纳入其中。按照中央精神,我市先后评选出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81名、北京市高级文化经营管理人才33名及后备人才115名。
13.百人工程:根据中央和市委培养跨世纪领军型人才的要求,我市分别于1995年和1996年,启动了培养跨世纪中青年社科理论和文艺人才的“百人工程”,重点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社科理论和文艺人才。2000年以后,我市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启动了社科理论和文艺人才新世纪“百人工程”,并于2015年启动了出版人才“百人工程”。截止目前,我市共选拔了社科理论人才523名,文艺人才129名。
14.海聚工程:200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北京市启动实施了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简称“海聚工程”。2015年,“海聚工程”将文化艺术和人文社科类人才纳入了支持范围。
15.高创计划:2014年,北京市启动了“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高创计划”。这是与“海聚工程”相并行的、面向国内高层次人才的重点支持计划,主要包括“高创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青年拔尖人才三支队伍建设。
16.人才一体化发展: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北京市2010年制定了《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任务,强调要加快推动央地人才融合、区域人才合作、城乡人才一体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等,发挥首都人才资源对全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17.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201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改进人才管理方式,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2011年,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北京市决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建设人才特区(即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布局、进口税收、人才培养、落户、资助等方面的13项特殊政策,搭建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创新平台,以政策创新带动体制机制改革,依托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吸引集聚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