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有点焦虑。每天都是。
用来写作的笔记本坏了,每次开机都要先摁一下F1,虽然不算什么麻烦事,但着实费了我不少脑筋,在网上搜了一通解决方案,还是没办法让它恢复如初。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想修好它,总感觉它出了什么毛病,需要被纠正,可我又懒得把它提到楼下去重装系统,于是就这样能用一天就凑合着用一天。到了现在,这个问题基本上已经变成了开机的一部分,我也不再觉得有什么不对。
除去这个,还有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旦工作时间超过两个小时,它就热得烫手。在放左手的位置,硬是给烫出了一个手掌的形状。好在我最近的写作时间基本上都在两个小时以内,我的左手终于可以不用像墨鱼爪那样硬是被逼上铁板烧,但这是有代价的,生理上的不适转移到了心理上,在这个过程中它还悄悄升了一级,这就是我刚刚所说的,焦虑。
对于一个一无所长,找不到工作只能蹲在家里写东西而且立志要写出好东西的人,每天只工作两个小时,你叫我如何能不焦虑。有点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只有不停地写你才会进步,只有犯下错误才能意识到错误,这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会很痛苦,以至于我都有点害怕写作了。在对自己提出要求之后,写作会越来越痛苦。小说毕竟是一门艺术,或者说是一种手艺,就像音乐和绘画、舞蹈和雕刻等技术性工种一样,需要不断地练习,需要经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讲给小孩听,他们永远都不会懂,不过现在应该有不少孩子能体会到,因为他们正在马不停蹄地练钢琴,学舞蹈,为将来在舞台上的惊鸿一瞥做准备。像我这种错过了学习时间的大龄儿童,就只能写小说了,而且是自学,不会有老师督促你,不会有功课逼迫你,一切只能靠自律,这也是痛苦的根源之一。毕竟大家都想待着,有成果的可以去享受,比如说有钱的去花钱,有技术的去炫技,我什么都没有,就只能待着。我知道我应该去写那些我早就想写的东西,但不到最后一刻我不会轻易坐到电脑前,所以我的写作都是从每天夜里十一点开始的。一天行将结束,想想什么都还没干,终究还是过不了自己这关。坐在电脑前,打上几个字,如果遇到问题卡壳了,我就停下来,想想还有明天,安慰自己说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时间想一想,而现在已经很累了,应该上床睡觉了。于是,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一天。又一天。
说的这,好像写作多么痛苦,多让人讨厌似的。其实之所以选择写作,还是源于热爱,尤其对我而言,如果不写作,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让我活得心安理得。“判断一些朋友是不是还活着,就是要看他们是不是仍在写作。”乌青这句诗或许能更加直观地看出写作和写作者的关系。
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我和女友试图找出写作为什么会充满痛苦的原因。她说难道就没有人只是纯粹地享受写作吗?我说有,那就是16岁的我。在具体讲这个之前,我先举了个例子。因为喜欢摇滚乐,我这几年一直在学吉他。刚开始跟着老师学,每天都很辛苦,要在规定时间内学会老师要求掌握的技巧,这就需要不断地练习。后来课时用完了,我就自己在家弹着玩,这样也就松懈了,弹累了就歇着,不想练就不练,只是弹点自己喜欢的曲子,虽然错误百出,但弹得很享受,自娱自乐嘛,不用像那些立志要成为专业演奏家的人一样,每天练上七八个小时,一直坚持到十多年才能彻底掌握这门技术,即使这样,他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忘了是哪位音乐家说,演奏家要服一辈子苦役。对于作家来说恐怕也是这样。只不过情况稍有不同,写作者承受的更多是精神上的苦役。一旦有个念头在脑中蠢动,就只能写出来才能摆脱它,如果不,就会若有所失,如果写,就得面对重重困难。关于这点,我的好友魏思孝可谓一语中的,写完了这篇也没什么好高兴的,因为后面还有很多篇要写。
写完一篇,我一般也就高兴两天,然后又得投入到下面一篇。一般一篇小说最少也得四五天来完成,长一点的恐怕要十天半个月,这期间会不断遇到问题,要不断去寻求解决之道。只有在叙述进行得十分顺畅时,才会体会到写作的快感,当然也会有意料不到的惊喜,这就是写作最美妙的地方,不过这种时刻并不太多。总的来说,写作期间痛苦要多过快乐。特别是长篇小说,那简直是长达半年的痛苦,这还是保守估计,我手头的长篇已经拖了两年,我被它折磨得体无完肤。而在我十六岁时,三个月就写完了一个长篇小说,并且在写作过程中没有丝毫痛苦。可以说那是全身心地享受写作。
那时候我在河北一个叫做白沟的小镇当童工,为人生产书包(说到这大家可能有点好奇,我只能简单说因为家庭矛盾,我在那一年离家出走,进了这家小作坊养活自己)。在那里,每天要从早上七点工作到晚上十一点,有时候还要加班。因为是一帮孩子,所以不懂得反抗,当然我并不痛恨我的老板,毕竟是他给了我一碗饭,还冒着犯罪的风险,不过我也不喜欢他,为了挣钱他没少让我们加班,还一年四季给我们吃土豆,愣是把我最爱的食物变成了最恶心的。迟早有一天我会为他写一篇小说,也许其中有一幕就是我帮他把成袋的土豆搬下车,他边往屋里走边告诉我,今天晚上要加班。我除了在心里骂一句“操他妈的”,什么都不能说,虽然那时候我就开始写小说,但我不能写他,因为我写的东西是要给大伙看的。
我写武侠小说。
那会儿唯一看过的小说就是武侠。我爹是个盗版书贩,拿回家很多武侠小说,那时候还太小,囫囵吞枣看了一遍,基本上看不太明白。到了河北,因为没有电视,我们就只能看书,书的种类通常只有两种,武侠小说和黄色武侠小说。前一种大家互相传阅,后一种私人珍藏,有需要时才会拿出来。因为一个月才放一天假,大家只能在那一天买书,如果错过就只能等下一个月。看完宿舍所有人的书之后,就没得可看了,这时候我开始自己写,每天晚上下班后趴在床上写两页,第二天给他们看。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写完了一本名为《龙门山庄》的小说。然后,我开始写一本关于我的同龄人的,更多的是关于我自己的一本自传性的小说。
它最初的名字叫《烈火青春》,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这名字有多土,不过这或多或少也能反映出我那时候的文学趣味和修养。记不清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我买了一本韩寒的盗版书,就是那种把一个作家所有作品都放到一块的东西。那天我照例去淘武侠书,旁边的两个女孩问老板有韩寒的书吗?这时候我突然记起这个名字,第一次看到他是在一本中学生作文选上,上面有一篇文章叫《韩寒现象之我见》,当时也不知道什么意思,还以为讲的是一股来自韩国的冷空气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读了之后才模模糊糊知道韩寒是个人,当然具体他干了什么就不清楚了。时隔三年,再次听到他的名字时我才意识到,他是个写东西的人。那天那位老板一下子就卖出了两本一模一样的书。下个月我又去那里,问他还有没有韩寒的书,他向我推荐了另一个人,“看这本吧,和韩寒一样好看。”我接过来,看到了郭敬明的大名。
我有点不想买这本。我感觉郭敬明这个名字像个老年人,我说,我想看那种和韩寒一样年轻的人写的东西。老板说是啊,他比韩寒还年轻。
那时我可不知道这两位是冤家对头,他们的书都让我看得如痴如醉。这期间我开始写自己那本自传体小说,因为感觉我比他们都要厉害,他们是没有故事硬要写故事,不难过硬要装难过,所以我觉得我一定能比他们写得都好,比他们还红,狠挣一笔,然后荣归故里。所以当时的写作方法和我写武侠一样,都是“反类型”(那会儿可不知道这词),就是他们这样我偏要那样,他们让坏人死,我就要让好人死,他们忧郁,我就拆穿忧郁,他们叛逆,我就更加叛逆。这么说好像我写作只是为了斗气,确实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个,我就是想证明自己更厉害。当然现在看起来我确实没他们厉害,要不然也不会穷到现在。
除去这些,唯一让我写作的动力就是自己的苦难。我必须要写出来,因为没有人可以去诉说,我感到委屈和不公平,只能用这种方式去发泄。当然我也不想让人知道,这本小说一个字也没有让人看过,对于我就像日记一样隐秘。
就在刚刚,我又把它拿出来看了看。我忘了放在哪了,一通乱找。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心猛地一沉,但马上就恢复正常,我知道我带着这些手稿,我会找到它们的。无论到哪里,它们永远都在我背包的最下面,我带着它们从河北到浙江,又从浙江到北京。我没有家,只能把它们带在身上。有一年我试图给他们找个归宿,就照着韩寒那本盗版书上面标注的上海出版社的电话打了过去,当时是春节期间,接电话的人告诉我他们过完年才上班,现在不接受投稿。他说再见,我说好。挂了电话我才想起来就是要打电话问问怎么投稿,因为害羞我没有再打过去。从那以后我没再想过投稿的事,它们也就一直在我背包里安顿下来。现在有了固定住所,我却忘了把它们放在了哪里。
我把它们从书架底下抽出来,拍拍上面的灰尘,随便翻翻,大多字句已经陌生,就像出自别人之手,但有些印象深刻的段落我还能想起写下它们时的心情。又见面了,十六岁的我。我对他笑笑,然后将他重新放回去。
在这里我也对自己的记忆笑笑,刚刚我看到那本武侠小说叫《龙门剑客》而不是《龙门山庄》,龙门山庄是龙门剑客待着的地方,很抱歉我已经忘了那些剑客都叫什么名字,在我小说里干了些什么。十分抱歉。这些侠客将永远活在那些一毛钱一本的算术本上。为了省纸,我写得密密麻麻,连本子后面的封皮都写满了字。现在我有很多本子,却两年都没有用掉一本,那时候每个月最少也要用掉两本。而且,在写作中我没有丝毫痛苦,全都是控制不住的快感。现在,回过头来,看着这些作品,它们已经不再属于我,而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