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家》
美丽收梢
如果说,唐诗就像那缤纷绚丽的粉彩瓷,争奇斗艳,热烈鲜泽;那宋词就如同缠枝青花般清雅婉丽,沉沉心事都漫放其间;那么乐府诗便恰似未曾过甚琢磨的古陶,形之所为意之所至,风采就在那陶土的质朴里,读过如提来一罐黄河水,沙石也不需拣净,实实在在盛着熟悉和亲切,沉淀着历史的久远。
乐府里有一首《碧玉歌》,读来便似清晓抖开一卷纱帘,见窗外桐花才吐,甜甜地嗅出自在飞花的气息,心生暗暗的欢愉。尽人皆知的“小家碧玉”一词便由此诗而来,像小荷着露,不曾招摇的喜悦,却于无声间开出一枝芙蓉春好。
碧玉歌
(其一)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
芙蓉陵霜荣,秋容故尚好。
(其二)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
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
(其三)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
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
相传“碧玉”一词,是指宋汝南王爱妾的名字,但它后来既已泛作了所有小户人家女子和平院开出的花容情心,那么,《碧玉歌》也就可以不被理解得那么狭义了。这是关于一个女子和一个男子走向爱情的故事,而不单单是王府重门中那个妃子的过去。而这个“破瓜”之词也当真让人难以领悟明白,有人偏向于把它归入青楼文化,认定是女子初夜的隐寓。但也有人反反复复地论证,“破瓜”是指二八芳龄,为古时女子的成人之年。
文学因为如此沧桑,而常常让今天的学者争论不休。对于绝大多数的读者来讲,我们不是文献学家、不是历史学家、不是考古学家……不可能把每一种说法都去亲历考据,逐一论证。譬如马未都先生将“床前明月光”的“床”解释为“马扎”,有人深以为然,有人不以为然。而在自己从未进行过深入研究,而只是听从了一家或多家之言的简单基础上,就仅凭一腔热情信誓旦旦地断言孰是孰非,实在是不负责任。对于大千世界的种种论点论证,我们只好说,我倾向于哪种看法,我喜欢哪个解释。
因此,按捺下白白与红红满天花雨的激动,我说:我倾向“马扎”的说法,我喜欢“16岁”的解释。
那么,就让我们假设这样的一天吧:锦帽貂裘的他,本打算和风闻马嘶,却一路踏寻到了她的青梅如豆柳如眉。女心16,花未开全,情未开解。然而他已在相遇的那一刹那暗种了相思,只等浇灌到有朝一日她的情花盛开,盼回首相爱成巅。
此时的碧玉小女真是有意思,那一句“不敢攀贵德,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究竟是代表着接受还是拒绝呢?是真的憾而不能将绝色相予,还是只是疏冷谦恭地婉谢盛情?可怜郎啊,千金何吝倾城笑,只可惜千金难求女儿心。
忽然想起乐府中另一首李延年的《佳人歌》,也想起那些所有在一笑间,便零落了半壁河山的倾国与倾城: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国,佳人不可再得。
原来美丽也有过错,一个佳人的背景竟是用城与国的倾覆来筑就的!?而看似,历史上这样的事情也的确不少:
2500年前,吴越之争,夫差因西施丢了家国。可是难道一个挥戈千里、坐镇东吴的磊磊男儿,竟不知这宛若湖上潋滟的越女会是一道温柔的毒药吗?也许他知道,也许他不知道,也许他只是假装不知道,然而爱情如含笑饮下的毒酒,明知会封喉,却还是偏偏要说,酒香留人醉。她给了他毁灭的爱,他交给她手中的山河。而在这倾国的女子身上,旧日那条曾几度梦回过的浣纱溪,已经再也载不动她这重过江山的获得,以及20年来一个君王所能给予一个女子的所有。
明亡与清兴,流寇与叛臣,一个李自成,一个吴三桂,一个为明朝送上3尺白绫,一个将清军引入重重皇城。乱世里谁无奸,谁能忠。两枭雄一世的转弯处,走与留,降与叛,竟取决于一个女子那时的归属。都说吴三桂投了清廷是冲冠一怒为红颜,难道在由忠到逆,名节转换的旦夕间,只为李自成掳走了一个陈圆圆,他便忘了红颜祸水的古训了吗?或许是他忘了,或许是他没忘,或许是他假装忘记,可他宁愿担上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笑柄,不负红颜负汗青。既然半世为臣,都可以反了,那更无理由要为清尽忠。只怕在吴三桂山海关反身投敌的一刻,就已经看到了日后要与清廷决裂的一天吧。但若注定要做个不忠不义的奸徒,能有这红袖飘零其中,此身亦是洒然。声名何妨?回首何恨?曾记,曾记,人在花前微醉,倾覆一座北京城,再加一座昆明城,只有佳人处的花好月圆,别人再夺不走。
小家碧玉女对玉郎惭无倾城色,然而倾倒众生的绝丽真有那么重要吗?其实,无法不承认,红颜的确祸水。荡漾一笑间,就搅乱了这满目城池。然而一池秋水被祸,却绝不是红颜的过错,甚至不是某个男人的过错,也不是造化的过错,只错在情愿为她付出所有,无奈一出手就是一个家国。
我相信,真正荒淫的昏昧之君,误国不会是因为某个女人的耽搁,那样的荒乏之心,甚至不会懂得爱。而真心所爱一个人,也绝不会是因为眷恋一张容貌。固然在情花初绽的瞬间,也许是因恰遇了某一份灼灼其华的风姿,如春风吹过,吹得人心火难熄。而当激情过后,蚀入灵魂的相恋是与外形的美丑并不那么相关的。若真的爱过,一个男人却还是离开了他曾经的爱,那么一定不会是因为爱过的人年老色弛。而一个男人能生生死死地守着他的爱情,也绝不仅是贪恋着一份容姿。
然而看到碧玉小女这样羞怯怯的话——“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还真真叫人怜惜不止!原来古往今来,天下遭遇了爱情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感郎之意,惭不倾城,自怨自伤而不能自绝于他的目光,自哀自叹而无法自绝于他的痴怜。
“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她终于知晓,原来在那日初逢,她原本通透的心就已为他着上颜色了,只是这中间回回绕绕,推推就就,从不自知。方至这时,侯门与贫户,贵少与凡女,纵天涯的距离再也抵不住相思。于是“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今天我们读乐府,常常被其中这些甚至超越了《诗经》的大胆率直而震动不已,也因此更觉其可喜的天真。而当一个女子已经放下矜持,这就代表,她能够再为了这爱,放下任何的一切。
所以,无论陌上谁家的男儿们,请一定珍视好她为你“回身就郎抱”的一片浓情吧,有太多女子出于犹疑的本能,就是这样的欲说还休,如一株壁角的含羞草,习惯于默默地开着自己的心事。如果你们之间有百尺的距离,那么这一回身间,于她,已是千难万难的勇气,无语无声的坚定。就请你,将这剩下的距离继续走完,别把前言轻负。
于男子,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竹杖芒鞋,无论是歌楼年少,还是客舟年长,当一朝多情遇见了墙里佳人,尽可以去无忌地千计留春住。可是对于年轻的女子,纵再卑微,这也是她有梦、有笑、有半壕春水一城花的青青时节,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花季的女孩,她拥有着全世界。可是当一个男子闯进来,这朵小花就向着他的方向追逐阳光,随阴晴天气,从此再无法日夜欢歌。所以请护好这朵小花吧,她给你的花心里,有她曾经全部的天堂。
就让我们把故事停在这儿吧,停在他们相互为情颠倒的时刻。未来的路还有很长,路上枝枝蔓蔓,风风雨雨。《碧玉歌》当然也不止这三篇,可我宁愿就读到这里了,会心微笑,让自己相信,他和她之间,美好如斯。
因为有着这般浓烈的爱,于是,我们听到了乐府里的那一首誓歌,那支传唱千年的诗谣《上邪》: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简简单单的这样一句话,或只是很久很久以前谁予了谁的一句誓言,却声势浩大得好似史诗的篇章,似上古时候就停在那里了,任其后亿万年里的人往人来,谁见了也要惊叹一声,然后深以为意地收罗进自己的心怀。
假如一个人只听闻过一首乐府的诗,那恐怕也非这几句莫属了,尤其是“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惟其至拙至巧,至朴至艳,翩然回旋出乐府诗章独有的风姿。
这35个字精炼至斯,字字如火,在情炉中和着沉沉的热血炼烧成了不坏金身,随烈焰喷发到天地造化的脚下,不问缘之何所来,但求情之同所终。
若论这35言的字字决然,还有什么可以省略,大概就只能算是开篇的一句“上邪”了——那只是一句类似于“天呵”的轻唤或嘶喊,亦可视作是盼天作证的邀请。然而,却叫人是那么喜欢在开始誓言之前的这一声“上邪!”——
是的,所有我要许下的承诺还未及相告,你还未听到我将唱起的这一首誓歌,但唤一声“上邪”,感叹,天呵,我的决绝似已封存了千年万年,终于等到这一刻,将沉沉的爱对你喷薄。
上邪!我守望了多久,等到这一次,佛叫我起身,不必再求,窗外,原来是你的惊鸿一瞥闪过,笑容这一回独独为我开放。这笑便是兰桨,容我涉水而上,渡过蒹葭苍苍,说一句地久天长。
上邪!苍天怜我多情,于是默许了这世间海无枯时,石无烂日,正如我心漫漫,情花灿灿,开过了时光偷换,仍叫我有地老天荒,陪在你的身后,绝不转身离开。
上邪!为着牵了你的手,我梦回长生不死。从未有过这样一个时刻,我是如此地祈求能够永生。不敢任由生命随舟,当下一世恍恍袭来,来生你又将流向何处。命里有几多等闲,能容我众里千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只有等到那山峰不在,江海衰败,冬雷滚滚,夏雪扬扬,乾坤闭合,我才敢忍痛,忍痛与你相绝。
当这天地都将不在的时候,爱里的墓志铭只剩了彼此。而那时我们也不得不分手,相视说声再见。
爱你,已至天涯尽头。
天地合。上邪!
——然而,天地毕竟未合,日照青苔,月色满轩,都是苍生绝好的馈赠,并且仍将继续不变地存于天地,以让这世间的男女能够从从容容地相遇、相知,栖一处蝶飞双燕低。
似乎有太多的相逢是像《子夜歌》这样似巧非巧地开始,又有太多的相许是这样似淡非淡地收梢:
子夜歌(其一)落日出前门,瞻瞩见子度。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其二)芳是香所为,冶容不敢当。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其三)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这样的遇见,可巧吗?刚好我出前门,你正在这小屋落日的寂静里缓缓而过,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夕阳如血,你从这万丈红日里走来,披着云霞,守着暮色,一步步芳香满路。
如此的相遇虽不是轻易的,却也不足称是传奇的。惟一令人心牵的是,祈求你的脚步是在朝着我的生命踏进,门前一路窄窄的青石向晚,你来了,就请停作我的归人,而不只是个过客。
读了这《子夜歌》,才切实感到,原来仅仅是一问一答,你来我往间的细碎言语,化入诗章,也可以这么浑作天成,玉润可人。听她似敛非敛地答道:一身芬芳只是薰香撩人罢了,花容月貌的赞词更难敢担当——然而,上天是如此眷顾我在锦瑟年华里常许的心愿,让我于这有生之年,与你狭路相逢(“芳是香所为,冶容不敢当。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
这情浓的时刻,对方的丝丝缕缕于自己而言皆是不凡,在情人眼里,连西施亦不能相及。然而,每个人其实不过是无数分子原子的组成体罢了,谁也不是画里的谪仙。因而在《子夜歌》里,她温柔而坚定地告诉他:这芳盈,这妆容,尽可彩笔题点,香囊暗助,皆不足以提及。
很多的一见而情钟,形同一箭飞来,射起尘心剧烈,其实往往也只不过是爱上了在某一时刻、某一位置上那个人的玉树临风,自在风流,或是娇花照水,顾盼流光。然而这一抹鹊起雁惊的熠熠光辉,也许在他/她生命里也就只有这么一瞬的花期,绽放过了,此后仍是淡烟流水的天天夜夜。而你爱上的,究竟是在一见之下便心驰神往而于此后的思念中被自己一厢情愿神化了的人,还是真切恋着那桩独木的身姿,无论它繁花盛开还是满树低荫甚至枯枝残影,你都能相伴着共度寒暑?
相逢中彩袖颜红、羽扇纶巾的风采,只不过是他/她太长的生命里乍然晴好的一天罢了,而相携一生就需要有足够的体谅和了解,能去走过夜长日短,在斜风细雨的惆怅里仍欣赏得出烟雨飘闲,在滚滚严寒的萧瑟里仍歌颂得了急雪翻香。恋一个人,恋到包容起所有的始料不及,恋到全部的无所不爱。
再怎样殷勤的美化和期待,也终究是要回归到一个可落脚的实处上。与其空念闲想,不如怜取眼前人。
《子夜歌》的第三篇正是这样,那也正是我最爱的一节。它像一架单色古旧的镜头,缓缓吐出泛黄的时光——她未曾挽起的头发就斜斜地掠过他的膝头,无声地盛开如莲花般茂密优雅,像盈盈一水间的柔情不曾收敛,心事全都为他潺潺开放。
“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昨夜落下的长发没有再梳,任由一头青丝垂过双肩,仿若是清水流过山石,七弦抚过琴面,干净素洁的一掌缠绵。也像是不需装点打理的感情,这淡到极处的相处,已是至上的风流。
“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搭过肩头的乌发回回落落散在他的膝上,这份缱绻,怎可不叫人顿生怜爱?每当读到这一句的时候,心中就像漫过一道甜意暖暖地流,喜到不能自持。因为太过爱这样的场景,它便成为最令我心折的一幅画面:
他坐在椅上闲闲地翻着书页,她坐在地板上揽着午后的阳光,一川黑发恣意张蔓,而她就趴在他的膝头安睡,时光缭绕,不忍走过这个静谧的午后。
如果这一幕的相依是一张老照片,千年的安然都收在其中,那它一定已是四角卷起,双边婆娑,曾被人太多次地捧来端看,颜色暗淡却掩不了心绪飞扬。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来讲,最荣光的也许是事业辉煌,最骄傲的也许是才貌双全,最自豪的也许是子女成材……然而最幸福的时刻,一定是靠在爱人的身边。纵外面骤雨即来、狂风将至,这一刻停在他的怀里,却有山揽日月的依靠,海纳百川的安心。
《子夜歌》中,这样平实的他和她,就像并不难寻的邻舍人家,但凡每一个爱过的人,都可以在他们的故事中看到自己似曾相识的往事归来。爱情调到极淡,仍可丝丝入喉淌在心间时,方能日夕长流不辍。
嘘,让我们不要吵醒了那丝发攀膝的女子吧,她还正在他的膝间安睡着,梦到月老写下的卷书:
——特赐予一世情长,让他们爱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