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及广告联盟相关版权侵权问题研讨会举行

[关闭本页]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发布时间:2016-09-05

8月20日下午,APP及广告联盟相关版权侵权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中国版权》杂志社承办,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协办,旨在贯彻落实“剑网2016”专项行动精神,对聚合平台、应用商店及网络广告联盟等所涉及的相关版权问题展开探讨,以此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及产业发展。

“剑网2016”专项行动列出了3项重点任务,本次研讨会则围绕其中两项进行研讨,即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会上,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以《实施“清源行动” 切断网络侵权利益链》为题,向与会者详细介绍了政府执法部门为了切断网络侵权利益链所做的各项工作,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与会专家对目前网络版权领域中出现的聚合平台盗链侵权、定向搜索、定向链接、定向存储等问题展开讨论。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行政执法或法院审理网络侵权案件时,“服务器标准”都被当作一个标准,要以是否上传服务器来判定是否侵权。而随着移动互联网和云存储等技术发展以及聚合APP等产业形态的出现,适用“服务器标准”判定侵权已经落后于版权保护的现实需要。对此,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网络(版权)执法处处长杨勇通过自己多年来的执法实践,总结了对网络侵权认定标准的研究,提出了替代“服务器标准”的“实际控制标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则风趣地称目前的“服务器标准”是“得形忘意”的服务器标准,并从学术角度进行了解析,获得在场嘉宾的认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则提出,聚合平台的关键问题是违背被链接网站的意志,通过技术破解等措施进行深度链接,越过了正版网站向用户提供作品,因此,这种盗取他人上传的资源实施信息网络传播,应属于直接侵权行为。

研讨会上,专家们除了对聚合盗链等问题进行法理分析,还特别指出,今年“剑网行动”对网络广告联盟的专项治理是非常及时、重要的,因为,直接给非法网站提供经济来源的广告联盟已经成为侵权盗版的“命门”所在。大家一致认为,一定要让更多投资者明白,投资盗版是没有前途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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