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艺锐评

彭俐:警惕网络,以文艺的名义  

[关闭本页]
来源: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31

《警惕网络,以文艺的名义》

彭 俐

我的观点很简单:以文艺的名义警惕网络!

当我们谈论网络文艺,即网络文学和艺术的时候,一个概念需要弄清,一个事实需要提醒,一个现象需要警觉,一个误解需要澄清,那就是,网络尽管走红,并非文艺昌盛。

网络,它不过是一个现代高科技时代的文艺载体,却不是文艺的母体。

文艺作品可以凭借网络传播、流行,却不能依靠网络提升自身的品质和格调。因此,我愿意强调,网络文艺重在文艺而非网络。换句话说,如今是网络的时代,但是也许不是文学或艺术的时代。有人统计说,目前中国的网络文学作家多达几百万,而网络文学的读者有两亿五千万,即便这样的统计确切无疑,也丝毫不能说明我们是一个文学大国。相反,当社会文化生活贫瘠的时候,在网上讨欢乐的人数必然众多;当个体的头脑和心灵空洞无物的时候,像吸食大麻般的巨大的网瘾也就不足为奇。

网络是什么?

网络是一个生意、一个买卖。一部网络小说要写到三四百万字完全是为了赢利,而不是为了小说本身的完整。一天敲击出上万字或几万字的写作速度,恐怕也不是文学创作的灵感喷涌不息,或被所写的人物和事件所感动,而是一种很现实、很实际的利益驱动。于是,我愿意对两亿五千万喜欢阅读文学作品的网民说,想要在网络文学中获得文学营养,就如同与虎谋皮,想在狼的身上获取牛奶,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网络所具有的速度优势,恰恰是与文学创作的规律相抵触。文学作品的生成,尤其是文学经典作品的出炉,是靠作者的长期生活积累与思考来完成,是慢工出细活儿的手艺。网络写手可以一夜成名,但是写作人才不可一蹴而就。所谓“板凳要做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不是一句空话;所谓“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也不是一种无谓的慨叹,文学创作的艰辛与文学精神的崇高成正比,文学心灵的纯洁与文学信念的坚贞相伴随。而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伟大的生命为文学艺术付出了一切,甚至以生命为代价。屈子沉江,但丁失明,陶翁归隐,乔叟拮据,李白流徙,梵高举债,杜工部抑郁,贝多芬耳聋,苏东波颠沛,茨威格自杀,曹雪芹食粥,裴多菲饮弹……如此等等,数不胜数,天地有心,亦应感怀。伟大不朽的文学艺术与其高贵灵魂并不因网络的出现而暗淡无光,反倒让我们的意识清醒,思路清晰,目光清澈,心地清明,不为商业化、物质化的“所谓的文学艺术”所愚弄,也不愿看到别人被其魅惑和驱遣。

网络文学也好,网络艺术也罢,都盛在网络文化的这个大的框子里。而网络文化的基本特点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平、碎、浅、浮。平,即平面化;碎,即碎片化;浅,即浅层化;浮,即浮泛化。更不用说还有“四猎”的倾向在其中:猎奇、猎艳、猎噱、猎混。具体说,就是比着看谁的语言、图像、声音更加稀奇古怪、情色惊艳、噱头滑稽、混话连篇。所有这些,颇能吸引自身缺少文化素养和文学艺术素质的网民。网络文化现象自有规律可循:头脑空洞无物的人,最需要庞杂的信息填充;心灵顿感麻木的人,最喜欢强烈的感官刺激;情感扭曲异化的人,最欣赏丑陋的世间百态;思维懒惰无聊的人,最渴望简单的神奇穿越……因此,我们不要相信网络人最看重的点击率,点击率就是网络人的营业额。大数据时代所推崇的大数据,或许更适用于商业和经济领域,但在文学艺术天地中却难显神通。一个人发出的声音,也许比一百人、一万人、一百万人、一千万人、甚至一亿人发出的声音还要大。孔子一个人在说话,从古至今,多少代中国人都在聆听,更有如今世界上几百个孔子学院的各个国家的人在听。人数的叠加,哪怕是几何数字的叠加也许归零,关键是什么人在说,什么人在听。有质量的人说有质量的话,有格调的人听有格调的话。网络人或许不爱听,但我却不能不说:文学艺术殿堂的信仰,绝不是零售商的盘算。

不仅是盘算,更是盘剥。

网络文艺,不该是“网罗文艺”。

当代文学艺术的网络化生存,基本上处在被动的地位,尤其对于具有专业水准的文学艺术家来说,情形就更是如此。用形象一点儿的话说,不是文学艺术寄生于网络,而是网络寄生于文学艺术。而那些被不少网民、网迷热捧的所谓“网络写手”的文学艺术作品所吸引的读者,并非被纸媒体上发表的纯文学艺术作品所吸納的读者。也就是说,网络的出现,进一步使文学艺术的创作者和阅读者,双双都有了分化、分流的平台和渠道。以往很难被普通写手所享有的“著作权”——特指出版权,如今变成了轻而易举就能获得的“发表权”,网络大幅度降低了发表文学艺术作品的门槛,甚至可以说没有门槛,不需要准入许可证。即文学艺术创作,特别是作品发表不再是只属于小众独享的“专利”和“特权”,而作品发表的权利和作品传播的权利则最大限度地被百万、千万、甚至亿万人所拥有。但是,我们需要说明的是,网络人口的数量,并非文学艺术人口的数量。网络,纵然可以在量的方面造势,却不能在质的方面提升文学艺术。

网络文艺应该是真正属于网络、以网络为摇篮的原创文艺。但是,事实上,如今网络文艺的大部分作品,都可以被称之为名副其实的“网罗文艺”或“盗版文艺”,即转载、下载已经在纸媒体或影视媒介发表、呈现的佳作。网络人手中操纵的鼠标,就像老鼠一样,不分白天黑夜地在盗取原本属于报纸、杂志、书籍、银幕、屏幕以及空中电波的精彩内容,并不费吹灰之力地转眼间就变成了所谓“内容提供商”,从而一本万利地赚取钱财,甚至可以说是无本经营,盆满钵盈。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无辜的大小报社、杂志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等纷纷在经济上落难,步履维艰,不知招谁惹谁就在文化产业市场上落得一败涂地,或是惨淡经营,或是干脆解体。看到这种奇怪的现象,本人心中不平,实感新兴的网络媒体与其他传统媒体之间的竞争毫无公平可言。首先,我们从未见或极少见网络转载其他媒体的文化产品时付费,无论是向作为文化产业的团体——法人代表付费,还是向文艺作品的写作者、创作者付费。这种本该是理所当然地向其作品被转载的作者提供稿酬的环节,被网络人忽视、无视、蔑视,让我们几乎从没有见过或听过有人从网络领取相应的稿酬,即转载费,恐怕也无望在短时间内见到或听到这样本该发生的事情。因为,目前还没有一条法律来限制网络的这种“非法”经营与赢利。我本人的写作经历就可以作证,我在纸媒体刊登的数不清的文章曾被网络再次发布,却从没有从网络得到一分一厘的相应报酬。而几乎所有的纸媒体团体也对网络的这种“盗版”行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1874年创刊的日本全国性报纸《读卖新闻》,即使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也依然保持者一千多万份的发行量,即世界报纸第一发行量。这份老牌报纸并没有因为网络的冲击而溃败,甚至连溃败的迹象都不曾得见,就是因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游戏规则——即限制网络冲击、挤压传统媒体的强硬措施的保护。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这种保护传统媒体、弱势文化产业,限制网络过于发达、发迹的市场管理方法。因为,当举国民众都将网络视为神圣,即将网络视为获取信息、知识和智慧的最佳渠道时,一个商业味道浓厚、传统经典意识欠缺、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民族文化形态、心态、性格、气质,势必积蓄而成,到头来积重难返。

网络文艺,不该是“文艺游戏”。

网络传播的优势明显,但是传播的优势不代表吸纳的优势。我们未见一位优秀作家,无论是诗人、小说家、散文家还是剧作家,将自己的得意之作优先在网络上发表。相反,任何有成就的作家,或是渴望成就辉煌的文学爱好者,他们都更愿意在纸媒体上发表作品。人们喜欢,或者说是习惯纸上阅读,白纸黑字的庄严神圣是不可替代的,书籍的隽永和不朽是不言而喻的,而人们翻阅纸张的快感和享受也是不改剥夺的。所有这些,都是生命特有的文化气质和风度的形成所必须、必备。毫无疑问,人类伟大、崇高、渊博、睿智的心灵跳动在书卷中,也窒息在电子屏幕里。于是,网络文艺,常常以网络游戏的面目出现,带给网友、网迷们诉诸感官多余诉诸理性的娱乐和消遣。在电脑前下载自己着迷的软件,恐怕没有人像读一本珍爱的经典书籍一样,正襟危坐,从容不迫,而是多少有点儿怀着赶往迪斯尼游乐场的急迫心情。或许,那些网络写手们,也没有十年磨磨一剑的耐心去应付手头的工作,因为,网络发表实在是太过简单和便捷,它诱惑人们捷足先登,而不是厚积薄发。不渡过难关就发表作品,让发表本身贬值,也让作品的分量可疑。当然,凡是都有例外,宁肯的小说《蒙面之城》就是例外。它被称为“一部前所未有的网上另类长篇小说”,并荣获第二届老舍文学奖。但个案不能说明整体,而网络文艺整体的状况无需多言。

任何人,只要亲身体验一下就可知晓,捧着书本阅读和盯着电脑阅读完全是两回事。两相比较,纸页上的字,养眼;屏幕上的字,刺眼。这让阅读者不自觉地喜欢在纸页上停留,放慢速度咀嚼、消化,甚至可以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在空白处记录,或是勾勾画画;同时也会下意识地让目光快速在屏幕上掠过,最好一目十行,不再愿意长久地凝神注目,静思默想,即使有了感想需要即刻记下,却找不到落笔的地方。书籍的阅读优哉游哉,可以先读结尾,或者随意翻阅中间的哪一页,也可以腾出一只手来,端起一杯咖啡或送进嘴里一块甜点;而电脑的阅读却要麻烦许多,你想寻找几十万字文本的其中一页或一段来读,可是一件苦差使,你的食指在屏幕上滑动的轻重缓急必须讲究,没有余力去摆弄想喝的饮料,更生怕饮料洒了,弄湿了电脑软件。前者阅读是舒适的,后者阅读是匆促的,不光指人的肢体,还有心灵。单从身心健康的角度讲,也是书籍的阅读更加合理,而电脑阅读有些勉强和略显怪异。

先贤有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相信,一个读书人(一生读书)和一个网络人(一生上网)的外在、内在注定是有区别的。我们自己可以不妨一试,试试看半年不读书、只上网是什么样;再试试看半年不上网、只读书是什么样。我想,不读书、只上网的人损失是巨大的,而只读书、不上网的人收获是巨大的,我指的是精神、思想和文化的熏陶和启迪。我们总不希望在未来,看到我们的后代和后代的后代成为平面人,像平板电脑一样的扁平化,没有精神的厚度、思想的深度和文化的高度,没有被传统经典文学艺术养分所塑造的立体感。当我们对人类文明进化史和文学艺术史缺乏了解时,就会被当代人自作聪明的标新立异和故弄玄虚所迷惑,甚至顶礼膜拜。一位当红女作家以美国的一篇由七十二页图表构成的实验小说为例,来说明数字时代的小说实验的可取和可赞,认为其图像胜过文字。但是,当她把图表在大屏幕上放映时,我却觉得与其说它是实验小说,不如说它是看图识字。用图像表达人物、故事和情结,这有什么稀罕?旧石器时代晚期,即两三万年前出现的,考古确认的西班牙和法国岩洞壁画,就已经在用图像讲述原始人生活的故事。受伤的野牛痛苦蜷缩,狩猎的勇士身形矫健,身材苗条、修长的女人伴着麋鹿舞蹈,小马驹在和它的妈妈一起玩耍……我们今天网络时代的小说家的探索,并没有比数万年前的原始人的创作更超前,是我们人类变得更聪明了呢,还是变得自作聪明。我们的网络文化,包括网络文学艺术,或许是在用人类的智慧消减自身的智慧,用自己的所谓发明压缩发明的空间,用层出不穷、光怪陆离的现代高科技手段稀释和分解真知,眼见的信息多了、多到铺天盖地,但是有效信息也许少了,少得可怜。

网络以其传播的速度优势,在与纸媒体和文艺出版社的竞争中可以占先,但是,文艺的本质却在于积累和沉淀。于是,网络文艺的兴旺不在于网络的形式,而在于文艺的内容。同样,文艺家们比的是慢工,比的绝对不是敲字的速度。于是,一天能够敲出上万字、甚至几万字的小说来,并不值得惊叹和惊喜,因为作品的优劣不是看它生产的频率有多快,而是看它在读者和受众的心灵里停留的时间有多长。早在十八世纪,法国文学家、思想家卢梭就在他的名文《论科学与艺术》中提醒人们:“专求标新立异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呢?消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接着,他有痛切地发问:“当可以不惜任何代价只求发财致富的时候,德行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如果才智卓越的人们中间偶尔有一个人,有着坚定的灵魂而不肯阿世媚俗,不肯以幼稚的作品玷污自己,那他可要不幸了!他准会死于贫困潦倒和默默无闻的……”

警惕网络,网络是最佳的物流平台,却未必是最好的精神交流平台。总有那么一天,就像当年法国学者呼吁“关上电视、拿起书本”一样,也会有中国的贤哲呼唤——拿起书本,挣脱网络。

Baidu
map