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舞协、在京专业艺术院团,文化馆,街道、社区及其他相关单位,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恰逢“十四五”规划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节点,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不断发现和培塑优秀舞蹈创编、表演人才,力争创作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努力把推动首都舞蹈艺术繁荣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年度工作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定于3月至7月举办第十七届“北京舞蹈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十七届北京舞蹈大赛。
二、组织领导
本届大赛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舞蹈家协会承办。
三、活动背景
“北京舞蹈大赛”自1983年首届举办以来,每两年一届,已成功举办了十六届,并已发展成为北京地区文艺类品牌赛事。“北京舞蹈大赛”参赛人数多,范围广,舞种全,作品题材丰富多样,在此赛事平台上推出了众多驰名中外的创作编导、表演人才和具有时代风貌的经典作品,为繁荣首都舞蹈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北京成为国际文化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流程安排
本届大赛共分报名、初评、复评和决赛四个阶段。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10: 00—17:00)。
2.初评阶段:6月10日前;采取观看作品视频的方式进行。待入围复评的作品名单公布后,参赛单位及个人可对晋级作品进行调整修改。
3.复评阶段:6月下旬;采取观看作品视频的方式进行。待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公布后,参赛单位及个人可对晋级作品进行最终打磨完善,并按照舞协统一安排,做好决赛相关准备工作。
4.决赛阶段:7月15日至21日;采取现场打分、点评的方式进行,地点为北京天桥剧场。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凡属在京的专业艺术院团、专业艺术院校,大、中、小学,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街道、社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组别划分
1.专业组:少年组(12—17岁)、青年组(18—35岁)。
2.群文组:幼儿组(6岁以下,含6岁)、少儿组(7—13岁)、青少组(14—25岁)、中青组(26—50岁)、老年组(51—68岁)。
3.如出现单组参赛作品不满10个的情况,则按照年龄相近组别合并的原则处理。
(三)参赛作品范围
2019年第十六届北京舞蹈大赛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均可参赛,在国家级或国际级各类评奖中获金奖(作品奖)的作品除外。
(四)作品体裁题材
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街舞、踢踏舞、国际标准舞以及其他舞台舞种等。舞蹈形式分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作品题材不限,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五)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容健康,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时代精神,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融原创性、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于一体。大力倡导弘扬主旋律的红色题材作品,鼓励反映庆祝建党100周年、“北京2022冬奥会、冬残奥会”、具有首都风貌、北京风情等主题的新创作品。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不超过6分钟;群舞作品不超过8分钟。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法
请于5月31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bjwdds311@126.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作品视频一同报送至北京舞协。报名表可登陆北京文联网(www.gisal-srl.com)公告栏或“北京舞蹈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报名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以U盘形式报送,不接收光盘。U盘中每个节目单独形成一个视频文件,每个视频文件名称即为节目名称,同一单位多个参赛作品可收录在一个U盘中统一报送。
2.所有参赛作品视频要求在室内正规场地全程单机位全景录制,要求有完整的音乐、服装、道具,视频画面比例为16:9横屏。
3.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文件中显示参赛单位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影像内容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本团体表演,不得伪造或由他人代替演出。
4.请在提交前检查作品视频的图像和声音质量,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报名地点
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地铁和平门站A1出口)北京市文联大楼北京舞协310办公室。
七、评奖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奖方法
依据《“北京舞蹈大赛”评奖管理办法》规定,比赛分为初评、复评和决赛。初评、复评以评审委员会观看作品视频的方式进行,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定,以淘汰制的形式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最终决赛。决赛采取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点评的形式进行。比赛各阶段的入围及获奖作品名单将于各阶段评比结束后,统一在“北京文联网”和“北京舞蹈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及发布。
(二)奖项设置
评奖按各组别进行综合评定,不分舞种。其中专业组的少年组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与群舞同场次比赛,不分别计算成绩;青年组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与群舞分场次进行比赛并分别计算成绩。比赛共设置6类奖项,分别为:
1.创作奖:按比赛组别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学演和改编节目不设创作奖)。
2.表演奖:按比赛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园丁奖:由评委会评定,按照入围决赛作品的2%比例产生。(原则上从获一等奖作品的编导或指导教师中选取)。
4.组织奖:授予组织得力、参赛作品质量高、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及获奖成绩核定)
5.最受欢迎舞者奖(仅专业组):男女各1名,复评结束后,通过网络投票产生。
6.指导老师奖:随同本作品表演奖等次。
奖项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优秀奖30%。优秀奖在复评阶段的参赛作品中遴选产生。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桑 田 66230195,15810868815
苏文静 66048453,1851541666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