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数字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有利于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当前,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指导意见就引导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加大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要求各有关单位优化数字文化产业供给结构;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和引导数字文化消费需求;推动动漫产业提质升级;推动游戏产业健康发展;丰富网络文化产业内容和形式;增强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实力;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超前布局前沿领域;培育数字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引导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参与数字文化产业国际分工与合作;构建数字文化领域标准体系;优化数字文化产业市场环境;落实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强化创新服务和人才支撑;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强组织领导。
指导意见明确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目标是,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不断提升、供给结构不断优化、供给效率不断提高,数字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成为扩大文化消费的主力军。培育若干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数字文化领军企业,一批各具特色的创新型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重点领域实力明显增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支撑平台更加成熟,市场秩序更加有序,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到2020年,形成导向正确、技术先进、消费活跃、效益良好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