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明确提到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建立内部巡查监督管理制度,对网络表演进行实时监管。此前相关部门也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基于网络直播乱象,对直播平台、主播、观看者都提出了相关要求,从平台资质上把住准入关口,避免了“道德失范”现象的丛生扩散。
今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8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各类直播软件共有200余款,直播用户达到3 . 25亿,占到网民的45 . 8 %。然而就在网络直播方兴未艾的状况下,各种问题、各类乱象也层出不穷:性挑逗、裸露身体等低俗直播时有发生,甚至还有“直播造人” ,就连造假“伪慈善”也成为了一些主播“吸粉”的手段。前有95后女孩“雪梨枪”录制淫秽视频借此牟利,后有主播“杰哥”上大凉山贫困山区直播“公益”发钱然后拍完就收回,甚至一些企业以此为手段,为融资、上市制造噱头。
随着电视“真人秀”的逐渐推广,网络直播因其互动性强、双向交流等特点而更具“亲民性” ,再加上字幕、科普、高能预警这类带着戏谑、耍玩意味的功能性极强的“弹幕”的诞生,更为网络直播注入了新的能量,这造成网络主播逐渐“网红化” ,而各平台不择手段地争夺“知名主播”的劣象也使得诸如打色情的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等现象随之沉渣泛起。当“普遍”已不能吸睛时,唯有“劲爆” ,甚至“恶俗”才能为网络主播们制造“个人IP”的流量变现。直播平台也大量雇佣年轻性感的美女主播作为直播平台主力,正是看中了庞大的互联网年轻受众群体,包括大多数宅男宅女们的好奇心与窥视欲,使得部分直播平台逐渐衍变成一种消费女性的视觉平台。
《规定》与《办法》的先后出台,收紧了网络直播的监管力度,为网络蝇营狗苟、“伪慈善”等披着羊皮的狼筑起了铁墙。此举一方面健全了网络直播业的行业无序规范,使得网络直播违规成本变得越来越大,靠涉黄涉暴等“激进”内容吸引用户的歪门邪道也将越来越难走。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网络直播行业重新洗牌。而规范推广实名制认证,主播们持证上岗,恰恰剥开了某些直播行为凭借网络匿名的隐蔽外衣,能够堵死直播者借助虚假认证发表虚假信息的漏洞,有效规范网络直播行为,从而真正规范整个环境的风气,使弄虚作假得到依法的管制。
网络直播这一平台本身并无可诟病之处,而恶劣行径的体现正是直播平台的利欲熏心。网络直播之所以能够快速兴起并且迅速爆红,说明网络直播是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的,它的“好坏参半”就在于直播平台对于“色情”“暴力”“伪慈善”等恶劣行径的放松与放纵,对于基本道德观念、法律观念的无视与漠视,而网络匿名性正是助长这种不良风气的关键。如今有《规定》 《办法》加持,网络直播平台“们”更应以压力为动力,迅速扭转经营模式,彻底摆脱低俗恶趣味的标签,以创意、创新节目为日后的切入点,从而真正达到良性的产业循环互动。
在规范直播 色情、直播 刺激、直播 黄段子等模式的同时,直播 教育、直播 创意、直播 才华等正能量的“直播 ”模式兴许会是网络直播的另一副良药和法门。另外,规范网络直播落到实地需要运营平台的良好执行,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而作为参与者的网民的理智跟随,和作为内容贡献者的网络“吃瓜群众”的自觉遵守规矩和主动追求向上,是净化网络环境的一支强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