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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需要文学精神(陈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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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渤海日报
作者:陈建功
发布时间:2013-05-28

  在新时期电影史上,有过一段电影与文学精神相得益彰、电影美学探求与人文精神的追问共铸辉煌的时期,为中国电影开创了新的局面。但人们渐渐以为,那个时期电影的成功,只是重新寻回电影美学的成功,在商品化的大潮中,许多人更以为,电影成功的唯一标志,就是票房的成功。他们不重视剧本,放弃了文学。他们忘记了那个时代,其实是电影和文学一道探索的时代,是电影和文学相互影响的时代,文学和电影共同开创了那个时期的新局面,我认为,提高电影质量的关键在于电影和文学的再度联手。

  上世纪80年代,张艺谋以驾驭电影镜头的才情,打破了中国电影画面的沉闷,他充分利用了镜头感,但同时不忘从文学中找营养,当时文学与电影是共同前行的。但他后来的作品偏向于画面感的呈现而忽视了文学。其实作为艺术家,失败、挫折和走弯路,都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也很欣赏他的总结和再探索。但电影作为国家文化的一项事业,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需要高扬文学与电影共同融合进步的旗帜,这对电影事业的发展关系重大。

  无论是偏重于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所谓“商业电影”,或者偏重于反思社会与人性的“艺术片”,文学的基础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比如为观众所熟知和称道的《泰坦尼克号》体现了人性的美,《拯救大兵瑞恩》体现了对生命的关爱,《秋菊打官司》表现的是人的尊严的觉醒等等,无不深藏着深刻的人文关怀。

  文学精神就是对人的关注,对人的尊严的崇尚,对人性弱点的反省,对人的现实处境的关注以及对至真至善至美的人生境界的追求。文学精神还体现为,通过个性的塑造,通过个性发展历史的呈现,展开深邃的人性剖析和深刻的社会内涵,为读者或观众重新展示一段人生、重新铸造一个世界的能力。

  我看到过的一大批中外优秀电影都彰显了文学的精神气质。但现在却出现了“商业片”、“文艺片”共同缺失文学精神的现象。比如“商业片”只注重推崇动作、枪战、搞笑、床戏,“文艺片”只看重形式层面的探索,这是当下电影越来越失去魅力的症结所在。

  电影丢弃了文学,最主要的原因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普遍丧失了对文学的敬意,认为文学不能赚钱,起码不能马上有回报。这种敬意的丧失,当下首先表现为对文学的鄙夷。这种对文学的鄙夷,从法规层面讲,表现为对作家著作权的鄙夷。比如对片头作家署名的敷衍,“某导演作品”的突现。这已经大大挫伤了文学编剧的积极性,这体现了对文学的轻蔑。没有法律法规的保证,使文学在影视中的地位边缘化。从创作层面讲,表现为对剧本、对原著的随意删改。当然我并不认为剧本不得删改。在电影《找乐》被改编后,我甚至说过,电影导演成功的秘诀,在于“背叛原著”。因为小说是作家的叙事,电影是导演的叙事,他必须别开生面。但在这“背叛”中,首先得尊重,不能“得意忘形,得鱼忘筌”地胡编乱改。但某些导演以为,原著不过是给导演提供一个故事,是导演们借以发酵自己作品的酵母。他们没有详察作品是作家们心血的凝聚,是多年酝酿的结晶。他们过于自信于自己的设想而忽视了这酵母里蕴藏了巨大的内涵和动力。从市场层面讲,更要命的是,有些影视完全为了迎合票房的需要,把原著和剧本当成了弄臣和婢女。我就曾经遭遇过这样的导演,根本不管人物的逻辑和剧情的发展,说您得给我加一个角儿,美女,招人哪!最后我们只好分手了事。全社会都以为只有床上戏、美女戏、惊险戏可以卖钱,其实他们还没有好好思考艺术本身——无论是商业片还是艺术片——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所以,我们仍然要强调文学的经典性。因为文学的成功,文学精神的力量,不仅是对中国电影的推动,也是对全人类文明建设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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