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互联网 ” ?“互联网 ”就是互联网构造的新的社会现实、新的规则体系、新的社会存在,它是我们今天进行运作、进行管理、进行创造、进行生产的现实基础,是网络社会的操作系统。
上世纪60年代有一个叫麦克卢汉的加拿大传播学者说过:媒介即信息。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家伙胡扯八道:媒介是媒介,信息是信息,这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这两个怎么能混为一谈!但在麦克卢汉看来,一种有影响力的新的媒介出现,它不仅仅增加了新的传播渠道和传播通路,更大程度上意味着一种社会结构方式的重新出现,意味着社会资源尤其是社会权利资本的重新分配。比麦克卢汉更有影响力的是诺伯特·维纳,作为控制论的创始人,他在上世纪60年代几乎同时期也写过一本控制论的奠基之作《控制与社会》 。他说,有什么样的传播媒介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方式,而社会传播媒介的任何革命性改变都必然导致社会构造、社会连接方式的革命性改变。而互联网,恰恰就是这样的一种导致社会重新结构的力量。它的出现,并不仅仅意味着借助它能传播给我们什么东西。互联网本身就是社会资源、社会力量、社会要素重新组合的一种结构性力量。
那么,我们接下来要说的一个问题就是,传统媒介连接社会的方式因为互联网发生了什么变化?互联网之前,我们是以机构的方式来进行社会传播的,而互联网则意味着对于个人的激活。换句话说,今天,整个社会传播的最基本的单位从机构变成了个人,每个人都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过去只有机构才能达到的社会传播的效能和影响力。与此同时,在传播效能的激活背后,还站着个人资源的激活、个人权利的激活等更深刻的变化,正是这一系列的“个人的激活”形成了今天所有借助于互联网所创造的奇迹——互联网金融、众筹、维基百科等等,都是基于个人激活之后,对新资源的整合、再整合。
当个人被激活之后,整个世界就不一样了,世界的构成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把过去以机构为单元构造起来的社会比喻成分子级的社会,那么以个人为基本主体、基本单位构造起来的社会则是原子级的。从分子到原子,这中间能释放出多么大的自由度,能形成多么丰富的连接规则和连接关系,这里边的丰富性、自由度之大,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如果互联网不仅仅是信息社会的新媒介,更是信息社会的新结构,那么,它到底对于我们有怎样的影响?进入这个问题的角度有很多,我只想提出一个:围观结构对金字塔结构的挑战。“围观结构”是传播资源和信息资源分配的一种新的模式和样态,在互联网之前是没有的。曾经我们的信息分配结构是金字塔式的——当然这种结构也呼应着我们组织体系的金字塔式的构造,呼应着我们社会结构的金字塔式构造——越是金字塔塔尖上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他所享有的信息就越充分,传播手段就越多样,越是金字塔塔底的那些基层组织和普通个人就越有限,而传播手段几乎没有。
但是互联网打破了这样一个格局,互联网让每一个人都能成为传播者,让每一个人的传播都有可能变成社会性的传播和社会性的分享,这就使信息的屏蔽降低到了最低限度。信息的社会共享程度史无前例。整个信息在社会资源的分配结构变得扁平化,由过去的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变成了今天体育场式的环形结构——你知道的我也知道,你了解的我也了解,你可以说我也可以说。当然作为管理者,在这样一个环形结构的“体育场”当中,他的地位和资源仍然能给他带来优势,比如他可以站在整个体育场的中央,还有一个高分贝的麦克风。可问题是,即便他可以面对全场喊话,全场的观众也依旧可以交头接耳、互联串联、起哄加压,当这种起哄加压达到一定程度、力度和强度的时候,他那个时候说话已经没人听了,而那个起哄加压的社会态势就成了社会最关注的焦点和核心。
在这个体育场式围观结构中,传播虽然不是每个人的专业,却已经成为互联网社会每个人的基本素养和基本能力。有调查表明,我们头脑当中关于外部世界的全部知识、全部信息、全部概念, 90 %以上来自于外来媒介的中转中介,如果我们的世界观,我们对外部世界的全部景象、全部知识和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由媒介来塑造和形成的,那么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就必须清楚互联网在传播领域引起的变革。
(教师系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