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北京市文联根据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白秀娥的维权需求,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对国家邮政局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右图为白秀娥提交的剪纸作品;左图为邮票最终版
该案件经历了一审(2001年)、二审(2002年)和再审(2003年)程序,判决赔偿数额从一审的四千六百余元变更到二审的二十四万元,最后再审确定为七万元。面对巨大的数额差异,白秀娥这十年来一直试图找到答案。杨明教授对此分析了著作权关于计算侵权赔偿数额的规定和诉讼法关于启动再审程序的规定,为白秀娥继续维权提出了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法律意见。
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是著作权法领域的知名案例。此案判决确定了采用民间传统艺术的表现形式和技艺创作出来的作品,如果其体现出作者个人审美观念和创造性,则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尽管打赢了官司,不满意赔偿数额的民间艺术家白秀娥这十年来仍然在为此案奔走。她很感谢市文联和北大法律专家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据悉,北京市文联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还将继续开展合作,为文艺家、市文联所属协会会员提供著作权法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其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