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一直写的鹭寨,我想用这个中篇给它做个终结。其实我写的是我老家都罗寨。大专毕业后的一段时间,我经常待在乡下,出于一种古怪的心理:同龄人都在远离故乡,不但是乡村,而且县城、地市都已留不了人,留下来仿佛就是失败的代名词;而我,总有一种逆向而动的快意。那是2000年左右,我待在乡村还有一种安逸,我迷恋这种安逸,总觉得它即将破灭。事实果然如此,很快乡村越来越具有一种废墟的气质,越来越像一口枯井,生活其间,夹杂于老人和儿童之间,你会奇怪自己竟然是个年轻人。我知道这是个借口,事实是我越来越待不下去。爷爷去世以后,我就很少在都罗寨过夜。时至今日,二三线城市也给人一种灰不溜秋的感觉,只有一线城市还能承载年轻人的欲望。
我一直在写乡村故事,虽然内心认为,乡村已没什么故事可讲。
故事于我一直是模糊的概念。我在大学里面专门教学生如何讲故事,这概念仍然模糊。为了让教学能有成效,我不得不将故事总结为一定的模式,甚或总结为一些桥段,一些心里一直很鄙夷的套路。套路并不高明,但事实证明不高明的东西往往更管用,那些煞有介事讲着废话的人,一定比深刻且沉默如你的人有更多信众。不是吗?讲堂上我不断强调着故事的重要性,强调故事已经是当今世界最大宗的消费品,好的故事永远不愁卖……以光明的前途激发年轻的学子产生编造的兴趣。故事就是这么回事,你摸清它的原理,你以你的编造让人信服且满足地消费了时间(毕竟不能说是打发了时间),你就是一个成功的故事从业者。
私底下,我又十分怀念以前读那些读不懂的书,那些不屑于讲故事的书。以前有一段时间,我们都争相阅读那样的书,但现在还有几个人在读呢?现在我们只读那种直视无碍的文字,容不得看不懂,不相信看不懂后面隐藏有奥义。当然,小说还是要讲故事,但重心可以落在“故事”上面,亦可以落在“讲”上面。这不是文字游戏,里面有天宽地阔的差别。
好呐,写鹭寨的最后一篇小说,放开去讲,却又不怎么理会故事,这毕竟引发我新的兴趣。漫长的写作,枯燥地面对电脑屏,寻找到新的兴趣又是多么必要和不易。红露就这么冒出来了,当然是有人物原型,其实我没跟她说过话,脑袋里一直记着她的一些事迹。忘不了的,都有生发出故事的可能,这次又如何应验?
村庄因陋就简的旅游,少不了几个美女来当导游,红露作为村里最漂亮的妹子,当仁不让要成为导游。人物身份仿佛就这么确定了……就这么确定了吗?我忽然想到一个美女偏要像男人一样去抬轿,干力气活,就明白怎么写了。人物的身份不能确定,故事的走向不能确定,这是我确定要在这篇小说中寻找的乐趣。于是,一切都游离不定,一开始摆出两个村庄对峙的状态,但很快放弃它吧,要是对峙贯穿整篇小说,似乎就回到自己惯常的老路;恋爱呢,也要戛然而止,我本不擅长写两情相悦、花好月圆……写出来,红露的经历,乡村旅游的变化,我感到如此贴近记忆中故事已然枯竭的村庄,比以往更贴近,因为它没有完整的故事,但又有各种故事的可能性悄然闪现又意外消隐。
以前我不敢如此故意地破坏故事本身的封闭性和完整性,它像一道必须遵行的行规引领着我,但这次,我竟然怀有足够的自信,顺畅写完这部故事凋零的中篇。我相信读它的人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我仍然自信地想,别人的种种看法其实都正中下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