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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静之:微博已影响到创作 拼文化才能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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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6

 主办单位:

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

中国教育电视台

大赛主题:

奥运点燃激情、创意描绘宏图、电视成就理想

参赛资格: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由北京大学生自编、自导、自拍、自演等形式完成。可以聘请专业电视工作者担任顾问或艺术指导。所有参赛作品应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北京高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及北京民办高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创作完成,并由该高校提供符合参赛条件相关的证明。

报名截止日期:
2007年10月15日

颁奖典礼:
2007年12月


奖项设置:

一、    综合奖(4类):

电视剧奖、电视纪录片奖、电视艺术(类型)奖、动画片奖

二、    单项奖(5个):

    导演奖、编剧奖、摄影奖、男演员奖、女演员奖

三、            组织奖(1个):

奖励在本次大赛中组织学生参赛表现最佳且推出作品获奖的高校

获奖者将获得活动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的奖金、奖杯及证书。

参赛办法:

请将《参赛作品登记表》、节目带及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邮寄到北京市建外大街14号市广电局12层1204室收  邮编100022 

联系人:李红霞、丁涛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

66084495,65158599,65150033转2241

(活动详情参见《第七届大学生电视作品大赛章程》及《第七届大学生电视作品大赛评奖实施细则》)

 参赛表(下载

06第七届大学生作品大赛章程(下载)

第七届北京大学生电视作品大赛评奖实施细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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