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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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家》2009年试刊第一期
雄踞之处,未必是巅(外一篇)
作家:凸 凹
奈保尔出生在特立尼达的一个小镇上。这是一块主要从事农业的小小的殖民地,人口稀少,文化稀薄——殖民地文化、亚洲移民文化及衍生的次文化,似有似无,还彼此隔绝,用奈保尔的话说,就像是一个“被移植来的非洲”。这里的人只有一小部分受过教育,而且是以有限的本地方式,便感到,他的未来几乎就是一个“死胡同”。然而就这么一块不毛之地,居然有一个写诗的人,而且当他薄薄的一本诗集出版之后,还有几个人聚集在一起,认认真真评价一番。荒蛮之处,居然有“思想生活的守护者”,这让奈保尔惊异不已,一如沙海里见到了一小块绿洲,即便小到近乎无有,也给了他“向死而生”的希望。他觉得,文学是无路之处的路,与渺远的远方连着。
帕斯捷尔纳克也出生在一个小地方——莫斯科郊区的一个叫别列捷尔金诺的小村庄。黄土漫漫,枯枝层层,林间空地上,马车好像自己在走,因为刻板而恒定的生活,让马车夫选择了昏睡——闭塞与小,剥夺了歧途。帕斯捷尔纳克捡来枯枝,面无表情地扔进壁炉。烧熟了的马铃薯起了多余的皱褶,他知道已到了剥食的时分,便从烟灰里“掏”出来。一如乡下的工匠,不紧不慢地干活,安安静静,而没有累的样子一样,他吃得也是那么安静、从容,似乎不是为了吃,而是咀嚼着一份安于现状、终老于斯的心情。
然而他的父亲在打理好庄园之后,还钟情于画画,后来居然还有机会为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画插图,也因为这层关系,还结识了德国现代派诗人里尔克,以至于有了偕帕斯捷尔纳克到火车站为其送行的场景。这个场景改变了帕斯捷尔纳克的人生轨迹——他知道医治生命慵懒的方剂中,有一剂最让人心旌摇荡的良药:诗。诗能给枯槁之树萌发新芽生命的冲动,不仅“向死而生”,而且,不再能忍受生活的平庸。
我的出生地更是峡仄,四面大山顽强地纠结在一起,抻出了巴掌大的一小块平地,赶羊的人在那里歇歇脚,把一根枣木拐杖插在那里,走时遗忘了。第二年他又走到这里,发现拐杖居然发出新芽,便把一家老小带过来,安了家,便衍生出一个小小的村落。这就是我文字里经常出现的那个“小垭”。垭,一个状形的字体,喻大山匝着的一小块平地,与贾平凹的“鸡窝洼人家”相彷佛。小垭真是咫尺之地,村东有一爿石碾,村西有口山井,村里人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从不知山外事,也不想知山外事,就这样自生自灭了。
然而当支书的父亲到山外开了一次会,居然还带回两本《房山文艺》,一切就不同了。那是县文化馆的一个人散发到会场上的,不少人都扔了,而父亲出于怜惜,随手装进他的干粮袋里。书册里的风光开了我的蒙昧,才知道山外的世界五彩缤纷、无奇不有。心中便生出大忧伤,感到如果一辈子活在小垭里,还不如不活。便生出一个向外飞翔的欲望,隐忍贫寒,潜心苦读,缓慢而真切地飞出山外。后来去拜访那个散刊物的人,看到那个人戴一顶米黄的鸭舌帽,面目黧黑,无灵光样相,但是,却在别人的心中播撒了灵光,感到文学真是一种类似羽翼的东西,轻,却可以致远。
奈保尔幸运的是,特立尼达那个地方不仅有写诗的,而他父亲居然就写小说。父亲努力把身边的事情都装进他所认为的“短篇小说”。但父亲的文学一辈子都在低地徘徊,影响从来没有跨过本地域的那排由庄稼编成的栅栏。日子的凡常,生活资源的稀薄,笔底生出波澜是很难的,便刻意地设置“巧妙的结尾”,终至让人感到虚假、可笑。但是,在奈保尔眼里,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壮”——因为父亲的努力,让他懂得了“何为文学”以及文学背后的艰辛,给了他足够的心理准备。更重要的是,即便是他到“别处”去寻找生活,文学坐标也对应着特立尼达的生活,便避免了“轻浮”与“精神的漂泊”。
后来的奈保尔有了一重真实的感受——走出生地,云游四方,对于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是必须的,因为只有那样,才会有眼界、才会有心胸、才会有联想的能力。但是,在广阔的世界里游弋不止的人,也往往会迷失自我,走上一条不归路。他曾痴迷于毛姆和亨利·詹姆斯的文字,并试图用他们的方式写。但是,却总也找不到写作的自信和“如释重负”的感觉,写出的作品,也缺乏独特气韵,给人的印象是似是而非、似曾相识、似有实无,终不可取。他最后的成功,是因为找到了自己处理素材的方法——用他的特立尼达生活经验,比照他的英国生活经验、融汇他的印度生活经验——抬头看路,回到“原点”写。所以他说,“我”的素材与他人的素材之间差别太大,只能走自己的路,让自我“在场”——“这里根本就没有文学共和国!”
帕斯捷尔纳克也有自己的幸运。他藉藉无名时,正巧遇到了鼎鼎大名的马雅可夫斯基。后者的意气风发、激情四射以及《列宁》、《穿裤子的云》发表后,莫斯科街头争相传颂、群情激奋的情景,让他感受到了文学的崇高及伟大——“文学几乎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甚至是社会生活。”所以他坚定了“为文学而活”的信念。马雅可夫斯基的高蹈与躁厉,导致了最终的毁灭,让他感到,文学人生其实是很脆弱的。但是,在刺痛和阴影中,帕斯捷尔纳克获得了从来没有过的文学理性:文学是“冷的”,是“向下”的,莫斯科只能制造“传声筒”,而不会创造出纯粹的文学。
他又回到了那个叫别列捷尔金诺的小村庄,在燕麦田埂上,在瑟瑟的桦木林中,在深陷而坚硬的车辙里寻找“实生活”的意象,忠实地运用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潜心于他的“最高准确性”的文学追求。到了后来,苦难与岁月,终于兑现了对他长期的忍耐理所当然的奖励。他给人的启示与奈保尔是一样的,在别列捷尔金诺的小村庄的价值实现,离不开他的莫斯科“出走”。一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屠格涅夫、果戈理,虽然“只有在俄罗斯的大地上才能写得好”,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们都拥有“俄罗斯本土以外的生活”。面粉自身本无酶,酶是人加进去的——“别处的生活”是酶,拿到本土来发酵,才有独异的思想植株借势而长。这或许就是评论家笔下的所谓“二律背反”。
最后,自然要谈谈我的幸运。
我的幸运在于,在我本能地亲和文学的时候,我身边的那几位一直被城里人小觑的农民出身的作者,在发表单篇作品都很艰难的情形下,居然出版了短篇小说集和长篇小说!这提升了我的信念,甚至诱发了我的野心,所以,我能走到今天,文学的动力是家乡人所予。但是,他们的步伐虽然一刻也没有停顿,至今却只有半只脚迈进了京城。因为他们虽然拥有沃土,但在任何时候,都不曾主动接触外界的世界,他们信奉的是,自己的世界就已经足够了。因而便缺失了联想和想象的能力。同时也没有建立主观批判的立场——有魅力的事物,未必合乎道德;文明的存在,常常缺乏趣味。他们总是非白即黑,非彼即此,不敢想象,事物的真相,往往在不黑不白、不此不彼之间。乡党所失,正是我之所得,他们给了我不早不迟的警醒,使我以“急迫的姿态”向自己世界之外的世界进身。
不仅是更广阔的社会生活,让我胸廓大开,而且包括有机会接触到的所有作家、评论家和学者,也让我感到己身甚小。为了阔与大,甚至一度还想“连根拔起”去到城里工作、学习、生活。所以还生活在本土,是因为:一、自己所珍视的那些人一旦走近了,会有许多负面发现,不仅是做人,更包括作文。一如奈保尔所说:“友谊之所以保持得久,也许就是因为我不曾细读过他的作品。”文坛的许多同志,远看是花,近看是绢。二、外界世界存有成见,并不真心接纳你。那些尊重你学识和写作的人,往往并不会读或认真地读你的作品,在他们眼里,尊重就够了。这种尊重近乎于漠视、蔑视,让你无法承受。三、便是奈保尔和帕斯捷尔纳克式的启示:雄踞之处,未必是巅。大作家,往往都是在小地方写作的。
但是,要想突破局限,必须要有超越本土的眼界,要有“别处生活”的经验。如何获得?唯有读书一途。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如何知道?读来的。
从蒙田那里也得到了一个会心的意象,即:坐行者。读书人,也是行者。以“坐”的姿态,纵览历史,游历天下,阅尽万物,饱识人生况味,就是拥有了大生活了。原本是心虚的,还标榜“在乡土上嫁接文化”以雅身份,读过了能够读到的古今中外的世界名著之后,气运丹田,胸装万象,便不再以农民的出身为鄙,也不再以用这种方式接触外界世界为非,且心中有了一种盈满的自信与豪迈——峰巅如何,不过是大地的皱褶而已。
验 证
一直以为,阅读是为了获取经历之外的经历、经验之外的经验,因而拓展生命的维度,让人生超越局限,更广阔地伸展的。但阅读的实际感受,特别是“过量阅读”之后,发现,在超出我们自己人生体验的经验面前,我们常常不敢确认,久久不能融入我们自身的情感世界,而是一直停留在“知道”的界面,难以化成“我”。
譬如,我父亲身材挺拔,而且是个猎人,枪法很准,猎物在他面前,很难逃过。但他在人面前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刚烈性格,邻人欺负他,在门外叫骂、扔石块,明明枪就挂在墙上,他也不摘下来,伸展出去以振声威,而只是低头蹲在屋里傻笑。所以,他虽然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枪客, 却一辈子活得低声下气。最初的阅读,我很喜欢海明威和杰克·伦敦的作品,那些硬汉形象能让我摆脱父亲的阴影,感到扬眉吐气。但一接触到沈从文、孙犁、汪曾祺,我立刻就陷入一种爱情一般的痴迷,再读海明威的时候,我居然感到他很做作,很不真实,甚至有些隔膜,便兴味大减。为什么?还是父亲在起作用。父亲身上那种温厚、隐忍的东西,经常出现在后几位的文字里,让我回到生活的原点与来路,感到遗传性情的种种,因而大感亲切,本能地与之亲和。
再譬如,四十岁以前最爱读的文学品种是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那种天马行空式的想象,让我在生活的苍白和单调之外,感到一种悠远和宏富的东西,让我激动不已。过了四十岁,因为经历了足量数的沧桑与变幻,知道了平凡的生活才是硬道理,美梦十有八九不会成真,便羞于在想象中迷醉,耻于一大把年纪还春梦不醒。一如喧哗之后必定是平静、绚烂之后必定是质朴一样,我突然喜欢阅读一些朴素的东西,即散文与随笔。蒙田说:人到了二十岁,到了生命的顶峰,以后就走下坡路了。四十岁已进入老年,应该过退隐的生活了。三十八岁那年,他称自己已到了年,辞去波尔多法院推事的职务,躲进蒙田城堡的一座塔楼,不问世事,也不问家事,一心读书、思考、写作,一“隐”就是十年,写出了著名的《蒙田随笔》第一、第二卷。就是说,人一过四十岁,即进入随笔年华,写随笔、读随笔,才是自知知人的状态。
多年的随笔阅读,让我不平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甚至进入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从容之境。因为随笔文字所记述的都是一些朴实的人类经验,属于“实”生活和常态生活,能给阅读者的人生感受予以切实的验证,让人感到,天地空蒙,岁月不经,然而“我”(基本人性)还是在的。
譬如读富兰克林的《致富之道》,就让人联想到中国的《增广贤文》,感到,古今与东西,在人生的基本经验上是一致的。他说:
啮啃久了,老鼠也能咬断粗缆;斧斤不停,力小也能伐倒巨木。
这不禁让人想到中国的“水滴穿石”和“积跬步以至千里”。
富兰克林是美国的大政治家,但在随笔中所阐发的却是平民哲学。小民无帝力可依,所依靠的无非是时光中的坚忍。所以,他的文字见人见性,读着舒服,让人感到,生活中的人是无贵贱之分的,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还有华盛顿的《谕侄书》。其中“真正的友谊乃是迟开之花迟发之树,只有经受得住风雨洗礼才无愧于这一美誉”一句,也是草根精神的底色。直让人感到,随笔面前人人平等,尺牍之小,是不让《独立宣言》之大的。
其实,人一过了四十岁,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基本定型了,具有了旁观者的心态,有定见地看待周围的一切。所以, 他人的议论, 无论多么精彩,也很难让人乱性乱魂,做盲目的遵从。阅读的时候,也往往不是为了获取“新知”,而是捕捉适合自己的口味。换言之, 不是为了增益, 而是为了验证。这时的阅读, 基本上是一个寻找“同路者”的过程——趣味稍合,见解略同,就心中大悦,感到那人的著作写得真是好,是可做枕边书的。
譬如威廉·库伦·布赖安特在美国作家中并没有杰出的地位,其文字基本是不被人关注的,然而读了他的《论诗歌和时代与国家的关系》,就突然觉得他要比海明威高明得多。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像他那么认为,民俗、神话、传说、谣曲乃是诗歌(文学)之源,“隐秘难明的事物当中往往具有某种激越神思与慑服心灵的强大力量”,而理性、科学乃至现代化、信息化过于发达的社会,往往缺少有质地的文学。他的观点正吻合了我的创作经历和创作理念,让我兴奋不已,自然就比海明威更令我敬重——我的创作,植根于京西的民俗、风情、传奇和物事,没有地域文化的底蕴,我的文学气象肯定就被湮没了。而且我一直认为,没有陕西的偏僻、原始、神秘、厚朴,就不会有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秦腔》。
这种情状,爱默生有透辟的说法:一起思想与行动的是非评断,都是以个人的认识为依归的。在《谈美》一文中,他认为,所谓美,首先是那个自然的存在给了我们直觉上的愉悦;其次是引起了心灵的冲动,即人的个人意志以主动的姿态介入其中;最后是客观事物被人视为智力对象,作主观的考量。通俗地说,美是一种精神现象,它源于自然,但它的充分发展则有赖于人的意志的干预和参加,即必须与真密切地结合起来,从而由原来的自然美上升为人类的艺术美,这样才完成了审美的全部历程。窃以为,这个“真”字,就是源于个人经历的切身体验,经验被验证之后,美才有了情感温度,才作用于心,让人弘毅而安妥。
最后我要说的是, 常年的阅读,“我”被反复验证之后,就会生出一种心灵豪迈和人生自信——已是骏马,何必再肥?便不被倚重,也能心安。
既然河山广阔,大地无垠,这个世界一定会有我的一个位置。便不必用他人的价值尺度衡量自己的存在。
再傲岸的山峰,也无非是大地的皱褶。便身份低微,也能承重,自足于隐忍之中。就理解了父亲——外在的懦弱,恰恰证明了他内心的强健,他心中的猎枪一直是在的,以悲悯为准星,以本分为依托,始终瞄准着最值得猎取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